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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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 发布日期:** 09: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内蒙古 (略) (塔拉哈尔化工)铁路专用线工程

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

内蒙古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位于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为银根矿业天然碱开发利用碱加工项目的产品及动力煤提供必要的铁路运输通道,项目自既有临哈线塔拉哈尔站策克端咽喉引出,向西并行既有线约500m后,折向南走行约17km后,于天然碱加工厂区西北侧设博源银根站(站中里程CK18+600),由厂区西侧引入厂内设货物线,正线全长19.207km。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扩建塔拉哈尔站、新建铁路专用线(路基工程、轨道工程、桥涵工程)、新建博源银根站及货物线配套站台等设施,其中H4道煤台及环保卸煤棚不包含在本次评价范围内。辅助工程包括机务、车辆设备维修等工程。公用工程包括电力、通信、给水、排水,采暖(电暖气)等。环保工程主要含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处理、噪声治理、生态恢复等工程。工程动态总投资56563.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1万元,占总投资的0.57%。

报告书

内蒙古中昱 (略)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生态保护。该项目位于生态脆弱区,应从保护生态的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布局、工艺、方案,要严格控制施工及运营期占地范围,对占地区域以外的土地和植被不得进行扰动和破坏,施工运输车辆不得超范围行驶、随意碾压植被;加强对工作人员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植被辨识和相关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禁止非法猎捕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施工前需对剥离表土进行单独堆存用以后期生态恢复,生态恢复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当地乡土植被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

2、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及振动防治措施。应优先选用低噪声、低震动车辆,加强运营期车辆及轨道的养护措施,确保处于良好工作状态。项目施工期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要求。运营期塔拉哈尔站、博源银根站站界四周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限值要求;铁路边界(中心线30m及以内)需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相应限值要求,其他区域应不低于所对应的声环境功能区相应质量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均依托天然碱加工厂区(在建)配套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最终处理后回用于天然碱加工厂区厂内抑尘及绿化,不外排。

4、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应根据分类处理的原则,优先考虑回收综合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妥善处置,施工产生的弃土石应集中堆放于取土场内,不得随意堆弃。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要求收集,并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的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加强对表土剥离、施工作业、土石开挖、物料运输、车辆行驶等环节中各项抑尘措施的落实,运营期应加强货物装卸、储存、运输环节的密闭抑尘措施,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排放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应限值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源头控制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

邮寄地址

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电话

0483-*








编辑: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 发布日期:** 09: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内蒙古 (略) (塔拉哈尔化工)铁路专用线工程

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

内蒙古 (略)

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位于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布拉格苏木,为银根矿业天然碱开发利用碱加工项目的产品及动力煤提供必要的铁路运输通道,项目自既有临哈线塔拉哈尔站策克端咽喉引出,向西并行既有线约500m后,折向南走行约17km后,于天然碱加工厂区西北侧设博源银根站(站中里程CK18+600),由厂区西侧引入厂内设货物线,正线全长19.207km。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扩建塔拉哈尔站、新建铁路专用线(路基工程、轨道工程、桥涵工程)、新建博源银根站及货物线配套站台等设施,其中H4道煤台及环保卸煤棚不包含在本次评价范围内。辅助工程包括机务、车辆设备维修等工程。公用工程包括电力、通信、给水、排水,采暖(电暖气)等。环保工程主要含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处理、噪声治理、生态恢复等工程。工程动态总投资56563.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1万元,占总投资的0.57%。

报告书

内蒙古中昱 (略)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生态保护。该项目位于生态脆弱区,应从保护生态的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布局、工艺、方案,要严格控制施工及运营期占地范围,对占地区域以外的土地和植被不得进行扰动和破坏,施工运输车辆不得超范围行驶、随意碾压植被;加强对工作人员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植被辨识和相关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禁止非法猎捕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施工前需对剥离表土进行单独堆存用以后期生态恢复,生态恢复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当地乡土植被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

2、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及振动防治措施。应优先选用低噪声、低震动车辆,加强运营期车辆及轨道的养护措施,确保处于良好工作状态。项目施工期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要求。运营期塔拉哈尔站、博源银根站站界四周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限值要求;铁路边界(中心线30m及以内)需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相应限值要求,其他区域应不低于所对应的声环境功能区相应质量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均依托天然碱加工厂区(在建)配套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最终处理后回用于天然碱加工厂区厂内抑尘及绿化,不外排。

4、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应根据分类处理的原则,优先考虑回收综合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场所妥善处置,施工产生的弃土石应集中堆放于取土场内,不得随意堆弃。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要求收集,并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的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加强对表土剥离、施工作业、土石开挖、物料运输、车辆行驶等环节中各项抑尘措施的落实,运营期应加强货物装卸、储存、运输环节的密闭抑尘措施,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排放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应限值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源头控制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

邮寄地址

阿拉善盟政务服务局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电话

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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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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