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乐清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1年度乐清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乐政发〔2020〕34号)及《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 (略) 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乐亩均领〔2022〕1号)精神,我市开展了2021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经公示后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于10月份开始执行相关差别化政策。
附件:202 (略)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名单
(略) “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乐政发〔2020〕34号)及《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 (略) 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乐亩均领〔2022〕1号)精神,我市开展了2021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经公示后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于10月份开始执行相关差别化政策。
附件:202 (略)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名单
(略) “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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