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葫芦娃食品提取车间项目
海南葫芦娃食品提取车间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葫芦娃食品提取车间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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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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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葫芦娃食品提取车间项目 | |
海南葫芦娃 (略) " | |
(略) 秀英区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 (略) 8号 海南葫芦娃 (略) 药谷生产基地厂区内 | |
海南晨 (略) | |
项目位于海南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 (略) 8号海南葫芦娃 (略) 药谷生产基地厂区内,拟在前处理提取车间二层将仓库新建成1个200m2的新食品提取车间,通过煎煮水提制成保健食品 | |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职工从原有职工调用,不新增职工人数,故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车间地板清洗及设备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等,项目依托厂区现有污水站进行处理后排 (略) (略) ,最终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②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工艺粉尘、污水处理站废气。本项目依托于已建的2台6t/h天然气锅炉,锅炉燃烧废气汇合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新建项目主要在食品提取车间部分中药材的破碎环节、稠膏制干膏干燥环节产生少量工艺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吸尘装置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提取过程中产生少量略带中药气味的水蒸汽排放,无组织排放至室外经空气稀释后对本项目自身及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废水量较小,产生的恶臭污染物较少,且污水处理站采取封闭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微小。根据分析,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因此项目在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③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提取罐、提取浓缩机组、带式干燥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源在60~80dB(A)之间,本项目针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在选型上尽可能选用性能稳定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用橡胶垫、减振器等措施,再通过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合理布局以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药渣、干膏污粉、废弃包装物和污泥。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包装物及药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略) 进行回收使用;干膏污粉和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 (略) 处置处理。妥善处置,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问题,对环境影响较小。 | |
本项目主要为保健食品制造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项目使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均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 (略)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本项目为保健食品制造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事项及需取得许可准入事项,故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内。 | |
本项目位于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 (略) 8号海南葫芦娃 (略) 药谷生产基地厂区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证: (略) 国用(2007)第*号,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用地合理可行。本项目位于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 (略) 8号海南葫芦娃 (略) 药谷生产基地厂区内,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详见附图7),因此,本 (略) 总体规划是相符的。综上所述,经过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 |
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 |
根据本项目特点,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最后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总量由白沙门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无需另行申请废水总量。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其新增废气排放量如下:NOx为0.2t/a。 | |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生态种类成分少,结构简单,建设项目对生态的影响较小;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废气、噪声、固废,在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治理措施防治,基本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 |
本项目区域SO2、NO2、CO、O3、PM2.5、PM10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本项目位于海南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以工业生产为主要功能,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 |
本新建项目厂区内原辅材料均为中药材,虽不涉及风险物质,但中药材为干燥易燃材料,可能引发次生火灾风险。应注意中药材库采取相关防火措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环境风险潜势初判,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因此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机率较小,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葫芦娃食品提取车间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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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秀英区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 (略) 8号 海南葫芦娃 (略) 药谷生产基地厂区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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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海南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 (略) 8号海南葫芦娃 (略) 药谷生产基地厂区内,拟在前处理提取车间二层将仓库新建成1个200m2的新食品提取车间,通过煎煮水提制成保健食品 | |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职工从原有职工调用,不新增职工人数,故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车间地板清洗及设备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等,项目依托厂区现有污水站进行处理后排 (略) (略) ,最终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②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工艺粉尘、污水处理站废气。本项目依托于已建的2台6t/h天然气锅炉,锅炉燃烧废气汇合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新建项目主要在食品提取车间部分中药材的破碎环节、稠膏制干膏干燥环节产生少量工艺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吸尘装置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提取过程中产生少量略带中药气味的水蒸汽排放,无组织排放至室外经空气稀释后对本项目自身及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废水量较小,产生的恶臭污染物较少,且污水处理站采取封闭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微小。根据分析,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因此项目在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③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提取罐、提取浓缩机组、带式干燥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源在60~80dB(A)之间,本项目针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在选型上尽可能选用性能稳定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用橡胶垫、减振器等措施,再通过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合理布局以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药渣、干膏污粉、废弃包装物和污泥。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包装物及药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略) 进行回收使用;干膏污粉和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 (略) 处置处理。妥善处置,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问题,对环境影响较小。 | |
本项目主要为保健食品制造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项目使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均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 (略)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本项目为保健食品制造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事项及需取得许可准入事项,故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内。 | |
本项目位于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 (略) 8号海南葫芦娃 (略) 药谷生产基地厂区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证: (略) 国用(2007)第*号,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用地合理可行。本项目位于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 (略) 8号海南葫芦娃 (略) 药谷生产基地厂区内,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详见附图7),因此,本 (略) 总体规划是相符的。综上所述,经过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 |
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 |
根据本项目特点,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最后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总量由白沙门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无需另行申请废水总量。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其新增废气排放量如下:NOx为0.2t/a。 | |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生态种类成分少,结构简单,建设项目对生态的影响较小;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废气、噪声、固废,在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治理措施防治,基本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 |
本项目区域SO2、NO2、CO、O3、PM2.5、PM10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本项目位于海南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以工业生产为主要功能,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 |
本新建项目厂区内原辅材料均为中药材,虽不涉及风险物质,但中药材为干燥易燃材料,可能引发次生火灾风险。应注意中药材库采取相关防火措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环境风险潜势初判,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因此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机率较小,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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