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海之岩(天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罐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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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海之岩(天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罐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海之岩(天津) (略) 新建罐头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05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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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海之岩(天津) (略) 新建罐头生产线项目

海之岩(天津) (略)

(略) 西青区杨柳 (略) 91号

五洲绿源(天津) (略)

海之岩(天津) (略) 为内资企业,成立于2022年, (略) 西青区杨柳 (略) 91号(39.*°N,117.*°E),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及销售。企业东侧为中和环保仓库,南侧为环亚(天津) (略) ,西 (略) ,北侧为空地。建设单位拟投资*元,租赁 (略) 银河 (略) 的部分闲置厂房,租赁面积约为3864.92m2,建设“海之岩(天津) (略) 新建罐头生产线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在租赁厂房内购置并安装生产设备(斩拌机、胶体磨、夹层锅、油炸机、蒸汽杀菌锅、蒸汽锅炉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午餐肉罐头1000t,红烧肉罐头500t。

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仅需将外购设备放置在厂房内,施工时间较短,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应采取以下环境保护措施。1、扬尘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涉及土建,仅为在现状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以及对厂区内原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污水处理站在原天津银河 (略) 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基础上进行改造,安装循环泵、曝气装置、污泥压滤装置及控制系统,不涉及地面开挖。施工过程应做到尽量关闭门窗,防止扬尘飘散。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中工人如厕可依托厂区内现有卫生间,生 (略) (略) ,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①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工作方式,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②合理安排作业计划、避免夜间施工。对可能对周围单位造成噪声影响的施工作业应提前告知并征求意见,若有人员反映,应妥善协商,得到认可后方可施工;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设备包装废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备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方式分类收集,由城管委及时外运处置。运营期

  1. 大气

  2. 本项 (略) 西青区杨柳 (略) 91号,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六项污染物未全部达标,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工程分析及源强核算可知,本项目各污染物均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均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此外,本项目周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较少,与厂区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启运里小区,距离厂界最近距离为110m,距离污水处理站最近距离235m。预计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其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废水

  1. 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为“集水井+隔油池+多级格栅+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沉淀池+臭氧消毒)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以及锅炉排水、纯水机排浓水一起排入厂区总排口,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略) 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项目新增废水排放量约28.331m3/d, (略) 污水处理厂近期日处理量的0.006%,占比较低,因此,本项目新增污水排放不会对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造成冲击。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可行,废水中各类污染因子均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仅污水处理站设备可能会连续运行。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东、南、西、北四厂界处噪声预测值(昼、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设备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综上所述,本项目在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1)废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物资部门回收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废油脂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已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置。具体如下:①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场内。②加强监督管理,防止生活垃圾混入。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栅渣不暂存,直接由有资质的污泥处置单位外运并处置。生活垃圾本项目办公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略) 人大常委会,2020.12.1实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收集、管理、运输及处置。综上所述,在并完善各项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措施,并做好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的监管和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 (略) 政燃气管道发生的泄漏事故,以及泄漏后遇明火引发火灾引起的次生/伴生影响事故。主要影响途径为通过环境空气污染大气,以及消防废水通过厂 (略) 流出厂外污染地表水体。本项目风险水平较低,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范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1. 地下水、土壤影响

根据后期监测数据,如果发现地下水土壤数据异常后及时进行池体检查,若有破损及裂缝应及时进行修补处理。为更好的保护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本项目环评提出了地下水及土壤防渗措施的标准及要求,防渗目标及防渗分区明确,防渗要求严格,在充分落实以上地下水及土壤防渗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能够达到保护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目的。

2022年09月05日—2022年09月09日

2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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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5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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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海之岩(天津) (略) 新建罐头生产线项目

海之岩(天津) (略)

(略) 西青区杨柳 (略) 91号

五洲绿源(天津) (略)

海之岩(天津) (略) 为内资企业,成立于2022年, (略) 西青区杨柳 (略) 91号(39.*°N,117.*°E),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及销售。企业东侧为中和环保仓库,南侧为环亚(天津) (略) ,西 (略) ,北侧为空地。建设单位拟投资*元,租赁 (略) 银河 (略) 的部分闲置厂房,租赁面积约为3864.92m2,建设“海之岩(天津) (略) 新建罐头生产线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在租赁厂房内购置并安装生产设备(斩拌机、胶体磨、夹层锅、油炸机、蒸汽杀菌锅、蒸汽锅炉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午餐肉罐头1000t,红烧肉罐头500t。

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仅需将外购设备放置在厂房内,施工时间较短,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应采取以下环境保护措施。1、扬尘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涉及土建,仅为在现状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以及对厂区内原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污水处理站在原天津银河 (略) 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基础上进行改造,安装循环泵、曝气装置、污泥压滤装置及控制系统,不涉及地面开挖。施工过程应做到尽量关闭门窗,防止扬尘飘散。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中工人如厕可依托厂区内现有卫生间,生 (略) (略) ,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①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工作方式,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②合理安排作业计划、避免夜间施工。对可能对周围单位造成噪声影响的施工作业应提前告知并征求意见,若有人员反映,应妥善协商,得到认可后方可施工;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设备包装废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备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方式分类收集,由城管委及时外运处置。运营期

  1. 大气

  2. 本项 (略) 西青区杨柳 (略) 91号,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六项污染物未全部达标,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工程分析及源强核算可知,本项目各污染物均采取相应可行技术进行治理、净化后均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此外,本项目周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较少,与厂区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启运里小区,距离厂界最近距离为110m,距离污水处理站最近距离235m。预计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其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废水

  1. 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为“集水井+隔油池+多级格栅+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沉淀池+臭氧消毒)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以及锅炉排水、纯水机排浓水一起排入厂区总排口,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略) 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项目新增废水排放量约28.331m3/d, (略) 污水处理厂近期日处理量的0.006%,占比较低,因此,本项目新增污水排放不会对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造成冲击。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可行,废水中各类污染因子均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仅污水处理站设备可能会连续运行。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东、南、西、北四厂界处噪声预测值(昼、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设备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综上所述,本项目在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1)废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物资部门回收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废油脂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已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置。具体如下:①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场内。②加强监督管理,防止生活垃圾混入。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栅渣不暂存,直接由有资质的污泥处置单位外运并处置。生活垃圾本项目办公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略) 人大常委会,2020.12.1实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收集、管理、运输及处置。综上所述,在并完善各项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措施,并做好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的监管和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 (略) 政燃气管道发生的泄漏事故,以及泄漏后遇明火引发火灾引起的次生/伴生影响事故。主要影响途径为通过环境空气污染大气,以及消防废水通过厂 (略) 流出厂外污染地表水体。本项目风险水平较低,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范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1. 地下水、土壤影响

根据后期监测数据,如果发现地下水土壤数据异常后及时进行池体检查,若有破损及裂缝应及时进行修补处理。为更好的保护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本项目环评提出了地下水及土壤防渗措施的标准及要求,防渗目标及防渗分区明确,防渗要求严格,在充分落实以上地下水及土壤防渗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能够达到保护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目的。

2022年09月05日—2022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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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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