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金诚联创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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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金诚联创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标题:2022年8月2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金诚联创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MB*K/2022-*文号:
发文日期:2022-08-29 09:09:44发布机构: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8月2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金诚联创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29 09: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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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金诚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吨/ (略) 骨架/纤维增强聚*烯复合管,3千吨/年不锈钢管技术改造项目

(略) 临淄区凤凰镇寇 (略) (略) (略) 口南 (略) 东

山东金诚 (略)

山东英 (略)

项目总投资1500.*元,环保投资30.*元。该项目通过对老厂区“3000吨/年钢塑管,2000吨/年塑料管建设项目”中的“2000吨/年塑料管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淘汰现有工程生产线,更新为 (略) 骨架/纤维增强复合管生产线,2条不锈钢管生产线,技改完成后项目年产*吨/ (略) 骨架/纤维增强聚*烯复合管,3千吨/年不锈钢管。2018年老厂区“3000t/a钢塑管项目”通过技术改造建设为“*吨/年新型承插口钢塑复合管项目”,2021年将“*吨/年新型承插口钢塑复合管项目”整体搬迁至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建设为“*吨/年新型钢塑复合管建设项目”。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中三级标准及齐城污水处理厂接收水质要求。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除锈抛丸工序产生的除锈抛丸粉尘先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等离子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先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1)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挤出、高频加热、烘箱加热、挤出涂胶、外层挤出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3中相关标准要求。

3.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焊烟净化器集尘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集尘、废钢砂钢丸、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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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金诚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吨/ (略) 骨架/纤维增强聚*烯复合管,3千吨/年不锈钢管技术改造项目

(略) 临淄区凤凰镇寇 (略) (略) (略) 口南 (略) 东

山东金诚 (略)

山东英 (略)

项目总投资1500.*元,环保投资30.*元。该项目通过对老厂区“3000吨/年钢塑管,2000吨/年塑料管建设项目”中的“2000吨/年塑料管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淘汰现有工程生产线,更新为 (略) 骨架/纤维增强复合管生产线,2条不锈钢管生产线,技改完成后项目年产*吨/ (略) 骨架/纤维增强聚*烯复合管,3千吨/年不锈钢管。2018年老厂区“3000t/a钢塑管项目”通过技术改造建设为“*吨/年新型承插口钢塑复合管项目”,2021年将“*吨/年新型承插口钢塑复合管项目”整体搬迁至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建设为“*吨/年新型钢塑复合管建设项目”。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中三级标准及齐城污水处理厂接收水质要求。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除锈抛丸工序产生的除锈抛丸粉尘先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等离子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先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1)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挤出、高频加热、烘箱加热、挤出涂胶、外层挤出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3中相关标准要求。

3.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焊烟净化器集尘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集尘、废钢砂钢丸、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标题:2022年8月2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金诚联创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MB*K/2022-*文号:
发文日期:2022-08-29 09:09:44发布机构: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8月2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金诚联创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29 09: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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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金诚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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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吨/ (略) 骨架/纤维增强聚*烯复合管,3千吨/年不锈钢管技术改造项目

(略) 临淄区凤凰镇寇 (略) (略) (略) 口南 (略) 东

山东金诚 (略)

山东英 (略)

项目总投资1500.*元,环保投资30.*元。该项目通过对老厂区“3000吨/年钢塑管,2000吨/年塑料管建设项目”中的“2000吨/年塑料管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淘汰现有工程生产线,更新为 (略) 骨架/纤维增强复合管生产线,2条不锈钢管生产线,技改完成后项目年产*吨/ (略) 骨架/纤维增强聚*烯复合管,3千吨/年不锈钢管。2018年老厂区“3000t/a钢塑管项目”通过技术改造建设为“*吨/年新型承插口钢塑复合管项目”,2021年将“*吨/年新型承插口钢塑复合管项目”整体搬迁至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建设为“*吨/年新型钢塑复合管建设项目”。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中三级标准及齐城污水处理厂接收水质要求。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除锈抛丸工序产生的除锈抛丸粉尘先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等离子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先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1)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挤出、高频加热、烘箱加热、挤出涂胶、外层挤出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3中相关标准要求。

3.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焊烟净化器集尘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集尘、废钢砂钢丸、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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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金诚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吨/ (略) 骨架/纤维增强聚*烯复合管,3千吨/年不锈钢管技术改造项目

(略) 临淄区凤凰镇寇 (略) (略) (略) 口南 (略) 东

山东金诚 (略)

山东英 (略)

项目总投资1500.*元,环保投资30.*元。该项目通过对老厂区“3000吨/年钢塑管,2000吨/年塑料管建设项目”中的“2000吨/年塑料管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淘汰现有工程生产线,更新为 (略) 骨架/纤维增强复合管生产线,2条不锈钢管生产线,技改完成后项目年产*吨/ (略) 骨架/纤维增强聚*烯复合管,3千吨/年不锈钢管。2018年老厂区“3000t/a钢塑管项目”通过技术改造建设为“*吨/年新型承插口钢塑复合管项目”,2021年将“*吨/年新型承插口钢塑复合管项目”整体搬迁至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建设为“*吨/年新型钢塑复合管建设项目”。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中三级标准及齐城污水处理厂接收水质要求。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除锈抛丸工序产生的除锈抛丸粉尘先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等离子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先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1)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挤出、高频加热、烘箱加热、挤出涂胶、外层挤出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3中相关标准要求。

3.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焊烟净化器集尘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集尘、废钢砂钢丸、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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