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病患陪护服务备案单位征集公示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病患陪护服务备案单位征集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护理资源布局,满足群众陪护服务需求,健全护理服务体系,通过专业病患陪护服务建设,为老百姓提供专业、规范的病患陪护服务,助力健康宜宾建设。按照卫健委《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0号)文件相关规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略) 公开进行病患陪护服务备案信息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类病患陪护服务单位积极参加。
一、征集内容
征集内容 | 病患陪护服务备案 |
基本要求 | 1.病患陪护单位管理要求 (1)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2)统一收费标准,创新的服务模式。 (3)从业人员持健康证、身份证。 (4)统一着装、统一标识。 (5)管理人员跟踪回访、加强监督,保证服务质量。 2.病患陪护服务人员要求 (1) (略) 形象。 (2)以微笑迎人,主动问候,礼貌用语。 (3)完成科室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工作。 (4)保持病室及床单元整洁, (5)完成晨、晚间护理,维护病人卫生、仪表及仪容。 (6)具备基础护理知识、操作技能以及安全防范技能。 (7)个性化服务及健康宣教,做好人文关怀。 (8)病情观察:及时准确为医护人员提供患者病情信息。 3.陪护单位场地、设备要求 (1) (略) 有满足要求的理论培训教室和技能操作场地。 (2) (略) 有满足陪护服务人员培训要求的设施设备。 4.培训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四川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中所确定的培训学时及内容。 (2)陪护服务上岗人员合格率100%。 |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略) 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文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格式自拟);
5.信息征集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及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二份即可,需以密封形式提交, (略)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注]:本信息征集项目不再单独提供其他文件。递交信息征集文件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信息征集文件须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信息征集。
四、报名时间
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不收报名费。
五、报名地点
(略) (略) 行政办公区三楼采购办,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六、论证时间及地点
2022年9月13日上午15:30, (略) (略) 行政办公区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论证,报名商家需到现场参与。
联系人:郎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831-*。
七、监督及投诉电话:
院纪委联系电话:0831-*
为进一步优化护理资源布局,满足群众陪护服务需求,健全护理服务体系,通过专业病患陪护服务建设,为老百姓提供专业、规范的病患陪护服务,助力健康宜宾建设。按照卫健委《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0号)文件相关规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略) 公开进行病患陪护服务备案信息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类病患陪护服务单位积极参加。
一、征集内容
征集内容 | 病患陪护服务备案 |
基本要求 | 1.病患陪护单位管理要求 (1)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2)统一收费标准,创新的服务模式。 (3)从业人员持健康证、身份证。 (4)统一着装、统一标识。 (5)管理人员跟踪回访、加强监督,保证服务质量。 2.病患陪护服务人员要求 (1) (略) 形象。 (2)以微笑迎人,主动问候,礼貌用语。 (3)完成科室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工作。 (4)保持病室及床单元整洁, (5)完成晨、晚间护理,维护病人卫生、仪表及仪容。 (6)具备基础护理知识、操作技能以及安全防范技能。 (7)个性化服务及健康宣教,做好人文关怀。 (8)病情观察:及时准确为医护人员提供患者病情信息。 3.陪护单位场地、设备要求 (1) (略) 有满足要求的理论培训教室和技能操作场地。 (2) (略) 有满足陪护服务人员培训要求的设施设备。 4.培训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四川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中所确定的培训学时及内容。 (2)陪护服务上岗人员合格率100%。 |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略) 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文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格式自拟);
5.信息征集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及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二份即可,需以密封形式提交, (略)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注]:本信息征集项目不再单独提供其他文件。递交信息征集文件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信息征集文件须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信息征集。
四、报名时间
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不收报名费。
五、报名地点
(略) (略) 行政办公区三楼采购办,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六、论证时间及地点
2022年9月13日上午15:30, (略) (略) 行政办公区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论证,报名商家需到现场参与。
联系人:郎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831-*。
七、监督及投诉电话:
院纪委联系电话: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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