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高标准农用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高标准农用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东万 (略) :
  报来“关于 (略) 东源县高标准农用地建设项目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九届16次〔2022〕18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东源县高标准农用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广东万 (略)
    项目统一编码:2208-*-20-01-*
  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及复耕面积*亩,修整水源灌溉渠和排水沟69.14公里,新建生产桥20座,涵洞70座,新(维) (略) (略) 23.51公里,以及完善山塘水库、河堤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元内。资金来源:除争取地方专项债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略) 东源县高标准农用地建设项目的用地意见》(东自然资函〔2022〕605号);东源县财政局《关于 (略) 东源县高标准农用地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2〕161号);《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九届16次〔2022〕18号)。
  八、项目采用容缺承诺制,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2〕605号文要求做好高标准农用地建设工作,在建设过程中不得新增建设用地,也不得占用或损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
  此复。

广东万 (略) :
  报来“关于 (略) 东源县高标准农用地建设项目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九届16次〔2022〕18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东源县高标准农用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广东万 (略)
    项目统一编码:2208-*-20-01-*
  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及复耕面积*亩,修整水源灌溉渠和排水沟69.14公里,新建生产桥20座,涵洞70座,新(维) (略) (略) 23.51公里,以及完善山塘水库、河堤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元内。资金来源:除争取地方专项债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略) 东源县高标准农用地建设项目的用地意见》(东自然资函〔2022〕605号);东源县财政局《关于 (略) 东源县高标准农用地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2〕161号);《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九届16次〔2022〕18号)。
  八、项目采用容缺承诺制,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2〕605号文要求做好高标准农用地建设工作,在建设过程中不得新增建设用地,也不得占用或损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
  此复。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