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梧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7年度梧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略)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有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 (略) 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要求, (略) 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历年年度实际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订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切实转变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围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土地宏观调控能力、强化民生保障等目标,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合 (略) 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重点加强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和管理,保障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实现城区产业优地优用,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为梧州未来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土地要素保障。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455.2394公顷(详见《2017年度梧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07.862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57.657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071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3491公顷,特殊用地13.2340公顷,住宅用地46.0648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长洲区118.6143公顷,万秀区156.9494公顷,龙圩区179.6757 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略) 城市化建设用地需求,按照供需平衡的原则,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力度,切实提高土地供应率;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化产业用地考核评价,倒逼存量土地盘活,努力提高单位用地产出水平;认真落实《闲置土地处置管理办法》,督促已供土地及时动工开发。
(二)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
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加强住房用地管理。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优先保障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用地。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它产业投资。
(三)严格执行用地管理标准
建立和完善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有效落实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加强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工业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提倡和推广工业用地项目的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四)完 (略) 场化配置制度,健全土地利用监管制度
积极探索深 (略) 场配置改革试点工作, (略) 场机制和政府有效监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工业用地存量优化、增量提质,促进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政府协调机构
市、县两级政府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领导小组,由国土资源、发改、住建、财政、市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及执行政策及评价机制,实行协同管理,统筹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的目标和要求,加强沟通和联系,做到统一管理,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形成合力。
(二)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的宣传引导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土资源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意识、土地忧患意识和依法用地意识。
(三)完善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快重大项目用地的落实
(略) 、县(市、区)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机制,适时掌握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做到提前有准备、办理有高效,促进项目落地建设。
(四)落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国土部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规定)时间及时动工开发建设,避免土地闲置浪费。
(略) 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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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略)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有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 (略) 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要求, (略) 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历年年度实际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订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切实转变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围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土地宏观调控能力、强化民生保障等目标,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合 (略) 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重点加强房地产用地的供应和管理,保障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实现城区产业优地优用,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为梧州未来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土地要素保障。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455.2394公顷(详见《2017年度梧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07.862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57.657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071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3491公顷,特殊用地13.2340公顷,住宅用地46.0648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 (略) 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长洲区118.6143公顷,万秀区156.9494公顷,龙圩区179.6757 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略) 城市化建设用地需求,按照供需平衡的原则,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力度,切实提高土地供应率;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化产业用地考核评价,倒逼存量土地盘活,努力提高单位用地产出水平;认真落实《闲置土地处置管理办法》,督促已供土地及时动工开发。
(二)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
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加强住房用地管理。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优先保障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用地。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它产业投资。
(三)严格执行用地管理标准
建立和完善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有效落实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加强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工业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提倡和推广工业用地项目的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四)完 (略) 场化配置制度,健全土地利用监管制度
积极探索深 (略) 场配置改革试点工作, (略) 场机制和政府有效监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工业用地存量优化、增量提质,促进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政府协调机构
市、县两级政府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领导小组,由国土资源、发改、住建、财政、市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及执行政策及评价机制,实行协同管理,统筹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的目标和要求,加强沟通和联系,做到统一管理,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形成合力。
(二)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的宣传引导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土资源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意识、土地忧患意识和依法用地意识。
(三)完善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快重大项目用地的落实
(略) 、县(市、区)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机制,适时掌握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做到提前有准备、办理有高效,促进项目落地建设。
(四)落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国土部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规定)时间及时动工开发建设,避免土地闲置浪费。
(略) 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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