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独山县玉水农业光伏电站、G210贵定港边至沙坪公路改扩建工程、10GWh锂离子电池及其PACK生产线建设项目(一、二期)、黔南州都匀市民用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独山县玉水农业光伏电站、G210贵定港边至沙坪公路改扩建工程、10GWh锂离子电池及其PACK生产线建设项目(一、二期)、黔南州都匀市民用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 、独山县玉水农业光伏电站 、G210贵定港边 (略) 改扩建工程、10GWh锂离子电池及其PACK生产线建设项目(一、二期)、 (略) 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储存充装项目、年产1.5亿米家具封边条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 、独山县玉水农业光伏电站 、G210贵定港边 (略) 改扩建工程、10GWh锂离子电池及其PACK生产线建设项目(一、二期)、 (略) 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储存充装项目、年产1.5亿米家具封边条项目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略) 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 | 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上司镇、基长镇 |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独山县上司镇、基长镇,中心坐标:107°39′0.1908″, 25°40′48.36″,属于太阳能发电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4%。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结合项目施工工期、扰动范围,特别是涉及优先保护单元区域应采取“边施工、边修复”的措施,尽量减少对动植物的伤害、景观的破坏和生态环境占用等;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在限定的作业范围进行施工。临时堆土场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表植被,在光伏区种植支架下可种植低矮喜阴类植物。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临时旱厕,清掏用作周边绿化、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选择低噪声设备,噪声较高的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夜间施工作业,将较高噪声源布置在距居民住宅相对较远的地方,距离居民较近的一侧设置2.0m高围栏。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施工现场 (略) 采取洒水、喷淋降尘,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采用带防风盖的汽车运输,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作业区加强洒水除尘,遇大风天气应停止作业,距离居民较近的一侧设置2.0m高围栏,采取以上措施,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剥离表土用作绿化覆土,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堆存点,再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物废料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用于站内绿化、农肥。光伏区电池组件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种植区灌溉。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为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选择低噪声先进设备,加强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污泥作为光伏区种植用土。 (2)废电池板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退役后废电池组件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废矿物油、废电容器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在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每个箱式变压器设置1座事故油池;对变压器基础地坪做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在升压站1#主变压器西侧空地设置1座事故池。 |
2 | 独山县玉水农业光伏电站 | 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基长镇、玉水镇 |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独山县基长镇、玉水镇,中心坐标:107°40′17.3138″, 25°36′48.456″,属于太阳能发电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44%。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结合项目施工工期、扰动范围,特别是涉及优先保护单元区域应采取“边施工、边修复”的措施,尽量减少对动植物的伤害、景观的破坏和生态环境占用等;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在限定的作业范围进行施工。临时堆土场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表植被,在光伏区种植支架下可种植低矮喜阴类植物。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临时旱厕,清掏用作周边绿化、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选择低噪声设备,噪声较高的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夜间施工作业,将较高噪声源布置在距居民住宅相对较远的地方,距离居民较近的一侧设置2.0m高围栏。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施工现场 (略) 采取洒水、喷淋降尘,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采用带防风盖的汽车运输,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作业区加强洒水除尘,遇大风天气应停止作业,距离居民较近的一侧设置2.0m高围栏,采取以上措施,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剥离表土用作绿化覆土,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堆存点,再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物废料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用于站内绿化、农肥。光伏区电池组件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种植区灌溉。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为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选择低噪声先进设备,加强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污泥作为光伏区种植用土。 (2)废电池板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退役后废电池组件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废矿物油、废电容器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在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每个箱式变压器设置1座事故油池;对变压器基础地坪做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在升压站1#主变压器西侧空地设置1座事故池。 |
3 | G210贵定港边 (略) 改扩建工程 | (略) 贵定县城关镇龙港村 | 贵州 (略) 管理局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贵定县,属 (略) 改扩建工程,线路起于贵定县G210 (略) 、 (略) 十字平面交叉口(107°14′44.419″,26°34′53.183″),终点位于贵 (略) 交界(107°19′23.952″,26°34′45.307″)。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72.*元,占总投资的1.3%。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结合项目施工工期、扰动范围,特别是涉及优先保护单元区域应按照“边施工、边修复”原则,尽量减少对动植物的伤害、景观的破坏和生态环境占用等;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在限定的作业范围进行施工。临时堆土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尽快转运至项目弃渣场;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表植被,尽量选择当地乡土树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线路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围民房既有的卫生设施处理。在河道改移前做好施工准备、选择在枯水期施工,优化施工组织,降低施工开挖、围堰、驳坎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选择低噪声设备,噪声较高的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夜间施工作业,将较高噪声源布置在距居民住宅相对较远的地方,必要时设置临时声屏障。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施工现场 (略) 洒水、喷淋,临时堆土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采用带防风盖的汽车运输,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减小扬尘的影响,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采取以上措施,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均集中存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土石方、河道挖淤换填土石方由施工单位及时转运至项目弃渣场;施工期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标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弃渣场。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及时实施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尽量采取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扰动破坏的农地及绿地应及时进行补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两侧的雨水排放沟(管)应及时清理淤积的砂石、渣土,确保雨水排放畅通。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交通管理,设置限速、禁鸣标志,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公路自身的绿化降噪。 (略) 面, (略) (略) 况。对运营远期采取跟踪监测措施。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要求做好沿线植被绿化和养护工作,加强营 (略) 维护保养。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不设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等附属服务设施,不设置餐饮、厕所等服务,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略) 跨东门河处桥梁、下 (略) 、铁路处的环境风险影响,可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安装防撞护栏、设置警示牌等。 |
4 | 10GWh锂离子电池及其PACK生产线建设项目(一、二期) | (略) 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永乐产业园二期(永乐收费站) | 贵阳比 (略) | 贵州 (略) | 本项 (略) 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永乐产业园二期(永乐收费站),地理坐标:106度37分24.31秒, 26度34分15.65秒,属于电池制造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用地面积*m2,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21%。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施工阶段,设备安装和材料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规定工地上运输车 (略) 线,路面洒水降尘,保持清洁,粉状材料灌装或袋装,砂石料应统一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驶出车辆冲洗车轮,减少运输扬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通过项目区内在地势较低处设置沉淀池,产生的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永乐工业厂房化粪池,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与中午12:00-14:00之间施工,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均发生在厂房内部,经厂房围墙隔声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收集后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纸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油漆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NMP废气 项目使用NMP溶剂在涂布、干燥过程中将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涂布机为全密闭设备,极片经涂布后通过密闭传送带传至密闭的烤箱进行干燥,每个烤箱均设有排风口,通过集气装置将烘箱内NMP废气直接引至3套NMP冷凝回收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3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新建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2)注液有机废气 注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3套干燥系统+UV光解+活性炭装置达标后,通过3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新建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3)NMP罐区大小呼吸废气 NMP呼吸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量很小,且储罐设置于室外,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同时,在温度较高时采取水喷淋罐壁措施进行降温从而减少气体逸散,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非*烷总烃:2.0mg/m3)。 (4)粉尘 辊压、模切、绕卷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过滤器除尘装置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粉尘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5)焊接及喷码烟尘 本项目焊接及喷码工序均采用全封闭式激光设备,产生的烟尘通过设备自带的除尘设施收集处理,仅有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 (略) (略) ,但目前尚未建设完成,因此,项目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70m3/d,工艺:混凝沉淀池+A/O生化池+MBR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限值后回用, (略) (略) 建成接通后,项目污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 (略) (略) , (略) 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1)设备清洗废水包括纯水清洗废水和自来水清洗废水,纯水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工艺用水回用,自来水清洗废水同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限值后作为冷却塔补水回用。未能及时回用纯水清洗废水,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采用带盖的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2)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限值后作为冷却塔补水回用。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NMP罐区、NMP暂放间、电解液存放间为重点防渗区,必须做好基础防渗,采取混凝土基础层+2mmHDPE膜+混凝土保护层+环氧涂料,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厂房、仓库及污水处理设施为一般防渗区,采取HDPE膜防渗,确保其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办公住 (略) 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为涂布机、辊压分切一体机、分条机、空压机、冷却塔等,噪声源强为80-90dB(A)。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远离厂界及周边居民。在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和减振设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边角料、不合格电池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NMP冷凝回收液存放于NMP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暂存期间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 (2)废机油、废活性炭、废电解液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3)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5 | (略) 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储存充装项目 | (略) 广惠街道红枫社区中国振华集团长红机器厂(原116)厂区内 | (略) (略) | 贵州仲 (略) | 本项 (略) 广惠街道红枫社区中国振华集团长红机器厂(原116)厂区内,地理坐标:107度29分29.112秒,26度16分4.189秒,属于危险品仓储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用地面积5384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2.*元,占总投资的0.92%。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场地的四周设施围挡,施工区域定期洒水,物料堆存 (略) 或防尘布覆盖措施。物料及渣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采用篷布覆盖),降低粉尘和扬尘对沿线空气环境的影响。装修使用环保材料,降低装修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场区大门处设置,容积:5m3)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抑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运输 (略) 线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应低速、禁鸣。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部分回收利用,其余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油漆桶、废涂料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卸料废气-“大呼吸”损失 本项目采用密闭式卸料工艺,通过导静电耐油软管连接罐车和卸料口快速接头,将*醇燃料卸入储罐中,储罐安装卸料油气回收系统(一次回收),挥发的*醇气体经过回收系统抽回罐车,未被回收的废气通过呼吸阀无组织排放。 (2)储罐小呼吸损失 储罐采用密闭式储罐,减少呼吸损失,储罐小呼吸产生的*醇气体通过呼吸阀无组织排放。 (3)灌装废气 项目采取自动灌装方式,灌装过程中确保各阀门关闭,避免*醇泄漏。 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面清洁废水、纯水机生产的浓水经厂区沉淀池(4m3)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地面清洁及绿化。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6m3)熟化处理后定期委托附近村民清掏外运,用作农肥。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储罐区、卸车区、应急事故池、灌装区,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膜上、膜下应设置保护层,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设置橡胶或弹簧减振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反渗透膜由厂家上门进行更换,更换后的废反渗透膜交纯水设备厂家统一处理,厂区不进行暂存。清罐废水及废渣属于危险废物,清罐产生的清罐废物由负责清洗的资质单位一并回收处置,厂区不进行暂存。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6m2),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要求执行。生活垃圾由垃圾箱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醇、废机油泄露、火灾、爆炸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6 | 年产1.5亿米家具封边条项目 |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工业园区(威远片区)天坡物流园 |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长顺县工业园区(威远片区)天坡物流园,地理坐标:东经106°29′27.64″,北纬25°59′33.11″,属于塑料制品业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2000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85%。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已建标准化厂房进行建设,仅需进行场地分隔,并进行设备进场、安装、调试。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仅需对厂房进行室内装修改造,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均不在场地内食宿,无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安装机械设备,施工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包装纸、废包装箱、金属管线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混料工序废气 本项目配料造粒车间为单独密闭车间,混料工序废气经6个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有机废气 造粒、挤出、成型工序、印刷工序共设置10个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天坡物流园区内化粪池处理,近期,天坡物流园生活污水由吸粪车托运至长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威远河。远期:天坡物流园周 (略) 及威远二号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毕并投入营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威远工业园 (略) ,进入威远二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冗雷河。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油墨仓库等,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2 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 cm/s,防渗层上下应设置保护层,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噪声低的设备,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在其基础上加装减震垫,加强设备保养。项目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局,通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边角料、废次品收集后,定期破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除尘设施收集粉尘、混料造粒车间沉降粉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等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废机油泄漏、废气事故排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报批稿 | 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独山县玉水农业光伏电站(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G210贵定港边 (略) 改扩建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10GWh锂离子电池及其PACK生产线建设项目(一、二期)(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储存充装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年产1.5亿米家具封边条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独山县玉水农业光伏电站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G210贵定港边 (略) 改扩建工程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10GWh锂离子电池及其PACK生产线建设项目(一、二期)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储存充装项目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年产1.5亿米家具封边条项目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 、独山县玉水农业光伏电站 、G210贵定港边 (略) 改扩建工程、10GWh锂离子电池及其PACK生产线建设项目(一、二期)、 (略) 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储存充装项目、年产1.5亿米家具封边条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 、独山县玉水农业光伏电站 、G210贵定港边 (略) 改扩建工程、10GWh锂离子电池及其PACK生产线建设项目(一、二期)、 (略) 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储存充装项目、年产1.5亿米家具封边条项目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略) 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 | 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上司镇、基长镇 |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独山县上司镇、基长镇,中心坐标:107°39′0.1908″, 25°40′48.36″,属于太阳能发电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4%。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结合项目施工工期、扰动范围,特别是涉及优先保护单元区域应采取“边施工、边修复”的措施,尽量减少对动植物的伤害、景观的破坏和生态环境占用等;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在限定的作业范围进行施工。临时堆土场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表植被,在光伏区种植支架下可种植低矮喜阴类植物。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临时旱厕,清掏用作周边绿化、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选择低噪声设备,噪声较高的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夜间施工作业,将较高噪声源布置在距居民住宅相对较远的地方,距离居民较近的一侧设置2.0m高围栏。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施工现场 (略) 采取洒水、喷淋降尘,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采用带防风盖的汽车运输,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作业区加强洒水除尘,遇大风天气应停止作业,距离居民较近的一侧设置2.0m高围栏,采取以上措施,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剥离表土用作绿化覆土,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堆存点,再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物废料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用于站内绿化、农肥。光伏区电池组件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种植区灌溉。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为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选择低噪声先进设备,加强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污泥作为光伏区种植用土。 (2)废电池板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退役后废电池组件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废矿物油、废电容器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在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每个箱式变压器设置1座事故油池;对变压器基础地坪做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在升压站1#主变压器西侧空地设置1座事故池。 |
2 | 独山县玉水农业光伏电站 | 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基长镇、玉水镇 |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独山县基长镇、玉水镇,中心坐标:107°40′17.3138″, 25°36′48.456″,属于太阳能发电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44%。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结合项目施工工期、扰动范围,特别是涉及优先保护单元区域应采取“边施工、边修复”的措施,尽量减少对动植物的伤害、景观的破坏和生态环境占用等;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在限定的作业范围进行施工。临时堆土场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表植被,在光伏区种植支架下可种植低矮喜阴类植物。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临时旱厕,清掏用作周边绿化、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选择低噪声设备,噪声较高的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夜间施工作业,将较高噪声源布置在距居民住宅相对较远的地方,距离居民较近的一侧设置2.0m高围栏。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施工现场 (略) 采取洒水、喷淋降尘,临时堆放场加盖篷布。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采用带防风盖的汽车运输,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作业区加强洒水除尘,遇大风天气应停止作业,距离居民较近的一侧设置2.0m高围栏,采取以上措施,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剥离表土用作绿化覆土,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堆存点,再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物废料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用于站内绿化、农肥。光伏区电池组件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种植区灌溉。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为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选择低噪声先进设备,加强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污泥作为光伏区种植用土。 (2)废电池板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退役后废电池组件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废矿物油、废电容器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在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每个箱式变压器设置1座事故油池;对变压器基础地坪做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在升压站1#主变压器西侧空地设置1座事故池。 |
3 | G210贵定港边 (略) 改扩建工程 | (略) 贵定县城关镇龙港村 | 贵州 (略) 管理局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贵定县,属 (略) 改扩建工程,线路起于贵定县G210 (略) 、 (略) 十字平面交叉口(107°14′44.419″,26°34′53.183″),终点位于贵 (略) 交界(107°19′23.952″,26°34′45.307″)。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72.*元,占总投资的1.3%。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结合项目施工工期、扰动范围,特别是涉及优先保护单元区域应按照“边施工、边修复”原则,尽量减少对动植物的伤害、景观的破坏和生态环境占用等;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在限定的作业范围进行施工。临时堆土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尽快转运至项目弃渣场;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表植被,尽量选择当地乡土树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线路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围民房既有的卫生设施处理。在河道改移前做好施工准备、选择在枯水期施工,优化施工组织,降低施工开挖、围堰、驳坎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选择低噪声设备,噪声较高的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中午、夜间施工作业,将较高噪声源布置在距居民住宅相对较远的地方,必要时设置临时声屏障。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施工现场 (略) 洒水、喷淋,临时堆土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采用带防风盖的汽车运输,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减小扬尘的影响,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采取以上措施,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均集中存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土石方、河道挖淤换填土石方由施工单位及时转运至项目弃渣场;施工期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标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弃渣场。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及时实施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尽量采取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扰动破坏的农地及绿地应及时进行补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两侧的雨水排放沟(管)应及时清理淤积的砂石、渣土,确保雨水排放畅通。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交通管理,设置限速、禁鸣标志,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公路自身的绿化降噪。 (略) 面, (略) (略) 况。对运营远期采取跟踪监测措施。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要求做好沿线植被绿化和养护工作,加强营 (略) 维护保养。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不设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等附属服务设施,不设置餐饮、厕所等服务,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略) 跨东门河处桥梁、下 (略) 、铁路处的环境风险影响,可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安装防撞护栏、设置警示牌等。 |
4 | 10GWh锂离子电池及其PACK生产线建设项目(一、二期) | (略) 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永乐产业园二期(永乐收费站) | 贵阳比 (略) | 贵州 (略) | 本项 (略) 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永乐产业园二期(永乐收费站),地理坐标:106度37分24.31秒, 26度34分15.65秒,属于电池制造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用地面积*m2,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21%。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施工阶段,设备安装和材料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规定工地上运输车 (略) 线,路面洒水降尘,保持清洁,粉状材料灌装或袋装,砂石料应统一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驶出车辆冲洗车轮,减少运输扬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通过项目区内在地势较低处设置沉淀池,产生的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永乐工业厂房化粪池,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与中午12:00-14:00之间施工,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均发生在厂房内部,经厂房围墙隔声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收集后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纸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油漆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NMP废气 项目使用NMP溶剂在涂布、干燥过程中将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涂布机为全密闭设备,极片经涂布后通过密闭传送带传至密闭的烤箱进行干燥,每个烤箱均设有排风口,通过集气装置将烘箱内NMP废气直接引至3套NMP冷凝回收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3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新建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2)注液有机废气 注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3套干燥系统+UV光解+活性炭装置达标后,通过3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新建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3)NMP罐区大小呼吸废气 NMP呼吸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量很小,且储罐设置于室外,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同时,在温度较高时采取水喷淋罐壁措施进行降温从而减少气体逸散,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非*烷总烃:2.0mg/m3)。 (4)粉尘 辊压、模切、绕卷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过滤器除尘装置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粉尘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5)焊接及喷码烟尘 本项目焊接及喷码工序均采用全封闭式激光设备,产生的烟尘通过设备自带的除尘设施收集处理,仅有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 (略) (略) ,但目前尚未建设完成,因此,项目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70m3/d,工艺:混凝沉淀池+A/O生化池+MBR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限值后回用, (略) (略) 建成接通后,项目污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 (略) (略) , (略) 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1)设备清洗废水包括纯水清洗废水和自来水清洗废水,纯水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工艺用水回用,自来水清洗废水同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限值后作为冷却塔补水回用。未能及时回用纯水清洗废水,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采用带盖的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2)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限值后作为冷却塔补水回用。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NMP罐区、NMP暂放间、电解液存放间为重点防渗区,必须做好基础防渗,采取混凝土基础层+2mmHDPE膜+混凝土保护层+环氧涂料,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厂房、仓库及污水处理设施为一般防渗区,采取HDPE膜防渗,确保其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办公住 (略) 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为涂布机、辊压分切一体机、分条机、空压机、冷却塔等,噪声源强为80-90dB(A)。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远离厂界及周边居民。在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和减振设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废边角料、不合格电池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NMP冷凝回收液存放于NMP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暂存期间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 (2)废机油、废活性炭、废电解液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3)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5 | (略) 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储存充装项目 | (略) 广惠街道红枫社区中国振华集团长红机器厂(原116)厂区内 | (略) (略) | 贵州仲 (略) | 本项 (略) 广惠街道红枫社区中国振华集团长红机器厂(原116)厂区内,地理坐标:107度29分29.112秒,26度16分4.189秒,属于危险品仓储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用地面积5384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2.*元,占总投资的0.92%。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场地的四周设施围挡,施工区域定期洒水,物料堆存 (略) 或防尘布覆盖措施。物料及渣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采用篷布覆盖),降低粉尘和扬尘对沿线空气环境的影响。装修使用环保材料,降低装修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场区大门处设置,容积:5m3)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抑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运输 (略) 线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应低速、禁鸣。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部分回收利用,其余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废油漆桶、废涂料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卸料废气-“大呼吸”损失 本项目采用密闭式卸料工艺,通过导静电耐油软管连接罐车和卸料口快速接头,将*醇燃料卸入储罐中,储罐安装卸料油气回收系统(一次回收),挥发的*醇气体经过回收系统抽回罐车,未被回收的废气通过呼吸阀无组织排放。 (2)储罐小呼吸损失 储罐采用密闭式储罐,减少呼吸损失,储罐小呼吸产生的*醇气体通过呼吸阀无组织排放。 (3)灌装废气 项目采取自动灌装方式,灌装过程中确保各阀门关闭,避免*醇泄漏。 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面清洁废水、纯水机生产的浓水经厂区沉淀池(4m3)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地面清洁及绿化。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6m3)熟化处理后定期委托附近村民清掏外运,用作农肥。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储罐区、卸车区、应急事故池、灌装区,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膜上、膜下应设置保护层,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设置橡胶或弹簧减振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反渗透膜由厂家上门进行更换,更换后的废反渗透膜交纯水设备厂家统一处理,厂区不进行暂存。清罐废水及废渣属于危险废物,清罐产生的清罐废物由负责清洗的资质单位一并回收处置,厂区不进行暂存。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6m2),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要求执行。生活垃圾由垃圾箱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醇、废机油泄露、火灾、爆炸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6 | 年产1.5亿米家具封边条项目 | 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工业园区(威远片区)天坡物流园 |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长顺县工业园区(威远片区)天坡物流园,地理坐标:东经106°29′27.64″,北纬25°59′33.11″,属于塑料制品业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2000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85%。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已建标准化厂房进行建设,仅需进行场地分隔,并进行设备进场、安装、调试。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仅需对厂房进行室内装修改造,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均不在场地内食宿,无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安装机械设备,施工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包装纸、废包装箱、金属管线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混料工序废气 本项目配料造粒车间为单独密闭车间,混料工序废气经6个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有机废气 造粒、挤出、成型工序、印刷工序共设置10个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天坡物流园区内化粪池处理,近期,天坡物流园生活污水由吸粪车托运至长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威远河。远期:天坡物流园周 (略) 及威远二号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毕并投入营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威远工业园 (略) ,进入威远二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冗雷河。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油墨仓库等,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2 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 cm/s,防渗层上下应设置保护层,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噪声低的设备,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在其基础上加装减震垫,加强设备保养。项目设备在厂房内合理布局,通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边角料、废次品收集后,定期破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除尘设施收集粉尘、混料造粒车间沉降粉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等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废机油泄漏、废气事故排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报批稿 | 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独山县玉水农业光伏电站(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G210贵定港边 (略) 改扩建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10GWh锂离子电池及其PACK生产线建设项目(一、二期)(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储存充装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年产1.5亿米家具封边条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独山县基长卓阳农业光伏电站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独山县玉水农业光伏电站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G210贵定港边 (略) 改扩建工程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10GWh锂离子电池及其PACK生产线建设项目(一、二期)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略) 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储存充装项目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年产1.5亿米家具封边条项目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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