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葫芦娃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
海南葫芦娃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葫芦娃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海南葫芦娃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 | |
海南葫芦娃 (略) " | |
(略) 秀英区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 (略) 8号 海南葫芦娃 (略) 药谷生产基地厂区内 | |
海南晨 (略) | |
项目位于海南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 (略) 8号海南葫芦娃 (略) 药谷生产基地厂区内,在口服制剂车间二层预留间内扩建1个1080平方米的新口服固体制剂车间 | |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职工从原有职工调用,不新增职工人数,故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车间地面清洗、车间设备清洗、工艺废水、锅炉排水)依托厂区原有污水站进行处理, (略) (略) ,最终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洗瓶废水和纯化水制备浓水为清下水,经总排放 (略) (略) ,项目废水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②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工艺粉尘、污水处理站废气。本项目依托于已建的2台6t/h天然气锅炉,锅炉燃烧废气汇合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在称量、配料、混合、制粒、干燥等工序设置配套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吸尘装置吸附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水量较小,产生的恶臭污染物较少,且污水处理站采取封闭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微小。根据分析,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因此项目在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③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粉碎机、压片机、制粒机、混合机、整粒机、干燥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源在60~80dB(A)之间,本项目针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在选型上尽可能选用性能稳定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用橡胶垫、减振器等措施,再通过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合理布局以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弃包装物、药品污粉、不合格药品和污泥。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包装物外售废品回收站;药品污粉、不合格药品和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 (略) 处置处理。妥善处置,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问题,对环境影响较小。 | |
本项目主要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项目使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均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 (略)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为鼓励医药企业在海口发展,2004 (略) 人民政府第45号令发布了《 (略) 鼓励投资发展医药产业的若干规定》及《 (略) 鼓励投资发展医药产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为医药企业创造了优越的投资环境。可见,项目的建设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本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事项及需取得许可准入事项,故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内。 | |
本项目位于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 (略) 8号海南葫芦娃 (略) 药谷生产基地厂区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证: (略) 国用(2007)第*号,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用地合理可行。本项目位于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 (略) 8号海南葫芦娃 (略) 药谷生产基地厂区内,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详见附图7),因此,本 (略) 总体规划是相符的。 | |
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 |
根据本项目特点,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最后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总量由白沙门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无需另行申请废水总量。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其新增废气排放量如下: NOx为0.4t/a。 | |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生态种类成分少,结构简单,建设项目对生态的影响较小;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废气、噪声、固废,在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治理措施防治,基本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 |
本项目区域SO2、NO2、CO、O3、PM2.5、PM10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本项目位于海南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以工业生产为主要功能,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 |
经检索《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本项目原辅材料无环境风险物质。但本项目厂区内涉及风险物质为*酮、*醇、苯、*苯、二*苯、*醚等为易燃易爆品,溴、三氯*烷为有毒品,盐酸和硫酸、硝酸、*酸、氢氧化钠为腐蚀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环境风险潜势初判,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因此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机率较小,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葫芦娃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海南葫芦娃药谷新建口服固体制剂车间项目 | |
海南葫芦娃 (略) " | |
(略) 秀英区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 (略) 8号 海南葫芦娃 (略) 药谷生产基地厂区内 | |
海南晨 (略) | |
项目位于海南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 (略) 8号海南葫芦娃 (略) 药谷生产基地厂区内,在口服制剂车间二层预留间内扩建1个1080平方米的新口服固体制剂车间 | |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职工从原有职工调用,不新增职工人数,故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车间地面清洗、车间设备清洗、工艺废水、锅炉排水)依托厂区原有污水站进行处理, (略) (略) ,最终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洗瓶废水和纯化水制备浓水为清下水,经总排放 (略) (略) ,项目废水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②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工艺粉尘、污水处理站废气。本项目依托于已建的2台6t/h天然气锅炉,锅炉燃烧废气汇合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在称量、配料、混合、制粒、干燥等工序设置配套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吸尘装置吸附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水量较小,产生的恶臭污染物较少,且污水处理站采取封闭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微小。根据分析,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因此项目在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③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粉碎机、压片机、制粒机、混合机、整粒机、干燥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源在60~80dB(A)之间,本项目针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在选型上尽可能选用性能稳定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用橡胶垫、减振器等措施,再通过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合理布局以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弃包装物、药品污粉、不合格药品和污泥。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包装物外售废品回收站;药品污粉、不合格药品和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 (略) 处置处理。妥善处置,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问题,对环境影响较小。 | |
本项目主要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项目使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均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 (略)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为鼓励医药企业在海口发展,2004 (略) 人民政府第45号令发布了《 (略) 鼓励投资发展医药产业的若干规定》及《 (略) 鼓励投资发展医药产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为医药企业创造了优越的投资环境。可见,项目的建设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本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事项及需取得许可准入事项,故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内。 | |
本项目位于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 (略) 8号海南葫芦娃 (略) 药谷生产基地厂区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证: (略) 国用(2007)第*号,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用地合理可行。本项目位于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 (略) 8号海南葫芦娃 (略) 药谷生产基地厂区内,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详见附图7),因此,本 (略) 总体规划是相符的。 | |
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 |
根据本项目特点,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略) ,最后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总量由白沙门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无需另行申请废水总量。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其新增废气排放量如下: NOx为0.4t/a。 | |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生态种类成分少,结构简单,建设项目对生态的影响较小;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废气、噪声、固废,在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治理措施防治,基本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 |
本项目区域SO2、NO2、CO、O3、PM2.5、PM10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本项目位于海南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以工业生产为主要功能,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 |
经检索《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本项目原辅材料无环境风险物质。但本项目厂区内涉及风险物质为*酮、*醇、苯、*苯、二*苯、*醚等为易燃易爆品,溴、三氯*烷为有毒品,盐酸和硫酸、硝酸、*酸、氢氧化钠为腐蚀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环境风险潜势初判,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因此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机率较小,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 |
无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