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环保网格化管理形同虚设”问题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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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环保网格化管理形同虚设”问题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关于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环保网格化管理形同虚设”问题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 (略)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 (略) 格化管理形同虚设,企业的环境主体责任得不到压实,闲置环保设施,甚至偷排、违法生产等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得不到提早发现和查处。

责任单位: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整改目标: (略) 格化监督管理,充分 (略) 格化人员,提早发现、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压实企业环境主体责任。

整改措施:

(一)建立完善区、镇街、社区 (略) 格,充实各 (略) 格管理员,确保每个社区至少配备 (略) 格员,增强环保力量。

(二)建立 (略) 格化管理工作制度,确保人员、经费等措施保障到位。

(三)强化企业环境现场管理,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管理,指导企业开展环境日常管理工作,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整改效果:

(一)建立完 (略) (略) 络。出台《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关于印发<株洲云龙示 (略) 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株云龙管综发[2016]34号)文件,建立 (略) 格化管理系统, (略) 络1个, (略) 络3个, (略) 络23个。 (略) 格员50名, (略) 格管理中心,平均每个 (略) 格员超过2名。环保基层管理力量得到明显加强。

(二)建立 (略) 格化管理工作制度。一方面,为 (略) 格员的管理,示范区建立《株 (略) 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暂行考核办法》,成立考核机构,对网格员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和质量进行考核评比。同时,为进一步 (略) 格管理事项,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株洲云龙示范区 (略) 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进 (略) 格员环保管理目标和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及工作制度。另一方面,为 (略) 格系统的正常运行,示范区给予财政保障,并将其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拨付*元 (略) 格化管理系统 (略) 格员的管理。

(三)建立 (略) 格员巡查长效机制。 (略) 格员实行日常巡查与企业服务并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帮扶指导企业开展环境日常管理工作,提升企业环保责任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同时,对于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反馈至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查处,2018年至今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8件。截止日前,辖区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故。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

受理部门: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云龙大道88号

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日



关于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环保网格化管理形同虚设”问题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 (略)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 (略) 格化管理形同虚设,企业的环境主体责任得不到压实,闲置环保设施,甚至偷排、违法生产等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得不到提早发现和查处。

责任单位:株洲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整改目标: (略) 格化监督管理,充分 (略) 格化人员,提早发现、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压实企业环境主体责任。

整改措施:

(一)建立完善区、镇街、社区 (略) 格,充实各 (略) 格管理员,确保每个社区至少配备 (略) 格员,增强环保力量。

(二)建立 (略) 格化管理工作制度,确保人员、经费等措施保障到位。

(三)强化企业环境现场管理,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管理,指导企业开展环境日常管理工作,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整改效果:

(一)建立完 (略) (略) 络。出台《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关于印发<株洲云龙示 (略) 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株云龙管综发[2016]34号)文件,建立 (略) 格化管理系统, (略) 络1个, (略) 络3个, (略) 络23个。 (略) 格员50名, (略) 格管理中心,平均每个 (略) 格员超过2名。环保基层管理力量得到明显加强。

(二)建立 (略) 格化管理工作制度。一方面,为 (略) 格员的管理,示范区建立《株 (略) 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暂行考核办法》,成立考核机构,对网格员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和质量进行考核评比。同时,为进一步 (略) 格管理事项,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株洲云龙示范区 (略) 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进 (略) 格员环保管理目标和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及工作制度。另一方面,为 (略) 格系统的正常运行,示范区给予财政保障,并将其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拨付*元 (略) 格化管理系统 (略) 格员的管理。

(三)建立 (略) 格员巡查长效机制。 (略) 格员实行日常巡查与企业服务并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帮扶指导企业开展环境日常管理工作,提升企业环保责任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同时,对于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反馈至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查处,2018年至今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8件。截止日前,辖区未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故。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

受理部门: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云龙大道88号

株洲云龙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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