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关于全面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平台的公告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壶关分局关于全面启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平台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 (略) +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和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要求,实现部门间审批数据信息共享公开,增强服务能力,惠企便民,生态环境部建设了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自2022年7月15日起,壶关县将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环评系统”)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事项的统一申报、受理和审批。现就使用“全国环评系统”平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步骤
建设单位相关注册登录均在山西省 (略) 上进行。找到对应办理事项位置后,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自动跳转至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无需进行二次注册。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申报要求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书/报告表)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 (略) 申请,并且如实完整填报,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者委托填报的皆应通过建设单位账号完成。在提交相关信息后,环评审批部门方可开展审批流程,申报使用手册详见附件。
附件1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doc
附件2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常见使用问题解答.doc
为落实国家“ (略) +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和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要求,实现部门间审批数据信息共享公开,增强服务能力,惠企便民,生态环境部建设了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自2022年7月15日起,壶关县将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环评系统”)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事项的统一申报、受理和审批。现就使用“全国环评系统”平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步骤
建设单位相关注册登录均在山西省 (略) 上进行。找到对应办理事项位置后,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自动跳转至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无需进行二次注册。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申报要求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书/报告表)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 (略) 申请,并且如实完整填报,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者委托填报的皆应通过建设单位账号完成。在提交相关信息后,环评审批部门方可开展审批流程,申报使用手册详见附件。
附件1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doc
附件2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端)--建设单位常见使用问题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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