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罗锦镇米田北区采石场合编方案修编(审定稿)公示稿
永福罗锦镇米田北区采石场合编方案修编(审定稿)公示稿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4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永福罗锦镇米田北区采石场合编方案修编(审定稿)公示稿(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实行广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制度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39号),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社会公众如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7月25日下班前传真 (略) 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地址:桂林投资发展商务大厦( (略) (略) 交叉口西北150米),邮编*,联系电话:0773-*,电子邮箱:*@*ttp://**
01永福罗锦镇米田北区采石场合编方案修编(审定稿)公示稿.pdf
02永福罗锦镇米田北区采石场合编方案修编(审定稿)公示稿.pdf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5日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4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永福罗锦镇米田北区采石场合编方案修编(审定稿)公示稿(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实行广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制度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39号),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社会公众如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7月25日下班前传真 (略) 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地址:桂林投资发展商务大厦( (略) (略) 交叉口西北150米),邮编*,联系电话:0773-*,电子邮箱:*@*ttp://**
01永福罗锦镇米田北区采石场合编方案修编(审定稿)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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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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