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社会福利中心及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仙居县社会福利中心及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仙居县社会福利中心及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仙居县 (略)
项目建设地: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岭脚村
项目名称:仙居县社会福利中心及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行业类别:Q8 (略)
建设规模:仙居县 (略) 于2014年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了《仙居县社会福利中心及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并于2014年12月获得原仙居县环境保护局批复(仙环建[2014]35号),该项目至今仍未完全实施。由于原环评中康复中心和护理楼尚处于初步设计阶段,仅 (略) (略) 配套的辅助医疗站进行简要分析。根据社会需求,企业 (略) 的标准实施 (略) (即康复中心和护理楼),并设置75张病床。 (略) (略) 内老人提供基本的检查及治疗,不设置传染性、结核病、放射科、实验室、检验科等科室,根据原环评及其批复要求,重新对此项目进行评价。项目于2022年7月18日取得《关于仙居县社会福利中心及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的批复(仙发改审批[2022]77号)》,项目代码为2016-*-93-01-*。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位于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岭脚村,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模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保护级别 |
1 | 大王村 | 约500人 | 南 | 5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
2 | 岭脚村 | 624人 | 西 | 168 | |
3 | 岭下张村 | 1389人 | 东南 | 65 | |
4 | (略) | 150张床位 | 东南 | 318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紫外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经风机引流至烟道,于地面排烟井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于专用烟道至食堂所在建筑楼顶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排水采取清污分流,室外雨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周边雨水管道; (略)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 (略) 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其中氨氮达到《关于批转仙居县工业企 (略) 排放管理规定的通知》(仙政发[2008]74号)要求),最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的普通生活污 (略)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尾水排放浓度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确定的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后排入永安溪。
3、噪声影响分析
经预测,项目实施后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限值。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一览表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DA001(污水处理站恶臭) | H2S、NH3、臭气浓度 | 收集+紫外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
厨房灶头 | 油烟 | 油烟净化装置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 |||||||||||||||||||||||||||||||||||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 非*烷总烃、CO、NOX | 地下车库设有机械通风设施,汽车尾气经风机引流至烟道,于地面排烟井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
厂界 | H2S、NH3、臭气浓度 | 污水处理间密闭,污水处理池加盖密闭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
地表水环境 | 普通生活污水 | CODCr NH3-N | 普通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 (略) 产生的废 (略) (略) 。 | 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标准限值(其中氨氮达到《关于批转仙居县工业企 (略) 排放管理规定的通知》(仙政发[2008]74号)要求) | ||||||||||||||||||||||||||||||||||
(略) 废水 | CODCr BOD5 NH3-N SS 动植物油 类大肠菌群数 | (略)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 (略) 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普通生活污 (略) (略) , (略) (略) 送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 ||||||||||||||||||||||||||||||||||||
声环境 | 厂界 | 等效A声级 | 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空调、风机、水泵;水泵房门窗墙体隔声;风机设减震垫和隔音罩;医院附近设置禁鸣标志,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起动甚至鸣号。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 ||||||||||||||||||||||||||||||||||
固体废物 | 1、医疗废物应当及时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和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2、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 (略) 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应及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4、栅渣和污泥、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发生量,减少环境负担。医院需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废气防治、地面硬化和分区防渗、固废收集处置,并定期巡查防止事故发生。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医院各类化学品的管理、贮存和使用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范; 2、确保废气、废水等末端治理设施日常正常稳定运行,避免超标排放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必须要加强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如发现人为原因不开启废气、废水等末端治理措施,责任人应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外要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要设置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3、加强维护,防止爆炸,生产设备、 (略) 等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的可能。 | |||||||||||||||||||||||||||||||||||||
竣工验收监测 | 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计划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各生产装置的实际生产能力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如项目分期建设,则“三同时”验收也相应的分期进行。 (2)按照“三同时”要求,各项环保设施是否安装到位,运转是否正常。 (3)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内容见下表。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内容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项目建成后需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需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定期进行例行监测;需保证处理设施能够长期、稳定、有效地进行处理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废气处理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不得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合以上各方面分析评价,仙居县社会福利中心及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位于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岭脚村,根据《仙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所在区域属“ (略) 仙居县县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企业在做好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岭脚村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 (略) 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19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仙居县 (略)
地址: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岭脚村
联系人:项方名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白云街道耀达大厦4层D区405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6-*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行政审批科
单位地址:仙居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B区项目投资窗口
联系电话:0576-*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仙居县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5日
仙居县社会福利中心及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仙居县 (略)
项目建设地: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岭脚村
项目名称:仙居县社会福利中心及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行业类别:Q8 (略)
建设规模:仙居县 (略) 于2014年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了《仙居县社会福利中心及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并于2014年12月获得原仙居县环境保护局批复(仙环建[2014]35号),该项目至今仍未完全实施。由于原环评中康复中心和护理楼尚处于初步设计阶段,仅 (略) (略) 配套的辅助医疗站进行简要分析。根据社会需求,企业 (略) 的标准实施 (略) (即康复中心和护理楼),并设置75张病床。 (略) (略) 内老人提供基本的检查及治疗,不设置传染性、结核病、放射科、实验室、检验科等科室,根据原环评及其批复要求,重新对此项目进行评价。项目于2022年7月18日取得《关于仙居县社会福利中心及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的批复(仙发改审批[2022]77号)》,项目代码为2016-*-93-01-*。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位于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岭脚村,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模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保护级别 |
1 | 大王村 | 约500人 | 南 | 5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
2 | 岭脚村 | 624人 | 西 | 168 | |
3 | 岭下张村 | 1389人 | 东南 | 65 | |
4 | (略) | 150张床位 | 东南 | 318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紫外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经风机引流至烟道,于地面排烟井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于专用烟道至食堂所在建筑楼顶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排水采取清污分流,室外雨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周边雨水管道; (略)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 (略) 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其中氨氮达到《关于批转仙居县工业企 (略) 排放管理规定的通知》(仙政发[2008]74号)要求),最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的普通生活污 (略)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尾水排放浓度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确定的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后排入永安溪。
3、噪声影响分析
经预测,项目实施后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限值。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一览表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DA001(污水处理站恶臭) | H2S、NH3、臭气浓度 | 收集+紫外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
厨房灶头 | 油烟 | 油烟净化装置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 |||||||||||||||||||||||||||||||||||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 非*烷总烃、CO、NOX | 地下车库设有机械通风设施,汽车尾气经风机引流至烟道,于地面排烟井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
厂界 | H2S、NH3、臭气浓度 | 污水处理间密闭,污水处理池加盖密闭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
地表水环境 | 普通生活污水 | CODCr NH3-N | 普通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 (略) 产生的废 (略) (略) 。 | 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标准限值(其中氨氮达到《关于批转仙居县工业企 (略) 排放管理规定的通知》(仙政发[2008]74号)要求) | ||||||||||||||||||||||||||||||||||
(略) 废水 | CODCr BOD5 NH3-N SS 动植物油 类大肠菌群数 | (略)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 (略) 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普通生活污 (略) (略) , (略) (略) 送 (略)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 ||||||||||||||||||||||||||||||||||||
声环境 | 厂界 | 等效A声级 | 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空调、风机、水泵;水泵房门窗墙体隔声;风机设减震垫和隔音罩;医院附近设置禁鸣标志,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起动甚至鸣号。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 ||||||||||||||||||||||||||||||||||
固体废物 | 1、医疗废物应当及时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和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2、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 (略) 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应及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4、栅渣和污泥、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发生量,减少环境负担。医院需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废气防治、地面硬化和分区防渗、固废收集处置,并定期巡查防止事故发生。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医院各类化学品的管理、贮存和使用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范; 2、确保废气、废水等末端治理设施日常正常稳定运行,避免超标排放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必须要加强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如发现人为原因不开启废气、废水等末端治理措施,责任人应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外要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要设置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3、加强维护,防止爆炸,生产设备、 (略) 等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的可能。 | |||||||||||||||||||||||||||||||||||||
竣工验收监测 | 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计划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各生产装置的实际生产能力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如项目分期建设,则“三同时”验收也相应的分期进行。 (2)按照“三同时”要求,各项环保设施是否安装到位,运转是否正常。 (3)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内容见下表。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内容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项目建成后需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需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定期进行例行监测;需保证处理设施能够长期、稳定、有效地进行处理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废气处理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不得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合以上各方面分析评价,仙居县社会福利中心及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位于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岭脚村,根据《仙居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所在区域属“ (略) 仙居县县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企业在做好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岭脚村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 (略) 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19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仙居县 (略)
地址: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岭脚村
联系人:项方名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白云街道耀达大厦4层D区405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6-*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行政审批科
单位地址:仙居县人民政府办事大厅B区项目投资窗口
联系电话:0576-*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仙居县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