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2年9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2022年9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7)* *
通信地址:洪洞 (略) 十二巷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山西*合集 (略) 新建200m3/h矿井水处理站工程 | 洪洞县山目乡笔架庄村西南1680m基安达煤业现有矿井水西侧 | 山西*合集 (略) | 山西 (略) |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200m3/h矿井水处理车间、预沉调节池、曝气氧化池、中间水池、超滤原水池、超滤产水池、污泥设备间、污泥干化间、污泥池及辅助、公用、环保等工程,建筑面积684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场地平整阶段 施工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施工标志牌。根据《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采用制式彩钢板进行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 2、施工建设阶段 (1)土建施工时,场地周边的防尘屏继续使用。 工程开挖防尘:工程开挖土方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多余弃土堆存时遇干燥、大风季节时洒水,避免产生扬尘。 (2)砂石与混凝土等扬尘消减与控制:施工中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混凝土运输采用密封罐车。 (3)物料管理:建筑材料定点堆存,混凝土搅拌场地面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地面、道路及各扬尘点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应人库装卸,临时堆放场应有遮盖篷遮蔽,防止物料飘失,污染环境空气。 (4)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散;要指定专人 (略) 面。洒水喷洒措施: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证地面湿润,不起尘。 (5)建筑垃圾防尘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6)在施工场地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站台,对车辆车轮、车身、车槽帮等部门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100%清洗, (略) ;项目应建沉砂池,洗车污水经沉砂池(容积大于日排放施工废水量)处理后重复使用,回用水水质良好,悬浮物浓度不应大于150mg/L;施工场所车辆出入口30m以 (略) 面上不应有明显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扬尘物料。 (7)建筑垃圾防尘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采区以下措施:覆盖防尘布、 (略) ;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抑尘。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矿井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及黄泥灌浆,部分通过清水池中的水泵抽往高山静压水池,之后送往净水站(用于浴室、洗衣用水、 (略) 用水、日常生活用水等),剩余部分达标外排入午阳涧河。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废活性炭:暂存工业场地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污泥:压滤机压滤后暂存于污泥干化间,掺入原煤运至*合集团洗煤厂外售。 3、生活垃圾:由工业场地垃圾箱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风机基础下设置减振垫,并在风机进风口上安装消声器,在出风口上安装可曲挠橡胶接头,以减少振动产生的噪声,降低噪声强度,高噪声设备均设置于室内,并采用吸声或隔声的建筑材料,增强泵房的密闭性等治理措施。 |
2 | 山西*合集 (略) 新建围岩加固及空巷注浆系统 | 洪洞县山目乡笔架庄村西南1820m基安达煤业工业场地西侧 | 山西*合集 (略) | 山西 (略) |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高速制浆系统、搅拌车间、出浆、 (略) 、井 (略) 粉煤灰筒仓、水泥筒仓及辅助、公用、环保等工程。项目总投资397.*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要进行合理规划,文明施工,尽量少占地,现场周围要经常洒水,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 2、易产尘的建筑材料不得随意堆放,尽量避开在项目区的上风向,要有专门的堆棚,并在堆棚周围设置围档,减少扬尘的产生。 3、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要用篷布加盖严实, (略) 抛洒,减少运输中二次扬尘的产生。 4、出场车辆应清洗轮胎,以免轮胎带 (略) 。 5、根据洪洞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洪环委办发[2022]1号《关于印发洪洞县2022年空气质量提升方案》要求,建设单位要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严格落实施工工地“七个百分之百”(现场封闭管理100%、现场湿法作业100%、 (略) 面硬化100%、渣土物料覆盖100%、物料密闭运输100%、出入车辆清洗100%、工 (略) 移动机械100%达标)。 6、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仓顶分别设布袋除尘器(共3套),筒仓进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制浆机设集气罩,废气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以上各环节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略) 排入工业场地现有生活污水站。 2、制浆机冲洗废水:经初浆池(10m3,非注浆时间进行冲洗作业,可临时作为沉淀池)沉淀后通过注浆管道回用于井下洒水降尘。 3、管道冲洗废水:通过注浆管道回用于井下洒水降尘。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工业场地设生活垃圾箱,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2、除尘灰: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环节。 3、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工业场地现有危废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风机基础下设置减振垫,并在风机进风口上安装消声器,在出风口上安装可曲挠橡胶接头,以减少振动产生的噪声,降低噪声强度,高噪声设备均设置于室内,并采用吸声或隔声的建筑材料,增强泵房的密闭性等治理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7)* *
通信地址:洪洞 (略) 十二巷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山西*合集 (略) 新建200m3/h矿井水处理站工程 | 洪洞县山目乡笔架庄村西南1680m基安达煤业现有矿井水西侧 | 山西*合集 (略) | 山西 (略) |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200m3/h矿井水处理车间、预沉调节池、曝气氧化池、中间水池、超滤原水池、超滤产水池、污泥设备间、污泥干化间、污泥池及辅助、公用、环保等工程,建筑面积684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场地平整阶段 施工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施工标志牌。根据《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采用制式彩钢板进行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 2、施工建设阶段 (1)土建施工时,场地周边的防尘屏继续使用。 工程开挖防尘:工程开挖土方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多余弃土堆存时遇干燥、大风季节时洒水,避免产生扬尘。 (2)砂石与混凝土等扬尘消减与控制:施工中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混凝土运输采用密封罐车。 (3)物料管理:建筑材料定点堆存,混凝土搅拌场地面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地面、道路及各扬尘点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应人库装卸,临时堆放场应有遮盖篷遮蔽,防止物料飘失,污染环境空气。 (4)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散;要指定专人 (略) 面。洒水喷洒措施: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证地面湿润,不起尘。 (5)建筑垃圾防尘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6)在施工场地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站台,对车辆车轮、车身、车槽帮等部门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100%清洗, (略) ;项目应建沉砂池,洗车污水经沉砂池(容积大于日排放施工废水量)处理后重复使用,回用水水质良好,悬浮物浓度不应大于150mg/L;施工场所车辆出入口30m以 (略) 面上不应有明显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扬尘物料。 (7)建筑垃圾防尘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采区以下措施:覆盖防尘布、 (略) ;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抑尘。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矿井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及黄泥灌浆,部分通过清水池中的水泵抽往高山静压水池,之后送往净水站(用于浴室、洗衣用水、 (略) 用水、日常生活用水等),剩余部分达标外排入午阳涧河。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废活性炭:暂存工业场地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污泥:压滤机压滤后暂存于污泥干化间,掺入原煤运至*合集团洗煤厂外售。 3、生活垃圾:由工业场地垃圾箱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风机基础下设置减振垫,并在风机进风口上安装消声器,在出风口上安装可曲挠橡胶接头,以减少振动产生的噪声,降低噪声强度,高噪声设备均设置于室内,并采用吸声或隔声的建筑材料,增强泵房的密闭性等治理措施。 |
2 | 山西*合集 (略) 新建围岩加固及空巷注浆系统 | 洪洞县山目乡笔架庄村西南1820m基安达煤业工业场地西侧 | 山西*合集 (略) | 山西 (略) |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高速制浆系统、搅拌车间、出浆、 (略) 、井 (略) 粉煤灰筒仓、水泥筒仓及辅助、公用、环保等工程。项目总投资397.*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要进行合理规划,文明施工,尽量少占地,现场周围要经常洒水,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 2、易产尘的建筑材料不得随意堆放,尽量避开在项目区的上风向,要有专门的堆棚,并在堆棚周围设置围档,减少扬尘的产生。 3、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要用篷布加盖严实, (略) 抛洒,减少运输中二次扬尘的产生。 4、出场车辆应清洗轮胎,以免轮胎带 (略) 。 5、根据洪洞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洪环委办发[2022]1号《关于印发洪洞县2022年空气质量提升方案》要求,建设单位要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严格落实施工工地“七个百分之百”(现场封闭管理100%、现场湿法作业100%、 (略) 面硬化100%、渣土物料覆盖100%、物料密闭运输100%、出入车辆清洗100%、工 (略) 移动机械100%达标)。 6、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仓顶分别设布袋除尘器(共3套),筒仓进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制浆机设集气罩,废气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以上各环节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略) 排入工业场地现有生活污水站。 2、制浆机冲洗废水:经初浆池(10m3,非注浆时间进行冲洗作业,可临时作为沉淀池)沉淀后通过注浆管道回用于井下洒水降尘。 3、管道冲洗废水:通过注浆管道回用于井下洒水降尘。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工业场地设生活垃圾箱,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2、除尘灰: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环节。 3、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工业场地现有危废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风机基础下设置减振垫,并在风机进风口上安装消声器,在出风口上安装可曲挠橡胶接头,以减少振动产生的噪声,降低噪声强度,高噪声设备均设置于室内,并采用吸声或隔声的建筑材料,增强泵房的密闭性等治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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