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陶乐镇王家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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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陶乐镇王家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罗县 (略) :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陶乐镇王家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渊德污发〔2022〕9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陶乐镇王家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208-*-16-02-*)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陶乐镇污水处理系统,减少排入黄河流域的污染物排放量,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污水处理率和达标率,提高再生水回用率,在无害化基础上逐步实现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对当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及促进区域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陶乐镇污水处理厂。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陶乐镇污水处理厂原设计规模为2000m3/d,本次设计仅为提标改造,不进行扩容,新增建设用地4.21亩(2806.3平方米),通过改造一期AAO+MBR系统,结合现有二期系统,使污水厂达到2000m3/d处理规模;其中一期改造规模为1000m3/d。

1.新建工程:

1.新建2000m3/d粗细格栅渠1座,全地下钢砼结构,配套粗细格栅各一套。

2.新建1000m3/d 2#调节池1座,全地下钢砼结构,配套提升泵2台,潜水搅拌机2台。

3.新配备1000m3/d旋流沉砂器2套。

4.新建1000m3/d高效沉淀池1套。

5.新建100m3贮泥池一座,半地下钢砼结构,配套潜水搅拌器1台。

6.新建生物除臭滤池,服务于预处理单元、污泥区、厌氧区、缺氧区、贮泥池、污泥泵房等。

7.厂外新建再生水管线4350m,为dn250的PE100管,压力等级为PN1.0mpa。

2.改造工程:

1.1#调节池新增3套潜水搅拌器。

2.一期AAO+MBR生物池厌氧区、缺氧区增加潜水搅拌器,对污泥回流系统改造,MBR池增加隔墙。

3.二期生物池厌氧区和缺氧区加盖保温。

4.反硝化深床滤池更换PAC投加装置。

5.污泥脱水间增加污泥螺旋输送机。

6.接触消毒池及计量槽土建利旧,更换3台离心泵。

7.厂区内管道改造。

8.电气及自控系统改造。

五、建设工期

2022年9月-2022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1359.58万元,其中:工程费1189.21万元,其他费用105.63万元,预备费64.74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及企业自筹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

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 (略) :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陶乐镇王家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渊德污发〔2022〕9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陶乐镇王家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208-*-16-02-*)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陶乐镇污水处理系统,减少排入黄河流域的污染物排放量,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污水处理率和达标率,提高再生水回用率,在无害化基础上逐步实现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对当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及促进区域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陶乐镇污水处理厂。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陶乐镇污水处理厂原设计规模为2000m3/d,本次设计仅为提标改造,不进行扩容,新增建设用地4.21亩(2806.3平方米),通过改造一期AAO+MBR系统,结合现有二期系统,使污水厂达到2000m3/d处理规模;其中一期改造规模为1000m3/d。

1.新建工程:

1.新建2000m3/d粗细格栅渠1座,全地下钢砼结构,配套粗细格栅各一套。

2.新建1000m3/d 2#调节池1座,全地下钢砼结构,配套提升泵2台,潜水搅拌机2台。

3.新配备1000m3/d旋流沉砂器2套。

4.新建1000m3/d高效沉淀池1套。

5.新建100m3贮泥池一座,半地下钢砼结构,配套潜水搅拌器1台。

6.新建生物除臭滤池,服务于预处理单元、污泥区、厌氧区、缺氧区、贮泥池、污泥泵房等。

7.厂外新建再生水管线4350m,为dn250的PE100管,压力等级为PN1.0mpa。

2.改造工程:

1.1#调节池新增3套潜水搅拌器。

2.一期AAO+MBR生物池厌氧区、缺氧区增加潜水搅拌器,对污泥回流系统改造,MBR池增加隔墙。

3.二期生物池厌氧区和缺氧区加盖保温。

4.反硝化深床滤池更换PAC投加装置。

5.污泥脱水间增加污泥螺旋输送机。

6.接触消毒池及计量槽土建利旧,更换3台离心泵。

7.厂区内管道改造。

8.电气及自控系统改造。

五、建设工期

2022年9月-2022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1359.58万元,其中:工程费1189.21万元,其他费用105.63万元,预备费64.74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及企业自筹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

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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