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对平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9月5日-2022年09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平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平坝区安平街道办事处 |
建设单位 | 平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本次改造建筑总建筑面积:2640.77m2,其中第一层为门厅、冷库、应急物资贮备库房、检验科办公室、职业病室、X光机室、消控室、弱电机房等,建筑面积为595.31m2。第二层全部调整为PCR实验室,建筑面积为612.65m2。第三、四层为水质监测实验室的理化实验室,每层建筑面积均为567.53m2。本次改造不涉及到主体结构的改变,仅对平面功能布局做相应的调整。根据项目的需要增加单独建设消防水池、水泵房、配电间等,并建设实验室废水处理站。扩建项目不设置床位、不进行手术等项目,也不设置洗衣房和传染病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物检测、实验过程中产生的生物实验室废气通过设置生物安全柜净化后通过排气管道引至安装在疾控中心楼顶的1#排气筒集中排放,排气筒出口距离地面高度约25m。生物实验室产生的无机和有机气体经集中收集,由专用通风柜处理后至疾控中心实验大楼楼顶设置的2#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出口距离地面高度约25m。有组织排放部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部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制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化粪池和实验室废水处理站通过加盖密封处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垃圾收集点的清洁卫生等措施防治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医护人员和就诊患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经消毒处理并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 (略) (略) ,最终进入平坝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废水经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后 (略) (略) 送至平坝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1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医疗人员和患者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更换后的废活性炭、废石英砂以及废反渗透膜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上门回收。一般废物暂存点,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设置,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堆场应做水泥地面和围堰,并设置棚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止雨水的冲刷及防渗漏等措施。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水处理站污泥、废培养基、过期试剂和药品和医疗废物采用专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9月5日-2022年09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平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平坝区安平街道办事处 |
建设单位 | 平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本次改造建筑总建筑面积:2640.77m2,其中第一层为门厅、冷库、应急物资贮备库房、检验科办公室、职业病室、X光机室、消控室、弱电机房等,建筑面积为595.31m2。第二层全部调整为PCR实验室,建筑面积为612.65m2。第三、四层为水质监测实验室的理化实验室,每层建筑面积均为567.53m2。本次改造不涉及到主体结构的改变,仅对平面功能布局做相应的调整。根据项目的需要增加单独建设消防水池、水泵房、配电间等,并建设实验室废水处理站。扩建项目不设置床位、不进行手术等项目,也不设置洗衣房和传染病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物检测、实验过程中产生的生物实验室废气通过设置生物安全柜净化后通过排气管道引至安装在疾控中心楼顶的1#排气筒集中排放,排气筒出口距离地面高度约25m。生物实验室产生的无机和有机气体经集中收集,由专用通风柜处理后至疾控中心实验大楼楼顶设置的2#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出口距离地面高度约25m。有组织排放部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部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制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化粪池和实验室废水处理站通过加盖密封处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垃圾收集点的清洁卫生等措施防治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医护人员和就诊患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经消毒处理并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 (略) (略) ,最终进入平坝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废水经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后 (略) (略) 送至平坝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1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医疗人员和患者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更换后的废活性炭、废石英砂以及废反渗透膜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上门回收。一般废物暂存点,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设置,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堆场应做水泥地面和围堰,并设置棚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止雨水的冲刷及防渗漏等措施。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水处理站污泥、废培养基、过期试剂和药品和医疗废物采用专门容器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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