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广东省梅州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事项名称 | (略) 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
申报单位 | (略) 林业局 | 建设单位 | (略) 林业局 | ||
建设地点 | (略) 八个县(市、区)和市属五个国有林场 | 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 | |||
总投资 | 3704..*元 | 资金来源 | 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任务计划申报和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林办函〔2022〕39号)精神,市林业局计划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申请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961.*元(占80%);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做好 2023 年涉农资金生 (略) 县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林业局计划向广东省林业局申请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743.*元(占20%)。 |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主要建设工程有预警监测系统、消防队*能力和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其中: (1)预警监测系统(设备)。购置无人机50台、手持森林火险监测仪18台、望远镜20个、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系统14套;视频监控系统前端8个、太阳能电子语音杆54个、森林因子电子显示系统9套、大屏显示拼接系统4套、存储服务器4个、高清解码器4个、流媒体服务器4个、路由器4个、交换机4个、防火墙4个等。 (2)消防队*能力建设(设备)。购置防火服750套,消防头盔750个,灭火水枪225支,风力灭火机225台,油锯110台,割灌机110台,水泵25台,水带7500米,巡护服1150套,二号工具1250个;新建消防水池8个,升级物资储备库120平方米等。 (3)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造林)。在梅县区新建高标准生物防火林带50公里,大埔县40公里,平远县40公里,总计130公里。 | ||||
审批科室 | 农村经济科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邮箱 | *@*63.com | 邮政编码 | 514021 | ||
邮政地址 | (略) 彬芳 (略) 行政服 (略) 发改局窗口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9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 (略) 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 (略) 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x
事项名称 | (略) 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
申报单位 | (略) 林业局 | 建设单位 | (略) 林业局 | ||
建设地点 | (略) 八个县(市、区)和市属五个国有林场 | 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 | |||
总投资 | 3704..*元 | 资金来源 | 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任务计划申报和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林办函〔2022〕39号)精神,市林业局计划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申请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961.*元(占80%);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做好 2023 年涉农资金生 (略) 县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林业局计划向广东省林业局申请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743.*元(占20%)。 |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主要建设工程有预警监测系统、消防队*能力和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其中: (1)预警监测系统(设备)。购置无人机50台、手持森林火险监测仪18台、望远镜20个、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系统14套;视频监控系统前端8个、太阳能电子语音杆54个、森林因子电子显示系统9套、大屏显示拼接系统4套、存储服务器4个、高清解码器4个、流媒体服务器4个、路由器4个、交换机4个、防火墙4个等。 (2)消防队*能力建设(设备)。购置防火服750套,消防头盔750个,灭火水枪225支,风力灭火机225台,油锯110台,割灌机110台,水泵25台,水带7500米,巡护服1150套,二号工具1250个;新建消防水池8个,升级物资储备库120平方米等。 (3)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造林)。在梅县区新建高标准生物防火林带50公里,大埔县40公里,平远县40公里,总计130公里。 | ||||
审批科室 | 农村经济科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邮箱 | *@*63.com | 邮政编码 | 514021 | ||
邮政地址 | (略) 彬芳 (略) 行政服 (略) 发改局窗口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9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 (略) 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 (略) 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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