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勘探工程--可移动爆破器材储存库等2个项目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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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勘探工程--可移动爆破器材储存库等2个项目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勘探工程-可移动爆破器材储存库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日-9月8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33号地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勘探工程-可移动爆破器材储存库项目

布尔津县阔斯特克镇垃圾填埋场以东150m处

西北水利 (略) 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勘探工程项目部

新疆清源合信 (略)

新建一栋建筑面积2800m2爆破器材储存库房,配套一个警卫室及附属设施建设,安装有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以及一键 (略) 系统。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属间断排放,在施工场地内修建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窝依莫克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外围设置围栏,对挖掘作业面进行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小扬尘;及时清运挖出的土方及建筑垃圾,防止长期堆放、表面干燥引起的扬尘;保持运输车辆车况良好,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沿途抛洒,减少运输扬尘产生量,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项目区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西侧阔斯特克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期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可回收的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实现资源化利用,不可回收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项目区西侧阔斯特克镇垃圾填埋场;爆破物品包装物由爆破单位回收销毁,不外排,若存在不合格品,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销毁申请,按照程序进行销毁,不外排。(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占地,保护好项目区及其周围区域内的植被,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项目区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植被等,尽量把工程施工引起的植被破坏量减少到最小;临时堆放场地须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措施,施工结束后进行平整、硬化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方 (略) 线,保护沿线动植物。

布尔津河流域水风光储一体化项目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境内, 场址位于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城西南方向直线距离约 8.0~12.0km处,S319 省道南侧2~6.0km左右处,项目地理位置坐标在北纬 47°36′23.87″~47°39′34.04″、经 86°45′22.31″~86°47′55.49″之间,项目场址位于 S319 省道以南。

新疆 (略)

河北 (略)

本项目装机容量100MW,安装 16 台 6.25MW 风电机组,SI-* 型风机,风机轮毂高度为 95m,叶轮直径为172m。新建一座110kV 升压站,配置20MW14/40MWh 规模的储能,110kV 升压站汇集场内100MW 风电装机后,再以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已建城西 220kV 汇集站。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施工占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占用天然牧草地应在施工前办理征占用等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过程中制定符合相关防沙治沙治理方案,落实植物及动物保护措施;施工中减少土壤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减少水土流失;项目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并播撒当地优势物种草籽;风机叶片艳化。,确保区域内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措施,并对施工场地采取金属板拦挡、湿化地面、大风天禁止起尘露天作业 等措施。限制车辆行驶速 (略) 面的清洁,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餐饮油烟经油烟机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2.0mg/m3)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和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一并排入项目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夏季处理达标后经过滴灌,用于厂区内周边绿化,冬季储存。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隔声、消声、距离衰减、优 (略) 径、加强管理、选用先进设备等措施,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 2 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将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风机维修产生的废旧零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定期来运至布尔津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升压站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及废旧蓄电池暂存于废品库,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

进行处置;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中,最终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勘探工程-可移动爆破器材储存库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日-9月8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33号地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勘探工程-可移动爆破器材储存库项目

布尔津县阔斯特克镇垃圾填埋场以东150m处

西北水利 (略) 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勘探工程项目部

新疆清源合信 (略)

新建一栋建筑面积2800m2爆破器材储存库房,配套一个警卫室及附属设施建设,安装有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以及一键 (略) 系统。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属间断排放,在施工场地内修建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窝依莫克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外围设置围栏,对挖掘作业面进行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小扬尘;及时清运挖出的土方及建筑垃圾,防止长期堆放、表面干燥引起的扬尘;保持运输车辆车况良好,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沿途抛洒,减少运输扬尘产生量,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项目区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西侧阔斯特克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期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可回收的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实现资源化利用,不可回收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项目区西侧阔斯特克镇垃圾填埋场;爆破物品包装物由爆破单位回收销毁,不外排,若存在不合格品,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销毁申请,按照程序进行销毁,不外排。(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占地,保护好项目区及其周围区域内的植被,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项目区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植被等,尽量把工程施工引起的植被破坏量减少到最小;临时堆放场地须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措施,施工结束后进行平整、硬化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方 (略) 线,保护沿线动植物。

布尔津河流域水风光储一体化项目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境内, 场址位于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城西南方向直线距离约 8.0~12.0km处,S319 省道南侧2~6.0km左右处,项目地理位置坐标在北纬 47°36′23.87″~47°39′34.04″、经 86°45′22.31″~86°47′55.49″之间,项目场址位于 S319 省道以南。

新疆 (略)

河北 (略)

本项目装机容量100MW,安装 16 台 6.25MW 风电机组,SI-* 型风机,风机轮毂高度为 95m,叶轮直径为172m。新建一座110kV 升压站,配置20MW14/40MWh 规模的储能,110kV 升压站汇集场内100MW 风电装机后,再以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已建城西 220kV 汇集站。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施工占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占用天然牧草地应在施工前办理征占用等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过程中制定符合相关防沙治沙治理方案,落实植物及动物保护措施;施工中减少土壤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减少水土流失;项目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并播撒当地优势物种草籽;风机叶片艳化。,确保区域内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措施,并对施工场地采取金属板拦挡、湿化地面、大风天禁止起尘露天作业 等措施。限制车辆行驶速 (略) 面的清洁,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餐饮油烟经油烟机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2.0mg/m3)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和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一并排入项目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夏季处理达标后经过滴灌,用于厂区内周边绿化,冬季储存。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隔声、消声、距离衰减、优 (略) 径、加强管理、选用先进设备等措施,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 2 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将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风机维修产生的废旧零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定期来运至布尔津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升压站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及废旧蓄电池暂存于废品库,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

进行处置;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中,最终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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