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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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第二次公告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对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一)规划名称: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

(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3005.93公顷,其中,祁青工业园区1791.07公顷,包括青沙滩矿产品深加工循环产业园267.98公顷,祁青片区1523.09公顷;大河循环经济工业园区1214.86公顷,包括皂矾沟新材料生态科技产业园893.12公顷,皂矾沟片区321.74公顷。

(三)规划期限:2022——2035年

其中: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四)总体目标:将肃南工业集中区打造成为河西走廊“居中四向”的重点区域,发挥其在通道经济和战略走廊中的作用,使其成为“西翼”—河西新能源基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形成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经济发展日益增强,创业和产业发展环境日趋优化,创新体系逐步建立的工业集中区,力争到规划期末,完成集中区向省级开发区晋升的目标。

(五)园区性质:以钨、钼、铜、铁、铅、锌等有色金属开采和筛选、高纯氧化镁提取和高等石材加工为主导产业;煤炭开发、高新能源开发为辅协调发展的工业集中区。

(六)园区职能

祁青产业园:依托园区内现有企业,大力发展矿产品开采加工、钨钼深加工等,兼有部分办公及商业服务功能。

大河产业园:以矿产品加工、高纯氧化镁提取和高级石材加工为主,并兼有行政办公等功能。

二、规划综合论证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与《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基本相协调,与主体功能区划、生态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相符合。选址合理,产业定位较为准确,功能布局比较合理,生态适宜度较高,资源承载力相对较好,规划实施 (略) 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生态环境影响:由于园区建设项目的占地,使得地表原有的植物丧失。而企业的运行和原料、产品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园区周边农作物和林草的生长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随后开展的生态恢复工程项目可以减轻这些影响。规划实施后,由于土地利用格局的变化,导致自然系统生产力降低,但通过人工绿地的建设等措施可以弥补此影响,同时土壤侵蚀将大量减少,水体流失、土地沙化会得到有效的控制。

水环境影响:规划实施的水环境累积影响主要体现在园区供水水源,由于取水规模的不断扩大将对区域水资源分配产生影响,甚至对区域气候产生影响,因此规划实施必须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要求,不得随意扩大取水规模,确保供水的同时还要控制供水量。

声环境影响:随着园区规模的扩大,入住企业的增多,噪声影响将凸显,园区项目建设需加强噪声管控,确保规划实施声环境累积影响降至最低。

环境空气影响:拟入园项目按照要求对其进行污染防治措施认定,使其达标排放,随着园区规模的增大,入驻企业的增多,园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不断增加,将对规划区及其周边大气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园区必须实行总量控制要求,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一控双达标”,使各项污染物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还要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有足够的环境容量可以接纳,经计算规划实施的大气环境累积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环境风险影响:产业园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包括矿产品价格、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本次对规划实施存在的风险源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依据规划建设项目在入住园区时应同项目建设一到编制风险应急预案,并落实风向防范措施,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将环境风险的危害降至最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得出的初步评价结论

通过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对规划内容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分析,环评认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国家、省、市和肃南县等相关规划相协调,选址合理,产业定位较为准确,功能布局比较合理,生态适宜度较高,资源承载力相对较好,环评认为,规划在对部分未明确的内容进一步充实完善,接纳环评提出的各项调整建议,并落实环评提出的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基础上,规划的实施将与周边环境形成协调发展态势,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园区规划方案是可行的。

五、规划调整和完善建议

规划将工业组图分为一类工业产业区、二类工业产业区、三类工业产业区,对园区建设过程中入驻企业选址指导性不强,因此根据园区产业发展定位,结合现有工业企业布局和园区近期拟入驻工业企业类型,环评建议将工业组团进一步细化,方便后期相关企业入园。

规划实施后需加大水资源的减量化利用、梯级利用和再循环利用,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对耗水量较大的企业进一步论证其发展的可行性。

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补充信息。

规划实施单位: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联系人:贾 工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q.com

评价机构:兰州洁华 (略)

联系人:牛工联系方式:*电子邮箱:*@*q.com

七、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和内容

公众对规划了解及支持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规划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八、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管委会2022年9月5日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第二次公告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对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一)规划名称: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

(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3005.93公顷,其中,祁青工业园区1791.07公顷,包括青沙滩矿产品深加工循环产业园267.98公顷,祁青片区1523.09公顷;大河循环经济工业园区1214.86公顷,包括皂矾沟新材料生态科技产业园893.12公顷,皂矾沟片区321.74公顷。

(三)规划期限:2022——2035年

其中: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四)总体目标:将肃南工业集中区打造成为河西走廊“居中四向”的重点区域,发挥其在通道经济和战略走廊中的作用,使其成为“西翼”—河西新能源基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形成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经济发展日益增强,创业和产业发展环境日趋优化,创新体系逐步建立的工业集中区,力争到规划期末,完成集中区向省级开发区晋升的目标。

(五)园区性质:以钨、钼、铜、铁、铅、锌等有色金属开采和筛选、高纯氧化镁提取和高等石材加工为主导产业;煤炭开发、高新能源开发为辅协调发展的工业集中区。

(六)园区职能

祁青产业园:依托园区内现有企业,大力发展矿产品开采加工、钨钼深加工等,兼有部分办公及商业服务功能。

大河产业园:以矿产品加工、高纯氧化镁提取和高级石材加工为主,并兼有行政办公等功能。

二、规划综合论证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与《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基本相协调,与主体功能区划、生态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相符合。选址合理,产业定位较为准确,功能布局比较合理,生态适宜度较高,资源承载力相对较好,规划实施 (略) 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生态环境影响:由于园区建设项目的占地,使得地表原有的植物丧失。而企业的运行和原料、产品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园区周边农作物和林草的生长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随后开展的生态恢复工程项目可以减轻这些影响。规划实施后,由于土地利用格局的变化,导致自然系统生产力降低,但通过人工绿地的建设等措施可以弥补此影响,同时土壤侵蚀将大量减少,水体流失、土地沙化会得到有效的控制。

水环境影响:规划实施的水环境累积影响主要体现在园区供水水源,由于取水规模的不断扩大将对区域水资源分配产生影响,甚至对区域气候产生影响,因此规划实施必须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要求,不得随意扩大取水规模,确保供水的同时还要控制供水量。

声环境影响:随着园区规模的扩大,入住企业的增多,噪声影响将凸显,园区项目建设需加强噪声管控,确保规划实施声环境累积影响降至最低。

环境空气影响:拟入园项目按照要求对其进行污染防治措施认定,使其达标排放,随着园区规模的增大,入驻企业的增多,园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不断增加,将对规划区及其周边大气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园区必须实行总量控制要求,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一控双达标”,使各项污染物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还要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有足够的环境容量可以接纳,经计算规划实施的大气环境累积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环境风险影响:产业园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包括矿产品价格、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本次对规划实施存在的风险源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依据规划建设项目在入住园区时应同项目建设一到编制风险应急预案,并落实风向防范措施,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将环境风险的危害降至最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得出的初步评价结论

通过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对规划内容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分析,环评认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国家、省、市和肃南县等相关规划相协调,选址合理,产业定位较为准确,功能布局比较合理,生态适宜度较高,资源承载力相对较好,环评认为,规划在对部分未明确的内容进一步充实完善,接纳环评提出的各项调整建议,并落实环评提出的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基础上,规划的实施将与周边环境形成协调发展态势,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园区规划方案是可行的。

五、规划调整和完善建议

规划将工业组图分为一类工业产业区、二类工业产业区、三类工业产业区,对园区建设过程中入驻企业选址指导性不强,因此根据园区产业发展定位,结合现有工业企业布局和园区近期拟入驻工业企业类型,环评建议将工业组团进一步细化,方便后期相关企业入园。

规划实施后需加大水资源的减量化利用、梯级利用和再循环利用,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对耗水量较大的企业进一步论证其发展的可行性。

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补充信息。

规划实施单位: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联系人:贾 工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q.com

评价机构:兰州洁华 (略)

联系人:牛工联系方式:*电子邮箱:*@*q.com

七、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和内容

公众对规划了解及支持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规划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八、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管委会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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