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悦通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公开2022-08-03
利津悦通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公开2022-08-03
(略) 年产2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公开
(略) 于2021年7月委托山东 (略) 编制了《 (略) 年产2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2月22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关于 (略) 年产2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东环利分建审[2021]051号)。
(略) 年产2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环保设施于2022年8月2日全部建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利津县陈庄立交与231省道交叉口西北150m, (略) 现有车间内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陈爱国
电话:*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略) 位于利津县陈庄立交与231省道交叉口西北150m,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8°29′45.612″、北纬37°42′32.404″。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厂区北侧现有车间,通过切割、焊接、抛丸、喷漆等工艺,将钢材加工成钢结构。同时购置数控直条切割机、H型钢自动焊接机、二氧化碳保护焊机、抛丸机、摇臂钻床、液压闸式剪板机、液压联合冲剪机、喷涂线等设备,并配套其他辅助、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产2000吨钢结构的生产规模。本次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17%。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作农肥。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抛丸设备密闭,抛丸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内径0.2m的排气筒排放;喷漆房设计为密闭, (略) 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内径0.3m的排气筒排放。
抛丸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10mg/m3);喷涂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排放限值要求(50mg/m3,2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10mg/m3)。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金属材料钻孔、切割、边缘加工过程会产生金属粉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过程产生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2mg/m3),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1mg/m3)。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加工机械、抛丸机、喷漆设备等运行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金属粉尘、除尘器捕集粉尘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废品出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废铁屑、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漆桶、喷淋塔底泥、漆渣、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防雨、防晒、防渗要求,建立台账及危废管理制度,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略) 年产2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公开
(略) 于2021年7月委托山东 (略) 编制了《 (略) 年产2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2月22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关于 (略) 年产2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东环利分建审[2021]051号)。
(略) 年产2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环保设施于2022年8月2日全部建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利津县陈庄立交与231省道交叉口西北150m, (略) 现有车间内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陈爱国
电话:*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略) 位于利津县陈庄立交与231省道交叉口西北150m,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8°29′45.612″、北纬37°42′32.404″。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厂区北侧现有车间,通过切割、焊接、抛丸、喷漆等工艺,将钢材加工成钢结构。同时购置数控直条切割机、H型钢自动焊接机、二氧化碳保护焊机、抛丸机、摇臂钻床、液压闸式剪板机、液压联合冲剪机、喷涂线等设备,并配套其他辅助、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产2000吨钢结构的生产规模。本次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17%。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作农肥。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抛丸设备密闭,抛丸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内径0.2m的排气筒排放;喷漆房设计为密闭, (略) 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内径0.3m的排气筒排放。
抛丸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10mg/m3);喷涂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排放限值要求(50mg/m3,2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10mg/m3)。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金属材料钻孔、切割、边缘加工过程会产生金属粉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过程产生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2mg/m3),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1mg/m3)。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加工机械、抛丸机、喷漆设备等运行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金属粉尘、除尘器捕集粉尘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废品出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废铁屑、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漆桶、喷淋塔底泥、漆渣、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防雨、防晒、防渗要求,建立台账及危废管理制度,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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