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22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22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354-*
通讯地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钢管防腐涂装及钢管保温加工项目 | (略)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街 | 河南 (略) (略) | 山西 (略) | 本项目位于 (略)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街南谷村北侧20m处,利用公司现有车间进行扩建。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进行生产车间内设备安装;新增1条3PE生产线、1条聚氨酯保温管生产线、1条聚*烯外护管生产线和相应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钢管3PE防腐*平方米,年产保温管*米,外护管300吨。 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废气:对于外壁抛丸除锈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将粉尘从全封闭抛丸室侧壁口吸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经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对于环氧粉末喷涂工序产生的粉尘,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小型的密闭喷塑室,废气先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再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经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对于喷涂固化、胶粘剂涂敷和PE缠绕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全密闭的操作室,上 (略) 收集废气,废气有效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最终经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对于保温管发泡、熟化和外护管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要严格按 (略) 两端及外护管挤出工序上方分别设置半封闭集气罩收集废气,共同设一套“过滤棉+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山西 (略) 统一处理;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抛丸机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粉末喷涂除尘灰作为喷涂工段原料回收利用;废包装桶(废胶粘剂桶、废聚氨酯组合料桶、废消泡剂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吸附棉、废催化剂、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354-*
通讯地址: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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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 | 钢管防腐涂装及钢管保温加工项目 | (略)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街 | 河南 (略) (略) | 山西 (略) | 本项目位于 (略)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街南谷村北侧20m处,利用公司现有车间进行扩建。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进行生产车间内设备安装;新增1条3PE生产线、1条聚氨酯保温管生产线、1条聚*烯外护管生产线和相应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钢管3PE防腐*平方米,年产保温管*米,外护管300吨。 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废气:对于外壁抛丸除锈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将粉尘从全封闭抛丸室侧壁口吸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经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对于环氧粉末喷涂工序产生的粉尘,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小型的密闭喷塑室,废气先经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再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经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对于喷涂固化、胶粘剂涂敷和PE缠绕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全密闭的操作室,上 (略) 收集废气,废气有效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最终经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对于保温管发泡、熟化和外护管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要严格按 (略) 两端及外护管挤出工序上方分别设置半封闭集气罩收集废气,共同设一套“过滤棉+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山西 (略) 统一处理;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抛丸机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粉末喷涂除尘灰作为喷涂工段原料回收利用;废包装桶(废胶粘剂桶、废聚氨酯组合料桶、废消泡剂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吸附棉、废催化剂、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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