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平市TD-KD4-B0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2022年四平市TD-KD4-B0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 (略) TD-*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以及能否满足变更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后的土壤及地下水质量要求。为此, (略) 吉林 (略) 委托吉林省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 (略)
联系人:李新
联系电话:*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吉林省 (略)
联系人:孙加成
联系电话:*
三、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月。
附件:报告(点击下载报告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 (略) TD-*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以及能否满足变更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后的土壤及地下水质量要求。为此, (略) 吉林 (略) 委托吉林省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 (略)
联系人:李新
联系电话:*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吉林省 (略)
联系人:孙加成
联系电话:*
三、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月。
附件:报告(点击下载报告全文)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