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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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5-*

通讯地址: (略) (略) 樟树生态环境局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批复日期

1

?樟环评字〔2022〕20号关于江西 (略) 年产*平方米铝合金模板系统生产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樟环评字〔2022〕20号

2022.8.12

2

?樟环评字〔2022〕21号关于 (略) 年产2000吨外用消毒抑菌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樟环评字〔2022〕21号

2022.8.16

3

?樟环评字〔2022〕22号关于 (略) 年产纸托*片、纸箱*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樟环评字〔2022〕22号

2022.8.23

4

?樟环评字〔2022〕23号关于江西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樟环评字〔2022〕23号

2022.8.23

5

?樟环评字〔2022〕24号关于江西东晟 (略) 金属家具智能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樟环评字〔2022〕24号

2022.8.29

6

?樟环评字〔2022〕25号关于江西 (略) (略) 年产*樘一体化高端智能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樟环评字〔2022〕25号

2022.8.30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5-*

通讯地址: (略) (略) 樟树生态环境局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批复日期

1

?樟环评字〔2022〕20号关于江西 (略) 年产*平方米铝合金模板系统生产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樟环评字〔2022〕20号

2022.8.12

2

?樟环评字〔2022〕21号关于 (略) 年产2000吨外用消毒抑菌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樟环评字〔2022〕21号

2022.8.16

3

?樟环评字〔2022〕22号关于 (略) 年产纸托*片、纸箱*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樟环评字〔2022〕22号

2022.8.23

4

?樟环评字〔2022〕23号关于江西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樟环评字〔2022〕23号

2022.8.23

5

?樟环评字〔2022〕24号关于江西东晟 (略) 金属家具智能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樟环评字〔2022〕24号

2022.8.29

6

?樟环评字〔2022〕25号关于江西 (略) (略) 年产*樘一体化高端智能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樟环评字〔2022〕25号

202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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