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规定, (略) 天心区民政局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标段一~标段三)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预算
(一)项目名称
(略) 天心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
(二)采购预算
天心区14个街道总共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 街道名称 | 额度 | 采购预算 | 服务 周期 |
标段一 | (略) 、文源、大托铺、南托、暮云 | (略) 、文源、大托铺各*/年;南托、暮云各*/年 | *元/年 | 二年 |
标段二 | 坡子街、 (略) 、裕南街、青园、先锋 | 坡子街、 (略) 、裕南街各*元/年;青园、先锋各*/年 | *元/年 | |
标段三 | 金盆岭、新开铺、桂花坪、黑石铺 | 金盆岭、新开铺各*/年;桂花坪、黑石铺各*/年 | *元/年 |
注:根据全区各街道的重点服务需求划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标段由一家机构承接。同一家机构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二、项目概况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14个街道社工站,以街道社工站为依托,围绕“天颐”养老民生品牌、“爱心天心”帮扶工程以及各街道民政民生工作积极履职,提高基层民政工作服务能力。
1.积极争创社会工作先进区。
2.打造五星级街道社工站,2022年比例不低于20%,每年新增不低于10%。
3.打造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覆盖的村(社区),2022年比例不低于50%,每年新增不低于10%。
4.街道社工站人员中具有社工教育背景或持社工证比例2022年不低于50%,每年递增不低于10%。
5.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时长在全年工作时长中的比例2022年不低于50%,每年递增10%。
培养一支了解民政业务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本土社工人才队*,打造一批养老扶幼助残帮困等社工特色服务项目,社会工作者地位得到普遍认可,社会工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民政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天心社工站服务形成特色和品牌。
三、服务内容、街道重点服务需求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
①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对象排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精准度;
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了解困难群众的需求,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
③链接社会爱心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帮扶群众,支持街道打造帮扶品牌;
④做好慈善宣传,发动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慈善资金募捐,参与“爱心天心”困难帮扶工程。
2.养老服务
①开展老年人需求摸底,与老年人建立联系,为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服务;
②开展小区困境老人对象排查,进行重点个案救助;
③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开展爱心陪伴和家政服务等,为老年人提供关爱和帮助;
④开设老年课堂,开展文化活动,让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⑤走访关爱80岁以上老年人,为申报高龄津贴提供指导服务。
3.儿童关爱
①做好困境儿童家庭随访,了解困境儿童生存生活情况,为困境儿童提供关心关爱、心理疏导、协助保障落实等服务;
②调查评估困境儿童处境,对可能遭受侵害的困境儿童进行核查和危机介入;
③做好困境儿童的安全教育、社会支持和社会融入工作,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4.社区治理
①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打造社区治理品牌;
②发展壮大辖区志愿者队*,深入推动建立基层“三社联动”机制,塑造多元主体,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③指导社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
④引导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推动居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
(二)街道重点服务需求
序号 | 标段 | 街道名称 | 重点服务需求(1+X模式) |
1 | 标段一 | (略) 、文源、大托铺、南托、暮云 | 一老一小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等民政重点领域 |
2 | 标段二 | 坡子街、 (略) 、裕南街、青园、先锋 | 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等民政重点领域 |
3 | 标段三 | 金盆岭、新开铺、桂花坪、黑石铺 | 社区治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等民政重点领域 |
注:承接机构要聚焦中心工作,根据辖区具体情况和群众需求,切实做好需求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结合街道重点服务需求进行项目设计,持续实施1个以上专业社工服务项目,保证服务成效,打造“社会工作+民政业务”服务品牌,实现“一街道一品牌”。
(三)服务要求
1.承接机构要建立跨街道社工站的联合党支部,聚合资源,推进党建与专业服务融合发展;每个街道社工站建立一个党员管理服务示范点,培育一支党员志愿服务队。
2.根据街道和重点服务对象需求,每个站每年至少开展1个以上专业社工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至少开展大型活动1次(50人以上),中型活动2次(30人以上),小组4个,个案10个;
2.每年每个站走访群众200人以上(其中养老服务类需走访老年人150人以上),需有详细联系方式和服务需求等信息,支持区养老服务工作信息化建设,完成区民政局部署的养老服务信息化基础工作;开展针对老年人的学资格证书,第二年至少2人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
2.项目配备的专职社工在本项目周期内原则上不能更换,若因不可抗逆因素进行人员更换的,必须在7天内配备同等资质的人员并报区民政局审核同意,并制定应对的措施方案,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制度建设
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四)标识统一
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名称为:天心区xx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五、其他要求
(一)服务时间与方式:
服务时间: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方式: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完成所有工作,提交所有成果并达到验收要求。
(二)项目验收
以实际完成服务指标量及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中标人每个月定期向采购人提交统计后的汇总数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计划、相关表格的完成情况、资料录入情况等)。
(三)结算方法
付款人: (略) 天心区民政局(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1)每年分三次支付项目该年度的费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年度总金额的20%,半年度考核评估合格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40%,年度考核评估合格后支付年
度总金额的剩余部分。(2)半年度付款和年度付款前,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并在采购人收到评估报告后20日内付款。(3)中标人半年度考核评估若不合格,采购人不予支付当期费用,中标人须进行整改。采购人再根据中标人年度评估的总体情况,支付相应费用。(4)项目年度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支付至年度合同总价款的100%,评估结果为良好的支付至年度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罚款进行扣除,评估结果为合格的支位至年度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罚款进行扣除,评估结果不合格的,该项目终止剩余款项不再支付。(5)采购人在年度评估后进行该年度最后一次付款,之后不再结算该年度的项目费用。(6)评估以采购人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四)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项目内社工薪酬、服务经费、机构行政管理费用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中标人在服务协议签订后的1周内将社工安排到位,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痕迹资料归档、动态推送、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月向采购人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六)严禁服务转包,对承接主体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七)20 (略) 天心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采购、2022年天心区民政局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采购中标单位不得为同一家单位。
六、采购人: (略) 天心区民政局。
七、征求意见的反馈期限
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21日17:00时止(五个工作日)。
地址: (略) 天 (略) 内
联系人:朱嵘
电话:0731-*
天心区民政局
2022年3月14日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规定, (略) 天心区民政局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标段一~标段三)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预算
(一)项目名称
(略) 天心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
(二)采购预算
天心区14个街道总共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 街道名称 | 额度 | 采购预算 | 服务 周期 |
标段一 | (略) 、文源、大托铺、南托、暮云 | (略) 、文源、大托铺各*/年;南托、暮云各*/年 | *元/年 | 二年 |
标段二 | 坡子街、 (略) 、裕南街、青园、先锋 | 坡子街、 (略) 、裕南街各*元/年;青园、先锋各*/年 | *元/年 | |
标段三 | 金盆岭、新开铺、桂花坪、黑石铺 | 金盆岭、新开铺各*/年;桂花坪、黑石铺各*/年 | *元/年 |
注:根据全区各街道的重点服务需求划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标段由一家机构承接。同一家机构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二、项目概况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14个街道社工站,以街道社工站为依托,围绕“天颐”养老民生品牌、“爱心天心”帮扶工程以及各街道民政民生工作积极履职,提高基层民政工作服务能力。
1.积极争创社会工作先进区。
2.打造五星级街道社工站,2022年比例不低于20%,每年新增不低于10%。
3.打造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覆盖的村(社区),2022年比例不低于50%,每年新增不低于10%。
4.街道社工站人员中具有社工教育背景或持社工证比例2022年不低于50%,每年递增不低于10%。
5.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时长在全年工作时长中的比例2022年不低于50%,每年递增10%。
培养一支了解民政业务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本土社工人才队*,打造一批养老扶幼助残帮困等社工特色服务项目,社会工作者地位得到普遍认可,社会工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民政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天心社工站服务形成特色和品牌。
三、服务内容、街道重点服务需求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
①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对象排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精准度;
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了解困难群众的需求,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
③链接社会爱心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帮扶群众,支持街道打造帮扶品牌;
④做好慈善宣传,发动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慈善资金募捐,参与“爱心天心”困难帮扶工程。
2.养老服务
①开展老年人需求摸底,与老年人建立联系,为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服务;
②开展小区困境老人对象排查,进行重点个案救助;
③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开展爱心陪伴和家政服务等,为老年人提供关爱和帮助;
④开设老年课堂,开展文化活动,让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⑤走访关爱80岁以上老年人,为申报高龄津贴提供指导服务。
3.儿童关爱
①做好困境儿童家庭随访,了解困境儿童生存生活情况,为困境儿童提供关心关爱、心理疏导、协助保障落实等服务;
②调查评估困境儿童处境,对可能遭受侵害的困境儿童进行核查和危机介入;
③做好困境儿童的安全教育、社会支持和社会融入工作,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4.社区治理
①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打造社区治理品牌;
②发展壮大辖区志愿者队*,深入推动建立基层“三社联动”机制,塑造多元主体,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③指导社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
④引导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推动居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
(二)街道重点服务需求
序号 | 标段 | 街道名称 | 重点服务需求(1+X模式) |
1 | 标段一 | (略) 、文源、大托铺、南托、暮云 | 一老一小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等民政重点领域 |
2 | 标段二 | 坡子街、 (略) 、裕南街、青园、先锋 | 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等民政重点领域 |
3 | 标段三 | 金盆岭、新开铺、桂花坪、黑石铺 | 社区治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等民政重点领域 |
注:承接机构要聚焦中心工作,根据辖区具体情况和群众需求,切实做好需求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结合街道重点服务需求进行项目设计,持续实施1个以上专业社工服务项目,保证服务成效,打造“社会工作+民政业务”服务品牌,实现“一街道一品牌”。
(三)服务要求
1.承接机构要建立跨街道社工站的联合党支部,聚合资源,推进党建与专业服务融合发展;每个街道社工站建立一个党员管理服务示范点,培育一支党员志愿服务队。
2.根据街道和重点服务对象需求,每个站每年至少开展1个以上专业社工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至少开展大型活动1次(50人以上),中型活动2次(30人以上),小组4个,个案10个;
2.每年每个站走访群众200人以上(其中养老服务类需走访老年人150人以上),需有详细联系方式和服务需求等信息,支持区养老服务工作信息化建设,完成区民政局部署的养老服务信息化基础工作;开展针对老年人的学资格证书,第二年至少2人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
2.项目配备的专职社工在本项目周期内原则上不能更换,若因不可抗逆因素进行人员更换的,必须在7天内配备同等资质的人员并报区民政局审核同意,并制定应对的措施方案,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制度建设
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四)标识统一
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名称为:天心区xx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五、其他要求
(一)服务时间与方式:
服务时间: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方式: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完成所有工作,提交所有成果并达到验收要求。
(二)项目验收
以实际完成服务指标量及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中标人每个月定期向采购人提交统计后的汇总数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作计划、相关表格的完成情况、资料录入情况等)。
(三)结算方法
付款人: (略) 天心区民政局(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1)每年分三次支付项目该年度的费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年度总金额的20%,半年度考核评估合格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40%,年度考核评估合格后支付年
度总金额的剩余部分。(2)半年度付款和年度付款前,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并在采购人收到评估报告后20日内付款。(3)中标人半年度考核评估若不合格,采购人不予支付当期费用,中标人须进行整改。采购人再根据中标人年度评估的总体情况,支付相应费用。(4)项目年度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支付至年度合同总价款的100%,评估结果为良好的支付至年度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罚款进行扣除,评估结果为合格的支位至年度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罚款进行扣除,评估结果不合格的,该项目终止剩余款项不再支付。(5)采购人在年度评估后进行该年度最后一次付款,之后不再结算该年度的项目费用。(6)评估以采购人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四)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项目内社工薪酬、服务经费、机构行政管理费用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中标人在服务协议签订后的1周内将社工安排到位,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痕迹资料归档、动态推送、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月向采购人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六)严禁服务转包,对承接主体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七)20 (略) 天心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采购、2022年天心区民政局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采购中标单位不得为同一家单位。
六、采购人: (略) 天心区民政局。
七、征求意见的反馈期限
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21日17:00时止(五个工作日)。
地址: (略) 天 (略) 内
联系人:朱嵘
电话:0731-*
天心区民政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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