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整形制砂生产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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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石整形制砂生产线1

(略) 秀英区生态环境局拟对碎石整形制砂生产线1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10 文章来源: (略) 秀英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碎石整形制砂生产线1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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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 (略) 福秀小区C栋政府第二办公区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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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美 (略) 9号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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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石整形制砂生产线1
海南 (略) "
(略) 秀英区西秀镇椰海大 (略) 交汇口西1. (略) 南
海南 (略)
建设1条*t/a机制砂生产线,厂房建筑面积为280m2,主要产品为0.5-0.25mm的中砂。
(1)、大气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少量的施工扬尘,建设单位采取洒水、保持地面湿润、采用运输车辆净车进出场地并实行封闭运输等积极有效的措施后,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合计粉尘排放量为4.7655t/a,其中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855t/a,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4.68t/a,改扩建后全厂项目合计粉尘排放量为6.912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1.166t/a,无组织排放量为5.746t/a。经上述计算可知,本项目在采 (略) 路面清洁、喷淋抑尘、确保除尘器正常工作等措施下,其厂区内粉尘产生量将大大减轻,预计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其仍可维持在现有功能区水平上。改扩建项目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量为0.6 kg/a,改扩建后全厂项目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量为15.3kg/a,其排放浓度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标准,因此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为0.6m3/d,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51m3/d,总排放量30.6 m3。由于项目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施工期污水不对外环境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7m3/d,59.5m3/a,改扩建后项目总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737.5m3/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同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2002)中建筑施工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线。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m3/a,SS产生量为28.5 t/a,经沉定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是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徐搜狐调施工工序进行合理安全,禁止夜间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振动筛和破碎机、皮带输送机和汽车运输噪声、柴油发电机、装载机、搅拌机、运输车辆、水泵、物料传输装置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噪声,最高噪声级约为90dB。建设单位须加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对强噪音设备加装减震、消声等装置,并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卸料,减少露天传送机械的噪声影响。(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为600kg,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不对外环境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0.35t/a,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产生量为0.0749t/a,收集后作为产品出售;危险固废废机油委托海口 (略) 运走处理;污泥产生量为0.24t/a。改扩建后项目总生活垃圾生产量为16.1 t/a,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产生量为0.0749t/a。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本项目属于制砂项目,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的,为允许类。
(1)根据 (略) “多规合一”示意图叠加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其他设施用地,面积为*.66 m2,根据 (略) 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叠加可知,项目现状土地类为村庄*.62 m2,建制镇0.70 m2, (略) 3.66 m2,其他草地*.65 m2。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可作为临时用地使用,如遇政府征地,建设单位应无条件配合搬迁, (略) 建设需要外,企业自身项目污染物排放引发的环境纠纷等违法违规行为,需主动承担处理、化解环境纠纷的责任,并承担相应后果,并依法接受处罚。 (2)根据《海南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选址不位于禁止红线区及限值红线区中,则本项目与《海南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体项目所在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项目厂界东侧、南侧和西侧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厂界北侧监测点位昼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类标准,夜间超标,超标原因主要是椰海大道上交通噪声的影响。


(略) 秀英区生态环境局拟对碎石整形制砂生产线1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10 文章来源: (略) 秀英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碎石整形制砂生产线1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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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 (略) 福秀小区C栋政府第二办公区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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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秀英区西秀镇椰海大 (略) 交汇口西1. (略)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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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1条*t/a机制砂生产线,厂房建筑面积为280m2,主要产品为0.5-0.25mm的中砂。
(1)、大气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少量的施工扬尘,建设单位采取洒水、保持地面湿润、采用运输车辆净车进出场地并实行封闭运输等积极有效的措施后,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合计粉尘排放量为4.7655t/a,其中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855t/a,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4.68t/a,改扩建后全厂项目合计粉尘排放量为6.912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1.166t/a,无组织排放量为5.746t/a。经上述计算可知,本项目在采 (略) 路面清洁、喷淋抑尘、确保除尘器正常工作等措施下,其厂区内粉尘产生量将大大减轻,预计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其仍可维持在现有功能区水平上。改扩建项目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量为0.6 kg/a,改扩建后全厂项目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量为15.3kg/a,其排放浓度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标准,因此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为0.6m3/d,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51m3/d,总排放量30.6 m3。由于项目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施工期污水不对外环境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7m3/d,59.5m3/a,改扩建后项目总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737.5m3/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同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2002)中建筑施工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线。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m3/a,SS产生量为28.5 t/a,经沉定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是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徐搜狐调施工工序进行合理安全,禁止夜间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振动筛和破碎机、皮带输送机和汽车运输噪声、柴油发电机、装载机、搅拌机、运输车辆、水泵、物料传输装置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噪声,最高噪声级约为90dB。建设单位须加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对强噪音设备加装减震、消声等装置,并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卸料,减少露天传送机械的噪声影响。(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为600kg,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不对外环境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0.35t/a,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产生量为0.0749t/a,收集后作为产品出售;危险固废废机油委托海口 (略) 运走处理;污泥产生量为0.24t/a。改扩建后项目总生活垃圾生产量为16.1 t/a,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产生量为0.0749t/a。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本项目属于制砂项目,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的,为允许类。
(1)根据 (略) “多规合一”示意图叠加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其他设施用地,面积为*.66 m2,根据 (略) 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叠加可知,项目现状土地类为村庄*.62 m2,建制镇0.70 m2, (略) 3.66 m2,其他草地*.65 m2。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可作为临时用地使用,如遇政府征地,建设单位应无条件配合搬迁, (略) 建设需要外,企业自身项目污染物排放引发的环境纠纷等违法违规行为,需主动承担处理、化解环境纠纷的责任,并承担相应后果,并依法接受处罚。 (2)根据《海南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选址不位于禁止红线区及限值红线区中,则本项目与《海南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体项目所在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项目厂界东侧、南侧和西侧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厂界北侧监测点位昼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类标准,夜间超标,超标原因主要是椰海大道上交通噪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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