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特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1555吨硅基前驱体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江西华特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1555吨硅基前驱体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华特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1555吨硅基前驱体等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 (略) (略) 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
项目名称 | 江西华特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1555吨硅基前驱体等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江西华 (略) 厂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6′8.336″;北纬29°08′16.331″。 |
建设单位 | 江西华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11条生产线,包含新建300t/a三氯化硼、300t/a溴化氢、785t/a六氟*烷(R236fa)、15t/a六氟*烷异构体(R236ea)、9t/a氢气、30t/a氪气、90t/a氖气、6t/a氙气、9t/a氦气纯化及充装装置各1套,40t/a一氧化氮、180t/a一氧化碳生产及充装装置各1套);建设1555吨硅基前驱体等电子气体(13条生产线,包含新建50t/a氯硅烷、15t/a三*硅烷基胺、20t/a双二*基氨基硅烷、15t/a二异*胺硅烷、15t/a双(叔*氨基)硅烷、20t/a三*基硅烷、20t/a四*基硅烷生产及充装装置各1套,80t/a六氯*硅烷、20t/a羰基硫、100t/a四氟化硅纯化及充装装置各1套,300t/a八氟*烷、100t/a六氟*烷、800t/a八氟环*烷移动充装装置各1套),建设*台气体容器设备(5条生产线,包含*只/a铝合金无缝气瓶制造、200台/a D类压力容器制造、*台/a焊接绝热气瓶制造、360台/a撬装供气设备制造、5000台/a汽化器制造),并配套建设研发中心,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建设分为主体工程、贮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四个部分。主体工程新建102、107、109、126车间,103、108、120、122、123车间依托现有工程;贮运工程新建203、205、208仓库,201、202、206、207、208、209仓库依托现有工程;公辅工程新建办公楼、研发中心、控制室、钢瓶检测维修中心,员工倒班楼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增加13套废气处理设施,增加一套废水处理装置(设计能力为30t/d,处理工艺为沉淀+A/O生化+膜生物反应)、一个初期雨水池(1000m3),事故应急池(一个容积120m3,一个容积1584m3)、一般固废暂存库(面积72m2)、危废暂存库(面积50m2)依托现有工程。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0.92%。新增劳动定员150人,工作制度300天,实行三班制,8小时/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杨柳津河,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间接排放)。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正常工况下,项目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正常排放的短期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项目外排废气正常情况下各污染物长期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小于30%;叠加现状浓度、拟、在建环境影响、以新带老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的限值及《前苏联居民区大气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要求。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建成后102车间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103车间、107车间、109车间、120车间、122车间、123车间、126车间、301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各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在现有工程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分布,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投产后,正常工况下,建设项目建有相应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为非正常情况下废水处理站调节池破裂导致污水泄漏,可能会造成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根据预测结果,发生事故泄露后地下水污染物超标范围未超出厂界范围,不会造成下游地下水环境质量的恶化,也不会影响地下水利用现状。 4、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对仓库区、生产区及环保设施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休整;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在采取了严格的环保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从土壤环境角度分析,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厂界昼间噪声在56.71-60.16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5.89-48.39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CO生产、羰基硫及三氯化硼纯化工艺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3#)排放;NO生产工艺废气经过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4#)排放;TSA生产工艺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5#)排放;溴化氢纯化工艺废气经过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6#)排放;四氟化硅纯化工艺废气经过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7#)排放;R236fa、R236ea纯化经过活性炭吸附+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8#)排放;MCS、BDEAS、DIPAS、BTBAS、3MS、4MS生产、HCDS纯化工艺经过活性炭吸附+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9#)排放。经处理后的TVOC、*苯、正己烷、四氢呋喃、氯*烷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 1101.2-2019)与《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从严值要求;SO2、NOx、CO、氯化氢、硫酸雾、溴化氢、硼及其化合物、氟化物、二*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122车间撬装供气设备喷漆废气经过水帘柜+干式漆雾过滤+离心风机+活性炭吸附处理,喷砂废气经过密闭沉降+过滤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8m高排气筒(现有3#)排放,酸洗废气通过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0#)排放;120车间铝合金无缝气瓶浸涂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现有8#)排放,酸洗废气经过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现有9#)排放;123车间铝合金无缝气瓶酸洗废气经过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1#)排放,喷砂废气经过密闭沉降+过滤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2#)排放;126车间D类压力容器、焊接绝热气瓶生产线酸洗废气经过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0#)排放,喷漆废气经过水帘柜+干式漆雾过滤+离心风机+活性炭吸附处理,喷砂废气经过密闭沉降+过滤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8m高排气筒(21#)排放;301车间气瓶维修喷漆废气经过水帘柜+干式漆雾过滤+离心风机+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22#)排放。经处理后的TVOC、*苯、二*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颗粒物、NOx、氟化物、*酸酯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散发的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气体,主要削减措施有:提高工艺装备技术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加强设备的密闭性,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强厂区的日常巡查,确保废气收集管道和阀门的密闭性,加强设备的维护与间歇,以保证废气的收集效率。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处TVOC、*苯、二*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 1101.2-2019)中有关排放限值,厂房外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监控点处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酸*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H2S、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CO、NO生产装置工艺废水,以及设备制造的酸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检漏废水和喷漆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NO生产废水经厂区双效蒸发器(处理工艺为“浓缩+结晶+离心”)进行处理,其他生产废水经一套污水处理装置(设计能力为30t/d,处理工艺为沉淀+A/O生化+膜生物反应)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以上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从严值要求后,进入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杨柳津河。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膜压机、切割机、剪板机、风机、各类泵、引风机等,噪声源强75-95dB(A)。 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建吸声厂房,并采取减震、消音措施。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分子筛、废硫酸、废碱液、废高锰酸钾液、高沸物、含盐废液、废碱石灰、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漆渣、水帘柜废水、废显影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锯屑、废边角料、布袋收集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依托现有一个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个72m2一般固废暂存间。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排放等环境提出措施。拟建工程采取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较为成熟,能够保证防渗效果满足标准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 (略) 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华特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1555吨硅基前驱体等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略) 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 (略) (略) 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
项目名称 | 江西华特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1555吨硅基前驱体等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江西华 (略) 厂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6′8.336″;北纬29°08′16.331″。 |
建设单位 | 江西华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11条生产线,包含新建300t/a三氯化硼、300t/a溴化氢、785t/a六氟*烷(R236fa)、15t/a六氟*烷异构体(R236ea)、9t/a氢气、30t/a氪气、90t/a氖气、6t/a氙气、9t/a氦气纯化及充装装置各1套,40t/a一氧化氮、180t/a一氧化碳生产及充装装置各1套);建设1555吨硅基前驱体等电子气体(13条生产线,包含新建50t/a氯硅烷、15t/a三*硅烷基胺、20t/a双二*基氨基硅烷、15t/a二异*胺硅烷、15t/a双(叔*氨基)硅烷、20t/a三*基硅烷、20t/a四*基硅烷生产及充装装置各1套,80t/a六氯*硅烷、20t/a羰基硫、100t/a四氟化硅纯化及充装装置各1套,300t/a八氟*烷、100t/a六氟*烷、800t/a八氟环*烷移动充装装置各1套),建设*台气体容器设备(5条生产线,包含*只/a铝合金无缝气瓶制造、200台/a D类压力容器制造、*台/a焊接绝热气瓶制造、360台/a撬装供气设备制造、5000台/a汽化器制造),并配套建设研发中心,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建设分为主体工程、贮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四个部分。主体工程新建102、107、109、126车间,103、108、120、122、123车间依托现有工程;贮运工程新建203、205、208仓库,201、202、206、207、208、209仓库依托现有工程;公辅工程新建办公楼、研发中心、控制室、钢瓶检测维修中心,员工倒班楼依托现有工程;环保工程增加13套废气处理设施,增加一套废水处理装置(设计能力为30t/d,处理工艺为沉淀+A/O生化+膜生物反应)、一个初期雨水池(1000m3),事故应急池(一个容积120m3,一个容积1584m3)、一般固废暂存库(面积72m2)、危废暂存库(面积50m2)依托现有工程。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0.92%。新增劳动定员150人,工作制度300天,实行三班制,8小时/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杨柳津河,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间接排放)。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正常工况下,项目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正常排放的短期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项目外排废气正常情况下各污染物长期最大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小于30%;叠加现状浓度、拟、在建环境影响、以新带老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的限值及《前苏联居民区大气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要求。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建成后102车间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103车间、107车间、109车间、120车间、122车间、123车间、126车间、301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各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在现有工程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分布,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投产后,正常工况下,建设项目建有相应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为非正常情况下废水处理站调节池破裂导致污水泄漏,可能会造成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根据预测结果,发生事故泄露后地下水污染物超标范围未超出厂界范围,不会造成下游地下水环境质量的恶化,也不会影响地下水利用现状。 4、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对仓库区、生产区及环保设施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休整;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在采取了严格的环保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从土壤环境角度分析,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厂界昼间噪声在56.71-60.16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5.89-48.39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CO生产、羰基硫及三氯化硼纯化工艺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3#)排放;NO生产工艺废气经过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4#)排放;TSA生产工艺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5#)排放;溴化氢纯化工艺废气经过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6#)排放;四氟化硅纯化工艺废气经过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7#)排放;R236fa、R236ea纯化经过活性炭吸附+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8#)排放;MCS、BDEAS、DIPAS、BTBAS、3MS、4MS生产、HCDS纯化工艺经过活性炭吸附+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9#)排放。经处理后的TVOC、*苯、正己烷、四氢呋喃、氯*烷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 1101.2-2019)与《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从严值要求;SO2、NOx、CO、氯化氢、硫酸雾、溴化氢、硼及其化合物、氟化物、二*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122车间撬装供气设备喷漆废气经过水帘柜+干式漆雾过滤+离心风机+活性炭吸附处理,喷砂废气经过密闭沉降+过滤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8m高排气筒(现有3#)排放,酸洗废气通过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0#)排放;120车间铝合金无缝气瓶浸涂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现有8#)排放,酸洗废气经过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现有9#)排放;123车间铝合金无缝气瓶酸洗废气经过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1#)排放,喷砂废气经过密闭沉降+过滤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2#)排放;126车间D类压力容器、焊接绝热气瓶生产线酸洗废气经过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0#)排放,喷漆废气经过水帘柜+干式漆雾过滤+离心风机+活性炭吸附处理,喷砂废气经过密闭沉降+过滤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8m高排气筒(21#)排放;301车间气瓶维修喷漆废气经过水帘柜+干式漆雾过滤+离心风机+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22#)排放。经处理后的TVOC、*苯、二*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颗粒物、NOx、氟化物、*酸酯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散发的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气体,主要削减措施有:提高工艺装备技术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加强设备的密闭性,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加强厂区的日常巡查,确保废气收集管道和阀门的密闭性,加强设备的维护与间歇,以保证废气的收集效率。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处TVOC、*苯、二*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 1101.2-2019)中有关排放限值,厂房外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监控点处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酸*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H2S、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CO、NO生产装置工艺废水,以及设备制造的酸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检漏废水和喷漆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NO生产废水经厂区双效蒸发器(处理工艺为“浓缩+结晶+离心”)进行处理,其他生产废水经一套污水处理装置(设计能力为30t/d,处理工艺为沉淀+A/O生化+膜生物反应)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以上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从严值要求后,进入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杨柳津河。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膜压机、切割机、剪板机、风机、各类泵、引风机等,噪声源强75-95dB(A)。 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建吸声厂房,并采取减震、消音措施。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分子筛、废硫酸、废碱液、废高锰酸钾液、高沸物、含盐废液、废碱石灰、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漆渣、水帘柜废水、废显影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锯屑、废边角料、布袋收集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依托现有一个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个72m2一般固废暂存间。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排放等环境提出措施。拟建工程采取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较为成熟,能够保证防渗效果满足标准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 (略) 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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