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600吨药物原料(苯基苄酯等)
年产2600吨药物原料(苯基苄酯等)
年产2600吨药物原料(苯基苄酯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本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600吨药物原料(苯基苄酯等)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 (略)
建设地点: (略) 盐化基地,东经115°36" 49",北纬28°0" 16"。
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万,在现有厂房基础上,新建一栋630m22#车间厂房,一座100m2危废库,一栋400m2的技术开发楼,一套300T/天污水处理中心,一栋400m2控制中心;改建1#、2#、3#、4#仓库共2400m2,450m3初期雨水池,铺设部 (略) 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0吨偶氮二*酸二异*酯、200吨联苯基肼基*酸异*酯、1000吨苯基苄酯、1000吨氧基苄酯和100吨正*基磷酸酐的生产规模。
建设性质:技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 (略)
联系地址: (略) 盐化基地
联系人:钱总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略) 环 (略)
四、公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SvGcvYXTHN8_m6e_nkGHA
提取码:gbl3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二条。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年产2600吨药物原料(苯基苄酯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本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600吨药物原料(苯基苄酯等)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 (略)
建设地点: (略) 盐化基地,东经115°36" 49",北纬28°0" 16"。
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万,在现有厂房基础上,新建一栋630m22#车间厂房,一座100m2危废库,一栋400m2的技术开发楼,一套300T/天污水处理中心,一栋400m2控制中心;改建1#、2#、3#、4#仓库共2400m2,450m3初期雨水池,铺设部 (略) 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0吨偶氮二*酸二异*酯、200吨联苯基肼基*酸异*酯、1000吨苯基苄酯、1000吨氧基苄酯和100吨正*基磷酸酐的生产规模。
建设性质:技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 (略)
联系地址: (略) 盐化基地
联系人:钱总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略) 环 (略)
四、公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SvGcvYXTHN8_m6e_nkGHA
提取码:gbl3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二条。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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