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山东五洲检测有限公司五洲检测实验室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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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山东五洲检测有限公司五洲检测实验室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 (略) 五洲检测实验室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五洲检测实验室项目

泗水经济开发区圣康路12号

(略)

山东 (略)

项目总投资10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法人代表毛建。主要服务内容为环境保护检测服务;生态检测服务;公共环境卫生检验服务;职业卫生检测服务;食品检验服务;药品检验服务;农药、化肥检验服务;质检技术咨询;环境技术咨询等。

一、项目实验废液与实验设备、器皿清洗废水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后,作为危废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纯水制备废水用于办公室地面清洁,全部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晖泽水务(泗水)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二、实验室配制溶液和进行实验操作时产生的无机废气及分析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采取样品处理、配制试剂和实验分析等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顶自带通风抽排口,通风橱三面围闭,操作过程中通风橱呈负压状态,挥发出来的气体可及时吸入风管内,项目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集中引入楼顶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楼顶(高度≥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标准限值要求。未经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废气有效收集,厂区周边绿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置;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固废贮存及处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空瓶、过期化学试剂及药品、实验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略) 五洲检测实验室项目2022年8月 12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法定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进行了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 (略) 五洲检测实验室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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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五洲检测实验室项目

泗水经济开发区圣康路12号

(略)

山东 (略)

项目总投资10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法人代表毛建。主要服务内容为环境保护检测服务;生态检测服务;公共环境卫生检验服务;职业卫生检测服务;食品检验服务;药品检验服务;农药、化肥检验服务;质检技术咨询;环境技术咨询等。

一、项目实验废液与实验设备、器皿清洗废水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后,作为危废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纯水制备废水用于办公室地面清洁,全部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晖泽水务(泗水)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二、实验室配制溶液和进行实验操作时产生的无机废气及分析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采取样品处理、配制试剂和实验分析等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顶自带通风抽排口,通风橱三面围闭,操作过程中通风橱呈负压状态,挥发出来的气体可及时吸入风管内,项目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集中引入楼顶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楼顶(高度≥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标准限值要求。未经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废气有效收集,厂区周边绿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置;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固废贮存及处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空瓶、过期化学试剂及药品、实验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略) 五洲检测实验室项目2022年8月 12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法定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进行了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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