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黑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舟曲县黑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舟曲县黑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舟曲县惠民源农业 (略) 委托甘肃欣 (略) 承担“舟曲县黑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舟曲县黑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舟曲县惠民源农业 (略)
建设地点:甘南州舟曲县峰迭镇沟门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生产用地*.95m2,总建筑面积为6965.67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栋1层的分娩、配怀舍,1栋1层的保育、育肥舍,1栋1层的的综合楼及2栋1层的职工宿舍,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养殖基础母猪600头,年出栏仔猪*头,育肥猪3230头。
总投资:3038.13万元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曲县惠民源农业 (略)
联系人:洪平辉
联系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甘肃欣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
4、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舟曲县惠民源农业 (略)
2022年8月31日
舟曲县黑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舟曲县惠民源农业 (略) 委托甘肃欣 (略) 承担“舟曲县黑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舟曲县黑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舟曲县惠民源农业 (略)
建设地点:甘南州舟曲县峰迭镇沟门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生产用地*.95m2,总建筑面积为6965.67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栋1层的分娩、配怀舍,1栋1层的保育、育肥舍,1栋1层的的综合楼及2栋1层的职工宿舍,无害化处理车间等。养殖基础母猪600头,年出栏仔猪*头,育肥猪3230头。
总投资:3038.13万元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曲县惠民源农业 (略)
联系人:洪平辉
联系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甘肃欣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
4、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舟曲县惠民源农业 (略)
2022年8月31日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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