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09月5日, (略) 在本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参加验收评审会的单位和代表有: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 (略) (监测单位)(名单附后)。验收评审根据《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建设项目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位于 (略) 塘厦 (略) 8号(北纬22°46"13.74",东经114°03"14.28")。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44m2。加工生产喇叭*个/年、音箱*个/年、多媒体音箱*个/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委托苏州 (略) 编制《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8年9月21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18〕8460号。
项目开工时间:2019年10月,竣工时间:2022年8月12日,项目调试期:从项目竣工时间至今。项目于2022年8月12日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办理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5XW002X 。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0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及处理效果进行自主验收。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本项目环评及批复意见,本项目工程变动主要有以下两项:
(一)上胶、点胶、烘干、喷码工序由原来的设置于密闭空间内,经集气罩收集后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高空排放改为现在:上胶、点胶、烘干、喷码工序设置于密闭空间内,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高空排放。
(二)建设地址由环评“ (略) 塘厦镇沙湖社 (略) ”改为: (略) 塘厦 (略) 8号。因规划原因营业执照上是 (略) 塘厦 (略) 8号,实际地址与环评地址属于同一地址。
参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落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本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东环建〔2018〕8460号)意见,具体如下:
(一)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石马河,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二)废气
1、上胶、点胶、烘干、喷码工序
项目上胶、点胶、烘干、喷码工序设置于密闭空间内,在上胶、点胶、烘干、喷码工序产生处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抽风系统收集后经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高空排放,处理后总VOCs速率均能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参照执行)的要求。
2、发电机尾气
项目发电机尾气的SO2、NOX和烟尘经收集后高空排放,处理后SO2、NOX和烟尘速率均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3、厨房油烟
项目的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要求。
(三)噪声
项目配套的生产设备落实各项削声、减振和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设有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由环卫部门日产日清。
2、一般固体废物
主要包括边角料、次品以及废包装材料。 (略) 回收处理。
3、项目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弃容器罐(废胶水桶、废油墨桶)、废活性炭 (略) 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固体废物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设置了一般固体废物存放点和危险废物储存间,并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经现场检查,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关于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8〕8460号)具体如下:
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 | 内容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达标情况 | 落实 情况 |
废 气 | 上胶、点胶、烘干、喷码工序 | 总VOCs | 设置于密闭空间内,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 | 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参照执行)的要求 | 已落实 |
发电机尾气 | 烟尘、NOx、SO2 | 发电机尾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已落实 | |
厨房油烟 | 油烟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 已落实 | |
生活污水 | CODCr BOD5 SS 氨氮、动植物油 | 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石马河 | 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一级(B)标准 | 已落实 | |
固 废 | 危险废物 | 弃容器罐(废胶水桶、废油墨桶)、废活性炭 | 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 已落实 |
一般工业固废 | 边角料、次品以及废包装材料 | 交专业公司处理 | 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 已落实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处理 | |||
噪 声 | 厂界噪声 | 设备运行噪声、机械通风噪声 | 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 已落实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建设单位委托 (略) 于2022年8月22日、23日进行监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编号:LCT*,监测结果显示:
污染物排放情况:
上胶、点胶、烘干、喷码工序工序产生的总VOCs有组织排放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参照执行)的要求;
发电机尾气排放的颗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厨房油烟的油烟排放检测结果均符合《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生活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五日生活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检测结果均符合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厂界昼间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生态环境部门批复意见要求建成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且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的批复意见,本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监测报告结果表明,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的批复意见。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依据《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项目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工作组认为,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一)项目在运行过程中须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二)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设项目应做好各项日常台账记录。
(四)加强环境监测,强化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建设。
2022年09月5日, (略) 在本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参加验收评审会的单位和代表有: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 (略) (监测单位)(名单附后)。验收评审根据《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建设项目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位于 (略) 塘厦 (略) 8号(北纬22°46"13.74",东经114°03"14.28")。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44m2。加工生产喇叭*个/年、音箱*个/年、多媒体音箱*个/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委托苏州 (略) 编制《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8年9月21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18〕8460号。
项目开工时间:2019年10月,竣工时间:2022年8月12日,项目调试期:从项目竣工时间至今。项目于2022年8月12日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办理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5XW002X 。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0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及处理效果进行自主验收。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本项目环评及批复意见,本项目工程变动主要有以下两项:
(一)上胶、点胶、烘干、喷码工序由原来的设置于密闭空间内,经集气罩收集后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高空排放改为现在:上胶、点胶、烘干、喷码工序设置于密闭空间内,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高空排放。
(二)建设地址由环评“ (略) 塘厦镇沙湖社 (略) ”改为: (略) 塘厦 (略) 8号。因规划原因营业执照上是 (略) 塘厦 (略) 8号,实际地址与环评地址属于同一地址。
参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落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本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东环建〔2018〕8460号)意见,具体如下:
(一)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石马河,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二)废气
1、上胶、点胶、烘干、喷码工序
项目上胶、点胶、烘干、喷码工序设置于密闭空间内,在上胶、点胶、烘干、喷码工序产生处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抽风系统收集后经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高空排放,处理后总VOCs速率均能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参照执行)的要求。
2、发电机尾气
项目发电机尾气的SO2、NOX和烟尘经收集后高空排放,处理后SO2、NOX和烟尘速率均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3、厨房油烟
项目的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要求。
(三)噪声
项目配套的生产设备落实各项削声、减振和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设有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由环卫部门日产日清。
2、一般固体废物
主要包括边角料、次品以及废包装材料。 (略) 回收处理。
3、项目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弃容器罐(废胶水桶、废油墨桶)、废活性炭 (略) 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固体废物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设置了一般固体废物存放点和危险废物储存间,并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经现场检查,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关于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8〕8460号)具体如下:
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 | 内容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达标情况 | 落实 情况 |
废 气 | 上胶、点胶、烘干、喷码工序 | 总VOCs | 设置于密闭空间内,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 | 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参照执行)的要求 | 已落实 |
发电机尾气 | 烟尘、NOx、SO2 | 发电机尾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已落实 | |
厨房油烟 | 油烟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 已落实 | |
生活污水 | CODCr BOD5 SS 氨氮、动植物油 | 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石马河 | 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一级(B)标准 | 已落实 | |
固 废 | 危险废物 | 弃容器罐(废胶水桶、废油墨桶)、废活性炭 | 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 已落实 |
一般工业固废 | 边角料、次品以及废包装材料 | 交专业公司处理 | 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 已落实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处理 | |||
噪 声 | 厂界噪声 | 设备运行噪声、机械通风噪声 | 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 已落实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建设单位委托 (略) 于2022年8月22日、23日进行监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编号:LCT*,监测结果显示:
污染物排放情况:
上胶、点胶、烘干、喷码工序工序产生的总VOCs有组织排放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参照执行)的要求;
发电机尾气排放的颗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厨房油烟的油烟排放检测结果均符合《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生活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五日生活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检测结果均符合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厂界昼间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生态环境部门批复意见要求建成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且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的批复意见,本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监测报告结果表明,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的批复意见。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依据《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项目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工作组认为,塘厦正阳电子总部项目(增资扩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一)项目在运行过程中须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二)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设项目应做好各项日常台账记录。
(四)加强环境监测,强化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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