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利用亚洲开发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贷款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漓江子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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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利用亚洲开发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贷款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漓江子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漓江子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市发改报〔2022〕192号)收悉。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漓江子项)拟利用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以下简称德促)联合贷款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并出具评审报告(桂评审报〔2022〕3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漓江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漓江及其支流的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改善漓江自然生态、旅游及流域人居环境,促进桂林旅游产业高质量和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建设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漓江子项)。

二、项目名称: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漓江子项)。

三、项目代码:2107-*-04-01-*。

四、项目业主:桂林漓江旅游 (略) 。

五、项目地址:桂林漓江流域及其支流经过的兴安县、阳朔县、灵川县、叠彩区、秀峰区、雁山区、象山区、临桂区和七星区。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项目共包括漓江干支流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污水收集与管控、慢行系统、漓江沿线古村古镇保护开发、可持续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及机构能力建设等6个板块,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漓江干支流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新建护岸工程,主要涉及漓江、桃花江、朝阳河、良丰河及潮田河等部分江河段,总长约34.59千米;对桃花江、朝阳河、良丰河等部分江河段及雁山区部分防洪沟段进行水生态修复,总长约15.04千米;在雁山区、临桂区及叠彩区新建暗渠、防洪渠,总长约7.36千米。

(二)污水收集与管控:新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31座,日处理规模从每天10立方米至每天250立方米不等,主要分布在秀峰区、七星区、象山区、阳朔县及漓江上游灵渠沿线等部分村落;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3座,日处理规模从每天4800立方米至每天*立方米不等,主要分布在雁山区及阳朔县;配套建 (略) ,主要分布在秀峰区、七星区、叠彩区、阳朔县、灵渠沿线等部分村落及相关工业园区域,管径DN160至DN800不等,总长约414.91千米;配套建 (略) ,主要分布在秀峰区相关村落及工业园区域,管径DN200至DN1800不等,总长约7.56千米。

(三)慢行系统:新建、改造慢行步道,主要涉及漓江、桃花江、良丰河、灵渠等部分江河段两岸及灵川县大圩古镇,总长约59.52千米;配套建设休闲广场、 (略) 、驿站、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等基础设施。

(四)漓江沿线古村古镇保护开发:对漓江沿线相关古村古镇进行房屋改造,共改造718栋,改造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立面改造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屋面改造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村道改造约*平方米;配套改造休闲广场、公共卫生间、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及迁改相关管线。

(五)可持续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提升磨盘山游览集散中心,包括新建1栋员工宿舍、1栋特色商品中心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改造相关配套管理用房;提升草坪游览集散中心,包括改造游客中心、管理及后勤用房等,改造总建筑面积约5856平方米;配套购置接驳车辆、电动竹筏等服务设备。

(六)机构能力建设:配套购置安装智慧漓江信息化系统、适老化及无障碍智慧系统各1套。

七、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元人民币。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元人民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人民币,预备费*.*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4625.*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拟利用亚行贷款*万美元,德促贷款*万欧元,其余配套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所借亚行、德促贷款本息由项目业主负责偿还, (略) 财政担保。

八、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环境保护、节能措施以相关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九、请严格执行亚行、德促贷款项目采购政策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招投标的规定,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十、该项目可享受设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请据此批复督促项目业主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进一步细化项目建设方案,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及各项前期工作,组织好项目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有特殊规定的,要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漓江子项)

项 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 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 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

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三条和第五条规定,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等必须进行招标。

2.本表中“其他”栏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保险费、建设用地费、预备费等,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规定的必须招标的事项。

2022年5月2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略)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漓江子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市发改报〔2022〕192号)收悉。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漓江子项)拟利用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以下简称德促)联合贷款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并出具评审报告(桂评审报〔2022〕3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对漓江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漓江及其支流的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改善漓江自然生态、旅游及流域人居环境,促进桂林旅游产业高质量和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建设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漓江子项)。

二、项目名称: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漓江子项)。

三、项目代码:2107-*-04-01-*。

四、项目业主:桂林漓江旅游 (略) 。

五、项目地址:桂林漓江流域及其支流经过的兴安县、阳朔县、灵川县、叠彩区、秀峰区、雁山区、象山区、临桂区和七星区。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项目共包括漓江干支流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污水收集与管控、慢行系统、漓江沿线古村古镇保护开发、可持续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及机构能力建设等6个板块,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漓江干支流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新建护岸工程,主要涉及漓江、桃花江、朝阳河、良丰河及潮田河等部分江河段,总长约34.59千米;对桃花江、朝阳河、良丰河等部分江河段及雁山区部分防洪沟段进行水生态修复,总长约15.04千米;在雁山区、临桂区及叠彩区新建暗渠、防洪渠,总长约7.36千米。

(二)污水收集与管控:新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31座,日处理规模从每天10立方米至每天250立方米不等,主要分布在秀峰区、七星区、象山区、阳朔县及漓江上游灵渠沿线等部分村落;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3座,日处理规模从每天4800立方米至每天*立方米不等,主要分布在雁山区及阳朔县;配套建 (略) ,主要分布在秀峰区、七星区、叠彩区、阳朔县、灵渠沿线等部分村落及相关工业园区域,管径DN160至DN800不等,总长约414.91千米;配套建 (略) ,主要分布在秀峰区相关村落及工业园区域,管径DN200至DN1800不等,总长约7.56千米。

(三)慢行系统:新建、改造慢行步道,主要涉及漓江、桃花江、良丰河、灵渠等部分江河段两岸及灵川县大圩古镇,总长约59.52千米;配套建设休闲广场、 (略) 、驿站、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等基础设施。

(四)漓江沿线古村古镇保护开发:对漓江沿线相关古村古镇进行房屋改造,共改造718栋,改造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立面改造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屋面改造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村道改造约*平方米;配套改造休闲广场、公共卫生间、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及迁改相关管线。

(五)可持续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提升磨盘山游览集散中心,包括新建1栋员工宿舍、1栋特色商品中心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改造相关配套管理用房;提升草坪游览集散中心,包括改造游客中心、管理及后勤用房等,改造总建筑面积约5856平方米;配套购置接驳车辆、电动竹筏等服务设备。

(六)机构能力建设:配套购置安装智慧漓江信息化系统、适老化及无障碍智慧系统各1套。

七、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元人民币。其中,工程建设费用*.*元人民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人民币,预备费*.*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4625.*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拟利用亚行贷款*万美元,德促贷款*万欧元,其余配套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所借亚行、德促贷款本息由项目业主负责偿还, (略) 财政担保。

八、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环境保护、节能措施以相关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九、请严格执行亚行、德促贷款项目采购政策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招投标的规定,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十、该项目可享受设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请据此批复督促项目业主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进一步细化项目建设方案,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及各项前期工作,组织好项目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有特殊规定的,要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广西漓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漓江子项)

项 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 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 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审批部门

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三条和第五条规定,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等必须进行招标。

2.本表中“其他”栏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保险费、建设用地费、预备费等,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规定的必须招标的事项。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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