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宁恒源水务有限公司桂花水厂改扩建取水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关于咸宁恒源水务有限公司桂花水厂改扩建取水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略) :
你公司《关于 (略) 桂花水厂改扩建取水项目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已收悉,结合《 (略) 桂花水厂改扩建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专家审查意见,经审查,提交申请资料齐全。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桂花水厂改扩建取水项目取水口位于鸣水泉水库,取水点坐标为:东经114°18′04″,北纬 29°43′10″,取水口高程 30.4m。 (略) 桂花水厂改扩建取水项目位于桂花镇鸣水泉水库大坝右侧,主要工程包括取水工程、净水工程、输水配水工程等部分。取水采用泵船式取水泵站从鸣水泉水库中取水,然后再输送至厂房。采用一用二备智能变频恒压供水设备,单台水泵流量 Q=140m 3 /h,H=62m,N=45KW,水泵扬程:H=60m。
二、基本同意《报告书》水资源论证等级及范围、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现状水平年为2021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
三、同意取用水合理性分析,项目用水指标合理,核定日取水规模为5000m3/d,年取水总量182.*m3。
四、同意《报告书》中对项目节水评价分析,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五、同意《报告书》中取水水源论证分析结论,取水水源水量和水质满足本项目取用水要求。
六、基本同意取水、退水影响分析结论,采取的水资源保护措施。
七、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设施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八、若本工程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8月30日
(略) :
你公司《关于 (略) 桂花水厂改扩建取水项目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已收悉,结合《 (略) 桂花水厂改扩建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专家审查意见,经审查,提交申请资料齐全。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桂花水厂改扩建取水项目取水口位于鸣水泉水库,取水点坐标为:东经114°18′04″,北纬 29°43′10″,取水口高程 30.4m。 (略) 桂花水厂改扩建取水项目位于桂花镇鸣水泉水库大坝右侧,主要工程包括取水工程、净水工程、输水配水工程等部分。取水采用泵船式取水泵站从鸣水泉水库中取水,然后再输送至厂房。采用一用二备智能变频恒压供水设备,单台水泵流量 Q=140m 3 /h,H=62m,N=45KW,水泵扬程:H=60m。
二、基本同意《报告书》水资源论证等级及范围、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现状水平年为2021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
三、同意取用水合理性分析,项目用水指标合理,核定日取水规模为5000m3/d,年取水总量182.*m3。
四、同意《报告书》中对项目节水评价分析,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五、同意《报告书》中取水水源论证分析结论,取水水源水量和水质满足本项目取用水要求。
六、基本同意取水、退水影响分析结论,采取的水资源保护措施。
七、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设施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八、若本工程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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