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丘万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商丘万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柘环审〔2022〕29号
(略) (略) :
你单位 (略) (略) 编制关于《 (略) (略) 年产*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已经县环境保护局查处结案,审批事项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元,在柘城县大仵乡韩村 (略) (略) 现有厂区内扩建年产*吨沥青混凝土项目。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三)项目污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居民清掏肥田。
废气: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全封闭式原料库,仅保留运输、装卸车辆通道, (略) 及原料库地面全部硬化;在厂区进出口建设车辆冲洗设施,原料库内安装全覆盖的喷雾抑尘装置,减少扬尘的产生;骨料上料、输送、过滤筛、粉料入仓颗粒物采用除尘系统处理后,排放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骨料烘干工段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二级标准的要求及同时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 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沥青储罐呼吸口废气及搅拌缸出料口废气采取负压收集+静电捕集+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标准的要求,非*烷总烃同时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中附件1 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及建议去除效率70%要求;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排放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中相关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集中收集,进行合理处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排放限值。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按新标准执行。
四、项目完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柘城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办:环境影响环评股
抄送:柘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环评机构: (略) (略)
环评文件已经柘城县环境保护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0-*
审核人:潘莉敏
柘环审〔2022〕29号
(略) (略) :
你单位 (略) (略) 编制关于《 (略) (略) 年产*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已经县环境保护局查处结案,审批事项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元,在柘城县大仵乡韩村 (略) (略) 现有厂区内扩建年产*吨沥青混凝土项目。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三)项目污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居民清掏肥田。
废气: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全封闭式原料库,仅保留运输、装卸车辆通道, (略) 及原料库地面全部硬化;在厂区进出口建设车辆冲洗设施,原料库内安装全覆盖的喷雾抑尘装置,减少扬尘的产生;骨料上料、输送、过滤筛、粉料入仓颗粒物采用除尘系统处理后,排放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标准;骨料烘干工段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二级标准的要求及同时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 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沥青储罐呼吸口废气及搅拌缸出料口废气采取负压收集+静电捕集+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标准的要求,非*烷总烃同时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中附件1 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及建议去除效率70%要求;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排放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中相关标准。
固废:一般固废集中收集,进行合理处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排放限值。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按新标准执行。
四、项目完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柘城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办:环境影响环评股
抄送:柘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环评机构: (略) (略)
环评文件已经柘城县环境保护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0-*
审核人:潘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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