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洛阳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洛阳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洛环西审〔2022〕023号
(略) (略) 报送的《洛阳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函审意见,经集体研究,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本项 (略) 西工区红山乡邙岭大 (略) 交叉口东南角,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室内工程装修有机废气。应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扬尘防治要求,通过封闭管理、采取防尘措施、建设出入口车辆水冲洗装置等方式降低废气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扬尘、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废气。通过限速限载、洒水抑尘、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并经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等方式降低废气影响。同时食堂油烟废气排放需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2.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及少量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废水排至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至涧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涧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车辆噪声和施工作业噪声。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制冷机、分级筛等设备运行产生噪音。通过建筑隔声等方式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土石方、废乳胶漆。施工建筑垃圾收集后运往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弃土石方回填、 (略) 政部门指定弃土渣集中堆存点。废乳胶漆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乳胶漆空桶内,定期交由有危 (略) 处置,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2013年修改单。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检验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挑拣除杂出来的杂物。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 (略) ,不合 (略) 无害化处理,不合格产品蔬菜、瓜果与生活垃圾、挑拣除杂出来的杂物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6.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若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建设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四、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分局审批。
六、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工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2年9月6日
关于洛阳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洛环西审〔2022〕023号
(略) (略) 报送的《洛阳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函审意见,经集体研究,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本项 (略) 西工区红山乡邙岭大 (略) 交叉口东南角,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室内工程装修有机废气。应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扬尘防治要求,通过封闭管理、采取防尘措施、建设出入口车辆水冲洗装置等方式降低废气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扬尘、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废气。通过限速限载、洒水抑尘、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并经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等方式降低废气影响。同时食堂油烟废气排放需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2.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及少量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废水排至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排至涧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涧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车辆噪声和施工作业噪声。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制冷机、分级筛等设备运行产生噪音。通过建筑隔声等方式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土石方、废乳胶漆。施工建筑垃圾收集后运往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弃土石方回填、 (略) 政部门指定弃土渣集中堆存点。废乳胶漆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乳胶漆空桶内,定期交由有危 (略) 处置,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2013年修改单。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检验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挑拣除杂出来的杂物。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 (略) ,不合 (略) 无害化处理,不合格产品蔬菜、瓜果与生活垃圾、挑拣除杂出来的杂物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6.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若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建设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四、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分局审批。
六、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工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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