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9月2日拟对河南创实矿业有限公司信阳市马湾铁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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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9月2日拟对河南创实矿业有限公司信阳市马湾铁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 (略) (略) 马湾铁矿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 (略) (略) 马湾铁矿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 (略) 郑东 (略) 1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马湾铁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平桥区

(略)

河南青华 (略)

(略) (略) 马湾铁矿项 (略) 平桥区王岗乡马湾村管辖区内,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坐标组成,矿区面积0.191km2,生产规模为*吨/年,生产服务年限5.88年(不含建设期1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设计一个开拓系统,由斜坡道、运输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矿井涌水处理设施、变配电室、空压机房、回风井、风机房、措施井等组成。

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

一、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探矿废石外售综合利用、拆除机房和卷扬机,占地植被恢复(机房建筑垃圾送建筑垃圾场,卷扬机和井架外售综合利用),恢复的土地类型为其他草地,与土地利用现状图保持一致,恢复面积60m2。基建期建设430m淮河护岸堤,矿区内临 (略) 应生态恢复,恢复总面积为525m2,其中村庄建设用地28m2和其他草地497m2。服务期满后对营运期地面建构筑物及排水管道进行拆除,拆除后及时清运处理处置,矿区 (略) (略) 面并生态恢复;拆除井下机械设备,井口封堵完整,采取遮挡和防护措施,并设警示牌;生态恢复总面积为2005m2,其中村庄建设用地为663m2, (略) 89m2,草地1253m2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矿井水涌水量为357m3/d,经一套处理能力为400m3/d的矿井涌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预沉调节+絮凝反应+斜板沉淀)处理达标后,部分(45.32m3/d)回用于湿法凿岩 (略) 洒水抑尘、车辆冲洗等,剩余部分(311.68m3/d)排入淮河。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废石中转场、矿石临时堆场,基建期废石外售综合利用,营运期采矿废石全部不出井回填井下采空区;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没有公众反对本项目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 (略) (略) 马湾铁矿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 (略) (略) 马湾铁矿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 (略) 郑东 (略) 1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马湾铁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平桥区

(略)

河南青华 (略)

(略) (略) 马湾铁矿项 (略) 平桥区王岗乡马湾村管辖区内,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坐标组成,矿区面积0.191km2,生产规模为*吨/年,生产服务年限5.88年(不含建设期1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设计一个开拓系统,由斜坡道、运输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矿井涌水处理设施、变配电室、空压机房、回风井、风机房、措施井等组成。

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

一、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探矿废石外售综合利用、拆除机房和卷扬机,占地植被恢复(机房建筑垃圾送建筑垃圾场,卷扬机和井架外售综合利用),恢复的土地类型为其他草地,与土地利用现状图保持一致,恢复面积60m2。基建期建设430m淮河护岸堤,矿区内临 (略) 应生态恢复,恢复总面积为525m2,其中村庄建设用地28m2和其他草地497m2。服务期满后对营运期地面建构筑物及排水管道进行拆除,拆除后及时清运处理处置,矿区 (略) (略) 面并生态恢复;拆除井下机械设备,井口封堵完整,采取遮挡和防护措施,并设警示牌;生态恢复总面积为2005m2,其中村庄建设用地为663m2, (略) 89m2,草地1253m2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矿井水涌水量为357m3/d,经一套处理能力为400m3/d的矿井涌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预沉调节+絮凝反应+斜板沉淀)处理达标后,部分(45.32m3/d)回用于湿法凿岩 (略) 洒水抑尘、车辆冲洗等,剩余部分(311.68m3/d)排入淮河。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废石中转场、矿石临时堆场,基建期废石外售综合利用,营运期采矿废石全部不出井回填井下采空区;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没有公众反对本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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