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9月2日拟对中铝矿业有限公司陕县铁炉沟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2年9月2日拟对中铝矿业有限公司陕县铁炉沟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 (略) 陕县铁炉沟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略) 陕县铁炉沟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 (略) 郑东 (略) 1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陕县铁炉沟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陕州区 | (略) | (略) | (略) 陕县铁炉沟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位于河南省陕州区王家后乡辖区内,矿区范围由11个拐点坐标组成,矿区面积1.4356km2,生产规模为*吨/年,服务年限16.8年(不含建设期2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设计一个开采系统,由主井工业场地、东西风井工业场地、 (略) 及农灌工程等组成。 总投资为*万元,环保投资413.*元,占总投资的3.17%。 | 一、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项目总占地1.67hm2,其中永久占地0.87hm2,临时占地0.80hm2,占地类型为林地、草地和旱地。平价提出项目及时开展对矿区范围内遗留生态环境问题的生态修复治理。在施工过程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行为,优化施工布置,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按照“边开采、边恢复”要求,及时做好矿山、工业场地等生态恢复。服务期满后,封堵井口,拆除工业场地建筑物,平整场地,进行生态恢复。闭矿后对井口进行封闭,拆除设施,对工业场地进行平整及覆土。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矿井水涌水量为953.35m3/d,经一座处理能力为1500m3/d的矿井水处理站(两套,单套处理能力750m3/d,处理工艺为斜管沉淀池+无阀滤池+臭氧接触氧化)处理达标后,部分(164.98m3/d)用于井下湿式凿岩及井下防尘、道路、工业场地抑尘绿化用水,剩余部分(788.37m3/d)农灌期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非农灌期经铁炉沟排入黄河。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永久性废石场,基建期和营运期前0.5a废石回填香草洼露天采坑,营运后期废石全部不出井充填井下采空区;机修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评价要求矿石周转场地面全部硬化,矿(废)石周转场全封闭,通道一侧设置卷帘门,内部设置干雾抑尘措施,矿石在装卸过程中进行洒水抑尘,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进出口设车辆冲洗装置,运输车辆优先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车。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 (略) 陕县铁炉沟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略) 陕县铁炉沟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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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郑东 (略) 1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陕县铁炉沟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陕州区 | (略) | (略) | (略) 陕县铁炉沟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位于河南省陕州区王家后乡辖区内,矿区范围由11个拐点坐标组成,矿区面积1.4356km2,生产规模为*吨/年,服务年限16.8年(不含建设期2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设计一个开采系统,由主井工业场地、东西风井工业场地、 (略) 及农灌工程等组成。 总投资为*万元,环保投资413.*元,占总投资的3.17%。 | 一、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项目总占地1.67hm2,其中永久占地0.87hm2,临时占地0.80hm2,占地类型为林地、草地和旱地。平价提出项目及时开展对矿区范围内遗留生态环境问题的生态修复治理。在施工过程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行为,优化施工布置,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按照“边开采、边恢复”要求,及时做好矿山、工业场地等生态恢复。服务期满后,封堵井口,拆除工业场地建筑物,平整场地,进行生态恢复。闭矿后对井口进行封闭,拆除设施,对工业场地进行平整及覆土。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矿井水涌水量为953.35m3/d,经一座处理能力为1500m3/d的矿井水处理站(两套,单套处理能力750m3/d,处理工艺为斜管沉淀池+无阀滤池+臭氧接触氧化)处理达标后,部分(164.98m3/d)用于井下湿式凿岩及井下防尘、道路、工业场地抑尘绿化用水,剩余部分(788.37m3/d)农灌期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非农灌期经铁炉沟排入黄河。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永久性废石场,基建期和营运期前0.5a废石回填香草洼露天采坑,营运后期废石全部不出井充填井下采空区;机修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评价要求矿石周转场地面全部硬化,矿(废)石周转场全封闭,通道一侧设置卷帘门,内部设置干雾抑尘措施,矿石在装卸过程中进行洒水抑尘,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进出口设车辆冲洗装置,运输车辆优先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车。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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