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第X2SC202109170036号案件整改情况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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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第X2SC202109170036号案件整改情况信息公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信来电

举报第X2SC*号案件整改情况

信息公开

一、举报案件基本情况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X2SC*号投诉案件“ (略) 资中县水南镇乘家村五组隆盛生态园有一酒厂,废水直排,占用大量耕地窖酒”。

二、调查情况

(一)?关于“ (略) 资中县水南镇乘家村五组隆盛生态园有一酒厂,废水直排”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酒厂占地约1300平方米,其中办公区约90平方米,酿酒厂房约300平方米,酒窖约200平方米,空地硬化约710平方米。主要以高粱为原料,生产工艺为原料-浸泡-蒸煮-摊凉-下曲-糖化-发酵-蒸馏-原度酒,生产废水经化粪池、沼气池处理后,暂存于约80立方米清水池内,由隆盛生态园用于浇灌自有果树。目前,化粪池、沼气池和清水池现存废水共约120立方米,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因市场原因该酒厂于2019年11月停产至今,未发现废水直排。根据现场调查和走访5名群众反映,该酒厂生产废水经化粪池、沼气池处理后,用于浇灌资中县隆盛生态园园内树木和周边农户农用,雨季时存在废水溢流情况。群众反映的“ (略) 资中县水南镇乘家村五组隆盛生态园有一酒厂,废水直排”问题基本属实。

(二)?关于“占用大量耕地窖酒”的问题

经调查,该酒厂酒窖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采用地下分坛窖藏,现存窖酒3吨。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资中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数据进行现场核实,该酒厂酒窖土地类别为“林地”,未办理林地手续,不属耕地。群众反映的“占用大量耕地窖酒”问题基本属实。

三、整改措施

(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对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进行断电处理(立行立改),纳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范畴,并督促该酒厂拆除生产设备。

(二)? (略) 资中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对现有废水转运至资中县明心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督促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限期对窖酒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对现有库存窖酒进行清运。

(五)?水南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的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2021年9月20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酒厂生产用电断电(资经信〔2021〕91号);2021年10月14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督促资中县隆盛生态园(制造酒坊)完成生产设备的拆除;2021年10月27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将资中县隆盛生态园(制造酒坊)纳入2021年新增纳入资中县第三批“散乱污”企业整治名单(资“散乱污”整组办〔2021〕9号)。

(二)?2021年10月9日, (略) 资中生态环境局督促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将化粪池、沼气池、清水池内的废水全部转运至明心寺园区污水处理厂(资中县康源 (略) )处理,共计42吨。2022年7月3日,现场复查确认,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已关停,无污水产生与排放。

(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限期对窖酒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022年7月3日,完成现场检查验收,资中县隆盛生态园按照要求对酒窖所侵占林地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完成树木种植。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已将全部库存窖酒进行了清运转移,共计21.3吨。

(五)?水南镇人民政府加强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的日常巡查,监督整改落实情况,防止问题反弹,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共展开巡查9次。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9日) (略) 资中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人:高翊凌, 电话:*

(略) 资中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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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报案件基本情况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X2SC*号投诉案件“ (略) 资中县水南镇乘家村五组隆盛生态园有一酒厂,废水直排,占用大量耕地窖酒”。

二、调查情况

(一)?关于“ (略) 资中县水南镇乘家村五组隆盛生态园有一酒厂,废水直排”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酒厂占地约1300平方米,其中办公区约90平方米,酿酒厂房约300平方米,酒窖约200平方米,空地硬化约710平方米。主要以高粱为原料,生产工艺为原料-浸泡-蒸煮-摊凉-下曲-糖化-发酵-蒸馏-原度酒,生产废水经化粪池、沼气池处理后,暂存于约80立方米清水池内,由隆盛生态园用于浇灌自有果树。目前,化粪池、沼气池和清水池现存废水共约120立方米,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因市场原因该酒厂于2019年11月停产至今,未发现废水直排。根据现场调查和走访5名群众反映,该酒厂生产废水经化粪池、沼气池处理后,用于浇灌资中县隆盛生态园园内树木和周边农户农用,雨季时存在废水溢流情况。群众反映的“ (略) 资中县水南镇乘家村五组隆盛生态园有一酒厂,废水直排”问题基本属实。

(二)?关于“占用大量耕地窖酒”的问题

经调查,该酒厂酒窖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采用地下分坛窖藏,现存窖酒3吨。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资中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数据进行现场核实,该酒厂酒窖土地类别为“林地”,未办理林地手续,不属耕地。群众反映的“占用大量耕地窖酒”问题基本属实。

三、整改措施

(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对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进行断电处理(立行立改),纳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范畴,并督促该酒厂拆除生产设备。

(二)? (略) 资中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对现有废水转运至资中县明心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督促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限期对窖酒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对现有库存窖酒进行清运。

(五)?水南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的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2021年9月20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酒厂生产用电断电(资经信〔2021〕91号);2021年10月14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督促资中县隆盛生态园(制造酒坊)完成生产设备的拆除;2021年10月27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将资中县隆盛生态园(制造酒坊)纳入2021年新增纳入资中县第三批“散乱污”企业整治名单(资“散乱污”整组办〔2021〕9号)。

(二)?2021年10月9日, (略) 资中生态环境局督促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将化粪池、沼气池、清水池内的废水全部转运至明心寺园区污水处理厂(资中县康源 (略) )处理,共计42吨。2022年7月3日,现场复查确认,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已关停,无污水产生与排放。

(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限期对窖酒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022年7月3日,完成现场检查验收,资中县隆盛生态园按照要求对酒窖所侵占林地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完成树木种植。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已将全部库存窖酒进行了清运转移,共计21.3吨。

(五)?水南镇人民政府加强资中县隆盛生态园酒厂的日常巡查,监督整改落实情况,防止问题反弹,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共展开巡查9次。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9日) (略) 资中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人:高翊凌, 电话:*

(略) 资中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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