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欧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机制沙及20万吨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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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欧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机制沙及20万吨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 (略) 年产*吨机制沙及*吨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略)

项目名称:年产*吨机制沙及*吨碎石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淮阴区马头镇陶闸工业园区

基本情况: (略) 淮阴区马头镇陶闸工业园区,年年产*吨机制沙及*吨碎石加工。

二、环保措施:

1、根据“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 (略)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肥田。

2、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

3、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化布局、加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颗粒物集尘、废布袋、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外售,废机油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江苏秉欣年 (略)

编制主持人:孙宏佐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

公示期限:2022年 9月5日—2022年9月9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报告表全文:*@*63.com(密码*)查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 (略) 年产*吨机制沙及*吨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略)

项目名称:年产*吨机制沙及*吨碎石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淮阴区马头镇陶闸工业园区

基本情况: (略) 淮阴区马头镇陶闸工业园区,年年产*吨机制沙及*吨碎石加工。

二、环保措施:

1、根据“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 (略)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肥田。

2、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

3、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化布局、加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颗粒物集尘、废布袋、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外售,废机油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江苏秉欣年 (略)

编制主持人:孙宏佐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

公示期限:2022年 9月5日—2022年9月9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淮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报告表全文:*@*63.com(密码*)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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