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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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网络公示

发布单位:本溪 (略) 、辽宁省环保集团 (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5日,公示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2日

2021年9月29日,本溪 (略) 组织召开了辽宁省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本溪 (略) 、验收调查单位辽宁省环保集团 (略) 、环境监理单位辽宁省环保集团 (略)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 (略) (原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 (略) )及五位专家(名单附后)共计11人,会 (略) 生态环境局参加。

验收组对该项目的主体内容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听取了辽宁省环保集团 (略) 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该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如下:

1、工程建设内容的基本情况1.1工程概况

本工 (略) 总长度88.453km,其中隧洞长度40.253km,管线长度48.2km,输水规模为*m3/d。输水方式采用有压重力流和无压重力流相结合的形式,主线以无压隧洞输水为主,分支管线以有压重力流输水方式为主。

工程投资约16.79亿元,其中环境影响、水保及建设场地征用费投资约1.18亿元。

2011年辽宁省水利水电勘 (略) 编制完成《辽宁省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2011年7月,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 (略) 编制完成了《辽宁省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7月17日,原辽宁省环保厅以“辽环函【2011】278号文”对《辽宁省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主体工程于2013年10月正式开工,2018年6月项目主体工程完工,2020年6月项目全部工程完工。

1.2工程主要变更情况

1.2.1隧洞、管线变化情况

(略) 总长度88.453km,增加了5.066km。其中隧洞缩短了1.801km,长度为40.253km;管线增加了6.867km(长度增加主要为已建成的威宁至新城供水管线资产划转部分),长度为48.2km。

1.2.2占地变化情况

工程总占地面积 125.72hm2,比环评阶段减少了199.69hm2,其中永久占地6.08hm2,减少了49.24hm2,临时占地119.64hm2,减少了150.45hm2

1.2.3土石方变化情况

主体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21.77 万m3,比环评阶段减少了91.22 万m3;回填量95.82 万m3,比环评阶段增加了4.78 万m3,实际堆渣量为2.*m3,比环评阶段减少了88.14m3

1.2.4其他主要变化情况

① 大峪配水站变为无人值守场站,均为地下建筑,无废水产生,未建设废水处理系统。

② 取消欢喜岭深井潜水泵站建设。

③ 实际建设弃渣场2个,相比环评阶段减少9个,占地面积减少39.67hm2

④ 在北台分洞桩号27+949.700m~32+985.700m隧内部增加渗污防护工程,主要由固结灌浆、止水帷幕、钢衬和排水盲沟组成。

⑤ 辽宁省观音阁水库维持现有底层泄水方式。

2、主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2.1水环境保护措施

设立水资源保护标志牌,消能电站厂区和北台配水站设成套污水处理系统,废水达标排放经收集后,用于场内绿化。

2.2声环境保护措施

设备本身采取了减震处理,厂房隔声,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3固废防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厂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厂区内设垃圾箱,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2.4生态保护措施

完成了生态恢复工程措施,对破坏的植被进行了恢复,厂区进行了绿化;建设2座弃渣场,做到先挡后弃和植被恢复;水库下泄流量能满足生态放流需求,设有生态放流管并配有流量计。引水工程中的取水口“分层取水”措施已落实。

3、环保措施的有效性3.1水污染防治

消能电站厂区和北台配水站废水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1限值要求,废水达标排放经收集后,用于场内绿化;实施工程运行期的水质监测,确保输水水质安全。

3.2噪声防治

消能电站厂界、北台配水站厂界、大峪配水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

3.3固废防治

本项目施工期垃圾统一清运,弃渣运往渣场;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固废得到妥善处理。

3.4生态保护

管线穿越河流区域施工结束后,开展了生态恢复,恢复效果较好。

对施工临时占用的耕地进行了原地复耕,占用的山地、荒坡、灌草丛采取了植物措施恢复绿化;工程临时支洞孔封洞后采取了植被恢复措施;永久支洞口周边进行了植物恢复并结合水土保持措施,消能电站厂区和配水站等永久建筑均采取了绿化措施。

本工程充分考虑了太子河减水河段生产及生态环境用水要求,落实了下泄生态流量措施,工程运行未对太子河减水河段水环境产生显著的不利影响。

4、结论及后续要求4.1结论

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期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意见中的各项措施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2后续要求

1、加强输水水质监测,确保输水水质安全。

2、做好下泄生态流量监测,确保下泄流量满足环评及其批复要求。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本溪 (略)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

三、承担验收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机构的名称:辽宁省环保集团 (略)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地址:辽宁沈阳皇姑 (略) 34号

四、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验收单位;

2、将意见邮寄或者发邮件到建设单位或验收单位。


发布单位:本溪 (略) 、辽宁省环保集团 (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5日,公示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2日

2021年9月29日,本溪 (略) 组织召开了辽宁省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本溪 (略) 、验收调查单位辽宁省环保集团 (略) 、环境监理单位辽宁省环保集团 (略)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 (略) (原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 (略) )及五位专家(名单附后)共计11人,会 (略) 生态环境局参加。

验收组对该项目的主体内容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听取了辽宁省环保集团 (略) 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该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如下:

1、工程建设内容的基本情况1.1工程概况

本工 (略) 总长度88.453km,其中隧洞长度40.253km,管线长度48.2km,输水规模为*m3/d。输水方式采用有压重力流和无压重力流相结合的形式,主线以无压隧洞输水为主,分支管线以有压重力流输水方式为主。

工程投资约16.79亿元,其中环境影响、水保及建设场地征用费投资约1.18亿元。

2011年辽宁省水利水电勘 (略) 编制完成《辽宁省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2011年7月,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 (略) 编制完成了《辽宁省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7月17日,原辽宁省环保厅以“辽环函【2011】278号文”对《辽宁省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本项目主体工程于2013年10月正式开工,2018年6月项目主体工程完工,2020年6月项目全部工程完工。

1.2工程主要变更情况

1.2.1隧洞、管线变化情况

(略) 总长度88.453km,增加了5.066km。其中隧洞缩短了1.801km,长度为40.253km;管线增加了6.867km(长度增加主要为已建成的威宁至新城供水管线资产划转部分),长度为48.2km。

1.2.2占地变化情况

工程总占地面积 125.72hm2,比环评阶段减少了199.69hm2,其中永久占地6.08hm2,减少了49.24hm2,临时占地119.64hm2,减少了150.45hm2

1.2.3土石方变化情况

主体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21.77 万m3,比环评阶段减少了91.22 万m3;回填量95.82 万m3,比环评阶段增加了4.78 万m3,实际堆渣量为2.*m3,比环评阶段减少了88.14m3

1.2.4其他主要变化情况

① 大峪配水站变为无人值守场站,均为地下建筑,无废水产生,未建设废水处理系统。

② 取消欢喜岭深井潜水泵站建设。

③ 实际建设弃渣场2个,相比环评阶段减少9个,占地面积减少39.67hm2

④ 在北台分洞桩号27+949.700m~32+985.700m隧内部增加渗污防护工程,主要由固结灌浆、止水帷幕、钢衬和排水盲沟组成。

⑤ 辽宁省观音阁水库维持现有底层泄水方式。

2、主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2.1水环境保护措施

设立水资源保护标志牌,消能电站厂区和北台配水站设成套污水处理系统,废水达标排放经收集后,用于场内绿化。

2.2声环境保护措施

设备本身采取了减震处理,厂房隔声,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3固废防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厂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厂区内设垃圾箱,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2.4生态保护措施

完成了生态恢复工程措施,对破坏的植被进行了恢复,厂区进行了绿化;建设2座弃渣场,做到先挡后弃和植被恢复;水库下泄流量能满足生态放流需求,设有生态放流管并配有流量计。引水工程中的取水口“分层取水”措施已落实。

3、环保措施的有效性3.1水污染防治

消能电站厂区和北台配水站废水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1限值要求,废水达标排放经收集后,用于场内绿化;实施工程运行期的水质监测,确保输水水质安全。

3.2噪声防治

消能电站厂界、北台配水站厂界、大峪配水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

3.3固废防治

本项目施工期垃圾统一清运,弃渣运往渣场;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固废得到妥善处理。

3.4生态保护

管线穿越河流区域施工结束后,开展了生态恢复,恢复效果较好。

对施工临时占用的耕地进行了原地复耕,占用的山地、荒坡、灌草丛采取了植物措施恢复绿化;工程临时支洞孔封洞后采取了植被恢复措施;永久支洞口周边进行了植物恢复并结合水土保持措施,消能电站厂区和配水站等永久建筑均采取了绿化措施。

本工程充分考虑了太子河减水河段生产及生态环境用水要求,落实了下泄生态流量措施,工程运行未对太子河减水河段水环境产生显著的不利影响。

4、结论及后续要求4.1结论

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期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意见中的各项措施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2后续要求

1、加强输水水质监测,确保输水水质安全。

2、做好下泄生态流量监测,确保下泄流量满足环评及其批复要求。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本溪 (略)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

三、承担验收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机构的名称:辽宁省环保集团 (略)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地址:辽宁沈阳皇姑 (略) 34号

四、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验收单位;

2、将意见邮寄或者发邮件到建设单位或验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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