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奥特种设备-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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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奥特种设备-拟审批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伟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有限公司钢瓶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

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伟奥特种 (略) 钢瓶检测项目

天津伟奥特种 (略)

(略) 津南区小站镇黄台工业 (略) 3号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总投资*元人民币, (略) 环 (略) 津南分公司现有厂房形式建设“天津伟奥特种 (略) 钢瓶检测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购置并安装气瓶检验检测设备、钢刷除锈机等,建设密闭补漆间,配套环保设备,建成后可年检验检测无缝气瓶(部分为消防气瓶)*只、焊接气瓶(部分为消防气瓶)*只、低温气瓶*只、空气呼吸器*只,年补漆气瓶2500只,无气瓶及零部件维修业务,无气体分装和药剂充装工艺,备案文件中提及的药剂重装回收系统,摇摆机,七氟*烷原料罐称重地秤等设备本项目不再建设。

本项目检验检测气瓶内盛装气体包括氧气、氮气、氩气、氦气、二氧化碳、压缩空气、*烷、七氟*烷、LNG,除七氟*烷为低毒物质外,其他物质均无毒,不涉及腐蚀性物质气瓶检验检测。

1、废气:运营期除锈工序、报废气瓶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净化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的要求;涂敷色标、补漆及漆膜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补漆间微负压收集后,引至1套“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装置处理,净化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TRVOC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的要求;除锈、切割过程以及补漆区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厂界处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的要求,非*烷总烃厂房外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的要求,厂界处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的要求。

2、废水:外排废水为气瓶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与清洗废水一并经厂区共用废水总排口排放,外排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65-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厂界四侧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达标。

4、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除尘器集尘及废滤袋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报废气瓶和废零件交由送检方带回处置。

5、环境风险: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及时启动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降低项目火灾爆炸和泄漏事故发生几率和对环境的影响,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故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2022.09.02-2022.09.08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伟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有限公司钢瓶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

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伟奥特种 (略) 钢瓶检测项目

天津伟奥特种 (略)

(略) 津南区小站镇黄台工业 (略) 3号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总投资*元人民币, (略) 环 (略) 津南分公司现有厂房形式建设“天津伟奥特种 (略) 钢瓶检测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购置并安装气瓶检验检测设备、钢刷除锈机等,建设密闭补漆间,配套环保设备,建成后可年检验检测无缝气瓶(部分为消防气瓶)*只、焊接气瓶(部分为消防气瓶)*只、低温气瓶*只、空气呼吸器*只,年补漆气瓶2500只,无气瓶及零部件维修业务,无气体分装和药剂充装工艺,备案文件中提及的药剂重装回收系统,摇摆机,七氟*烷原料罐称重地秤等设备本项目不再建设。

本项目检验检测气瓶内盛装气体包括氧气、氮气、氩气、氦气、二氧化碳、压缩空气、*烷、七氟*烷、LNG,除七氟*烷为低毒物质外,其他物质均无毒,不涉及腐蚀性物质气瓶检验检测。

1、废气:运营期除锈工序、报废气瓶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净化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的要求;涂敷色标、补漆及漆膜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补漆间微负压收集后,引至1套“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装置处理,净化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TRVOC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的要求;除锈、切割过程以及补漆区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厂界处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的要求,非*烷总烃厂房外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的要求,厂界处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的要求。

2、废水:外排废水为气瓶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与清洗废水一并经厂区共用废水总排口排放,外排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65-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厂界四侧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达标。

4、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除尘器集尘及废滤袋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报废气瓶和废零件交由送检方带回处置。

5、环境风险: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及时启动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降低项目火灾爆炸和泄漏事故发生几率和对环境的影响,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故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2022.09.02-2022.09.08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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