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病患陪护服务备案单位征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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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病患陪护服务备案单位征集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护理资源布局,满足群众陪护服务需求,健全护理服务体系,通过专业病患陪护服务建设,为老百姓提供专业、规范的病患陪护服务,助力健康宜宾建设。按照卫健委《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0号)文件相关规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略) 公开进行病患陪护服务备案信息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类病患陪护服务单位积极参加。

一、征集内容

征集内容

病患陪护服务备案

基本要求

1.病患陪护单位管理要求

(1)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2)统一收费标准,创新的服务模式。

(3)从业人员持健康证、身份证。

(4)统一着装、统一标识。

(5)管理人员跟踪回访、加强监督,保证服务质量。

2.病患陪护服务人员要求

(1) (略) 形象。

(2)以微笑迎人,主动问候,礼貌用语。

(3)完成科室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工作。

(4)保持病室及床单元整洁,

(5)完成晨、晚间护理,维护病人卫生、仪表及仪容。

(6)具备基础护理知识、操作技能以及安全防范技能。

(7)个性化服务及健康宣教,做好人文关怀。

(8)病情观察:及时准确为医护人员提供患者病情信息。

3.陪护单位场地、设备要求

(1) (略) 有满足要求的理论培训教室和技能操作场地。

(2) (略) 有满足陪护服务人员培训要求的设施设备。

4.培训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四川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中所确定的培训学时及内容。

(2)陪护服务上岗人员合格率100%。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略) 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文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格式自拟);

5.信息征集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及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二份即可,需以密封形式提交, (略)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注]:本信息征集项目不再单独提供其他文件。递交信息征集文件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信息征集文件须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信息征集。

四、报名时间

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不收报名费。

五、报名地点

(略) (略) 行政办公区三楼采购办,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六、论证时间及地点

2022年9月13日上午15:30, (略) (略) 行政办公区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论证,报名商家需到现场参与。

联系人:郎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831-*。

七、监督及投诉电话:

院纪委联系电话:0831-*


为进一步优化护理资源布局,满足群众陪护服务需求,健全护理服务体系,通过专业病患陪护服务建设,为老百姓提供专业、规范的病患陪护服务,助力健康宜宾建设。按照卫健委《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0号)文件相关规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略) 公开进行病患陪护服务备案信息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类病患陪护服务单位积极参加。

一、征集内容

征集内容

病患陪护服务备案

基本要求

1.病患陪护单位管理要求

(1)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2)统一收费标准,创新的服务模式。

(3)从业人员持健康证、身份证。

(4)统一着装、统一标识。

(5)管理人员跟踪回访、加强监督,保证服务质量。

2.病患陪护服务人员要求

(1) (略) 形象。

(2)以微笑迎人,主动问候,礼貌用语。

(3)完成科室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工作。

(4)保持病室及床单元整洁,

(5)完成晨、晚间护理,维护病人卫生、仪表及仪容。

(6)具备基础护理知识、操作技能以及安全防范技能。

(7)个性化服务及健康宣教,做好人文关怀。

(8)病情观察:及时准确为医护人员提供患者病情信息。

3.陪护单位场地、设备要求

(1) (略) 有满足要求的理论培训教室和技能操作场地。

(2) (略) 有满足陪护服务人员培训要求的设施设备。

4.培训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四川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中所确定的培训学时及内容。

(2)陪护服务上岗人员合格率100%。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略) 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文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格式自拟);

5.信息征集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及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二份即可,需以密封形式提交, (略)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注]:本信息征集项目不再单独提供其他文件。递交信息征集文件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信息征集文件须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信息征集。

四、报名时间

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不收报名费。

五、报名地点

(略) (略) 行政办公区三楼采购办,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六、论证时间及地点

2022年9月13日上午15:30, (略) (略) 行政办公区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论证,报名商家需到现场参与。

联系人:郎老师、肖老师,联系电话:0831-*。

七、监督及投诉电话:

院纪委联系电话: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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