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海宁(中国)泛半导体产业园一期天通区块污水治理排放及专用仓库配建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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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海宁(中国)泛半导体产业园一期天通区块污水治理排放及专用仓库配建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宁(中国)泛半导体产业园一期天通区块污水治理排放及专用仓库配建技术改造项目

海宁经济开发 (略) 西侧、 (略) 北侧

海宁经开产业 (略)

海宁(中国)泛半导体产业园一期天通区块位于海宁经济开发区北区,为更好地提供企业服务,园区决定在天通区块内部统一建设、运营配套的污水处理站、超纯水站及专用仓库,由海宁经开产业 (略) 负责投资、组织建设,其中,污水站处理能力2100m3/d(污水站处理废水不包含园区生活污水、企业废液),超纯水站设计供水能力为1200m3/d(纯水站浓水约500m3/d直接通过污水站排放口排放),专用仓库各类危化品合计设计储量<10吨。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水环境: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主要接收、处理天通区块内拟入驻企业生产废水,企业废水经管道排入废水提升站,通过提升泵提升至本项目污水处理区,进站废水统一处理 (略) (略) ,超纯水站浓水排水直接通过污水站放流池与其它废水系统处理尾 (略) (略) ,所有废水纳管后 (略) *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区域雨水依托园区已建管道收集后向西排入罗秋港。后续各入驻企业需要利用本项目污水站的,企业首先应根据具体涉及的废水种类以及水质情况与污水站各系统进水水质限值要求进行对照匹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分类设置与提升站废水收集槽相对应的废水输送管道,废水分质收集纳入不同废水处理单元分质处理,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采用泵输送方式,按照废水种类和水质情况分别打入对应的废水收集槽后分质处理。污水站与服务企业应约定建立水质、水量检测制度,要求在各企业各类废水出口端安装企业专用流量计和自动阀门,以实时监测各企业外排水量,确保水量、水质异常时能及时关闭外排阀门,建议安装各类废水主要污染指标在线监测仪表,或要求企业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纳入本项目污水站废水进行水质检测,并向污水站运营单位及管理部门定期上报水质情况。污水站与服务企业须签定有关污水委托处理协议,对企业排放废水原水水质限值、在线检测及检测频次要求进行约定。本项目污水站废水纳管量占*桥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规模比例很小,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声环境: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站的设备运行,包括各类处理设备、污水泵、污泥泵、风机等。项目所有设备均优先选用低噪声型产品,设置减振、隔振基础;采用高效、低噪声水泵、风机等设备,并进行消声、减振处理;鼓风机安装消音器,把所有的鼓风机集中放置,并单独设置风机房;水泵尽量设置在污水站房内,少数在室外的泵加装隔声罩,以最大限度减轻噪声影响。通过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所在天通区块各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3、大气环境:有机废水调节池、含氟废水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生化污泥浓缩池,采用玻璃钢加盖密闭、设置吸风口连接风管收集,并设计一套恶臭处理设施,将臭气输送至恶臭处理系统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提升站检修口加装集气罩,通过管道收集后连接到污水站的恶臭处理设施一并处理。建议污水除臭设施及排气筒设置在邻近A16号厂房楼顶,确保尾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除臭采用“次氯酸钠喷淋+生物滤塔”工艺。在采取相应废气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环境标准限值,占标率低于10%,不会引起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变,且周边敏感点距离较远,本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产生明显恶臭影响。

4、固体废物:含氟污泥、生化污泥、废过滤材料、废RO膜、废抛光树脂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PAM废包装材料外卖综合利用,含铜污泥、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液压油、废UV灯管、次氯酸钠废包装桶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事故防范措施包括污水站运行事故对策措施、化学品泄漏风险防范措施、除臭系统事故排放防范措施、对周边水体及附近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防范对策等。建议在危化品仓库及污水站区域、卸料码头区域、运输至危化品仓库途经区域附近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明沟,并设置初期雨水池、与废水应急池连接的管道以及切换阀门,收集该区域初期雨水至污水站进行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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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宁(中国)泛半导体产业园一期天通区块污水治理排放及专用仓库配建技术改造项目

海宁经济开发 (略) 西侧、 (略) 北侧

海宁经开产业 (略)

海宁(中国)泛半导体产业园一期天通区块位于海宁经济开发区北区,为更好地提供企业服务,园区决定在天通区块内部统一建设、运营配套的污水处理站、超纯水站及专用仓库,由海宁经开产业 (略) 负责投资、组织建设,其中,污水站处理能力2100m3/d(污水站处理废水不包含园区生活污水、企业废液),超纯水站设计供水能力为1200m3/d(纯水站浓水约500m3/d直接通过污水站排放口排放),专用仓库各类危化品合计设计储量<1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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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水环境: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主要接收、处理天通区块内拟入驻企业生产废水,企业废水经管道排入废水提升站,通过提升泵提升至本项目污水处理区,进站废水统一处理 (略) (略) ,超纯水站浓水排水直接通过污水站放流池与其它废水系统处理尾 (略) (略) ,所有废水纳管后 (略) *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区域雨水依托园区已建管道收集后向西排入罗秋港。后续各入驻企业需要利用本项目污水站的,企业首先应根据具体涉及的废水种类以及水质情况与污水站各系统进水水质限值要求进行对照匹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分类设置与提升站废水收集槽相对应的废水输送管道,废水分质收集纳入不同废水处理单元分质处理,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采用泵输送方式,按照废水种类和水质情况分别打入对应的废水收集槽后分质处理。污水站与服务企业应约定建立水质、水量检测制度,要求在各企业各类废水出口端安装企业专用流量计和自动阀门,以实时监测各企业外排水量,确保水量、水质异常时能及时关闭外排阀门,建议安装各类废水主要污染指标在线监测仪表,或要求企业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纳入本项目污水站废水进行水质检测,并向污水站运营单位及管理部门定期上报水质情况。污水站与服务企业须签定有关污水委托处理协议,对企业排放废水原水水质限值、在线检测及检测频次要求进行约定。本项目污水站废水纳管量占*桥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规模比例很小,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声环境: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站的设备运行,包括各类处理设备、污水泵、污泥泵、风机等。项目所有设备均优先选用低噪声型产品,设置减振、隔振基础;采用高效、低噪声水泵、风机等设备,并进行消声、减振处理;鼓风机安装消音器,把所有的鼓风机集中放置,并单独设置风机房;水泵尽量设置在污水站房内,少数在室外的泵加装隔声罩,以最大限度减轻噪声影响。通过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所在天通区块各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3、大气环境:有机废水调节池、含氟废水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生化污泥浓缩池,采用玻璃钢加盖密闭、设置吸风口连接风管收集,并设计一套恶臭处理设施,将臭气输送至恶臭处理系统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提升站检修口加装集气罩,通过管道收集后连接到污水站的恶臭处理设施一并处理。建议污水除臭设施及排气筒设置在邻近A16号厂房楼顶,确保尾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除臭采用“次氯酸钠喷淋+生物滤塔”工艺。在采取相应废气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环境标准限值,占标率低于10%,不会引起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变,且周边敏感点距离较远,本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产生明显恶臭影响。

4、固体废物:含氟污泥、生化污泥、废过滤材料、废RO膜、废抛光树脂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PAM废包装材料外卖综合利用,含铜污泥、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液压油、废UV灯管、次氯酸钠废包装桶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事故防范措施包括污水站运行事故对策措施、化学品泄漏风险防范措施、除臭系统事故排放防范措施、对周边水体及附近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防范对策等。建议在危化品仓库及污水站区域、卸料码头区域、运输至危化品仓库途经区域附近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明沟,并设置初期雨水池、与废水应急池连接的管道以及切换阀门,收集该区域初期雨水至污水站进行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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