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秀商业楼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东秀社区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秀商业楼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东秀社区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单位 (略) 南海区大沥镇东秀社区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工程名称东秀商业楼一
建设地址 (略) 南海区大沥镇东秀村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地段
建设规模*.96平方米合同价格735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略)
设计单位广东南海 (略)
施工单位广东 (略)
监理单位 (略) 南海区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管军武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陈永灿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刘惠明总监理工程师张万金
合同工期2022.02.15~2023.12.14
状态正常
备注建筑层数:地上9层,地下0层。质量监督注册号:07-00-22-0036;安全监督注册号:07-00-22-0036;专职安全员:唐健朗、郭明杰,总监代表:周安弟,专业监理工程师:陈清周,监理员:陈美焕、孔庆肇、李翊聪原证号:*301 原受监号:07-00-22-0006 原施工单位:广东 (略)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 (略) 南海区大沥镇东秀社区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工程名称东秀商业楼一
建设地址 (略) 南海区大沥镇东秀村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地段
建设规模*.96平方米合同价格735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略)
设计单位广东南海 (略)
施工单位广东 (略)
监理单位 (略) 南海区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管军武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陈永灿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刘惠明总监理工程师张万金
合同工期2022.02.15~2023.12.14
状态正常
备注建筑层数:地上9层,地下0层。质量监督注册号:07-00-22-0036;安全监督注册号:07-00-22-0036;专职安全员:唐健朗、郭明杰,总监代表:周安弟,专业监理工程师:陈清周,监理员:陈美焕、孔庆肇、李翊聪原证号:*301 原受监号:07-00-22-0006 原施工单位:广东 (略)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