【水保方案批复】关于蒙城县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配套管网工程(涡北供水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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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方案批复】关于蒙城县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配套管网工程(涡北供水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蒙城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蒙城县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略) 工程(涡北供水区)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蒙城县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略) 工程(涡北供水区)位于蒙城县涡河以北,涉及乡镇有蒙城县城区、小涧镇、坛城镇、许瞳镇、板桥集镇和王集镇。项目性质为建设类新建项目,供水规模为*m3/d。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蒙城县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略) 工程,包含 DN300~DN800 蒙城县县域城乡一体 (略) (涡北供水区)总长约114.43km;现状厂站设备升级改造工程;远传式智能水表安装以及智慧水务建设工程等。本工程总占地面积219.11hm2。其中永久占地0.37hm2,临时占地218.74hm2。工程挖方总量80.*m3;填方量80.*m3;无借方和余方。工程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元。本项目不涉及取、弃土场。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工程计划于2022年5月开工,计划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18个月。

二、同意本方案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本项目扰动和损坏原地貌、土地和植被面积219.11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52.80hm2;在不釆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930.93t,新增水土流失量748.26t。

三、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本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具体目标为:①土流失总治理度95%,②土壤流失控制比1.7,③渣土防护率97%,④表土保护率95%,⑤林草恢复率97%,⑥林草覆盖率达20%。

四、同意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219.11hm2

五、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及实施进度安排。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2个防治区,即管道作业带区和穿越工程区。

六、同意本方案所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你单位申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时,应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七、同意本方案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551.*元(含主体工程已列投资363.*元)。其中:工程措施112.*元,植物措施307.*元,临时措施69.*元,独立费用*元(其中:监理费*元,监测费*元,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八、你单位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并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责任。

(二)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扩大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范围:施工过程中要坚持“先拦后弃”原则,禁止随意倾倒临时堆土,以防形成新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并进行植被恢复。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

(三)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和进度的管理。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定期向我局及所属水土保持监督机构报告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积极配合并接受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土保持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项目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资料报我局备案。

(五)水土保持方案如有较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核同意。


蒙城县水利局




蒙城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蒙城县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略) 工程(涡北供水区)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蒙城县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略) 工程(涡北供水区)位于蒙城县涡河以北,涉及乡镇有蒙城县城区、小涧镇、坛城镇、许瞳镇、板桥集镇和王集镇。项目性质为建设类新建项目,供水规模为*m3/d。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蒙城县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略) 工程,包含 DN300~DN800 蒙城县县域城乡一体 (略) (涡北供水区)总长约114.43km;现状厂站设备升级改造工程;远传式智能水表安装以及智慧水务建设工程等。本工程总占地面积219.11hm2。其中永久占地0.37hm2,临时占地218.74hm2。工程挖方总量80.*m3;填方量80.*m3;无借方和余方。工程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元。本项目不涉及取、弃土场。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工程计划于2022年5月开工,计划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18个月。

二、同意本方案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本项目扰动和损坏原地貌、土地和植被面积219.11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52.80hm2;在不釆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930.93t,新增水土流失量748.26t。

三、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本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具体目标为:①土流失总治理度95%,②土壤流失控制比1.7,③渣土防护率97%,④表土保护率95%,⑤林草恢复率97%,⑥林草覆盖率达20%。

四、同意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219.11hm2

五、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及实施进度安排。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2个防治区,即管道作业带区和穿越工程区。

六、同意本方案所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你单位申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时,应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七、同意本方案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551.*元(含主体工程已列投资363.*元)。其中:工程措施112.*元,植物措施307.*元,临时措施69.*元,独立费用*元(其中:监理费*元,监测费*元,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八、你单位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并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责任。

(二)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扩大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范围:施工过程中要坚持“先拦后弃”原则,禁止随意倾倒临时堆土,以防形成新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并进行植被恢复。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

(三)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和进度的管理。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定期向我局及所属水土保持监督机构报告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积极配合并接受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土保持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项目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资料报我局备案。

(五)水土保持方案如有较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核同意。


蒙城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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