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溪镇石塘综合供能站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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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溪镇石塘综合供能站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赤溪镇石塘综合供能站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日前,赤溪镇人民政府已委托苍南 (略) 编制《赤溪镇石塘综合供能站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赤溪镇石塘综合供能站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内容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赤溪镇人民政府、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2 *

公示内容如下:

一、编制背景

综合供能服务站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苍南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降低社会用能成本,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能源服务,对此苍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9年4月9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德听主持召开苍南县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工作推进会议。赤溪镇人民政府为全力做好综合供能站项目的服务工作,为把综合供能服务站建成精品工程、民心工程,为促进项目早投产、早见效,让百姓得实惠,特委托苍南 (略) 编制赤溪石塘综合供能站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

二、现状概况(一)区位条件

图片1在《苍南县综合供能服务站布点专项规划(2019-2035)》规划布局中,赤溪镇石塘站为规划综合供能服务站,位于赤溪镇228国道 (略) 交叉口,依据地理位置分类,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等级为三级。依据《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DB33/T 2136-2018)第4.6条:综合供能服务站功能配置参见附录B,表中各项设施的选择应考虑客户消费方米(合7.52亩)。拟选站址西北侧为在建228国道,且距离拟选站址东北侧约50米处为平交口,拟选站址东南侧400米为甬莞高速龙沙互通口,下高速匝道便可进 (略) 、龙魁线等,距苍南县城15分钟车程,交通极为便利。

(二)现状建设条件

拟选站址用地范围内及周边皆为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为滨海滩涂地貌,现状标高在4.95-5.59m之间。地表水为海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性,应按规范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经现场踏勘,拟选站址红线范围内存在35KV高压线,周边存在架空通信线,属地乡镇在地块出让前将高压电力线、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的架空通信线进行移除。拟选站址供电、供水等可充分依托赤溪镇石 (略) 政基础设施。综合以上现状条件,拟选址地块作为综合供能服务站具有合适的建设条件。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一)用地适宜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经衔接对比,拟选站址用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图如下,紫色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QQ图片*




2.永久基本农田

本次拟选址地块不涉及永久性基本农田。

3.小结

经以上分析,本次拟选址地块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

(二)空间布局合理性分析

1.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建设,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布局打造油品产业链的战略部署,被列为浙江省2019年十方面民生实事之一,用以补齐浙江省能源短板,便利群众生产生活。其规划建设,对提高我县能源供给质量和效率,持续优化交通用能结构,改善交通出行环境具有重大意义。该项目土地出让,在提高地方财政收入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稳定、可观的收益。

2.交通影响分析

赤溪石塘综合供能站拟选站址位于228国道主线旁,介于瓦窑岗、前吴山 (略) 段,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项目基地入口与228国道相连, (略) 段设计速度产生影响。瓦窑岗、前吴山隧道之间距离较短,仅900米,设计速度较快易引发交通事故, (略) 段设计时速降至60公里/小时, (略) 段的交通指示系统,建议做好出入口及22 (略) 交叉口的渠化设计,以减少项目对国道的交通影响。本地块停车泊位按浙江省工程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配建,建议增设特殊车辆停车位。

3.市政配套分析

石塘村有便利的电源、水源 (略) ,拟选站址供电、供水等可充分依托赤溪镇石 (略) 政基础设施。预测项目用水量为2000t/a,用电总量为*kWh/a。本地块污水近期由石塘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远期 (略) 污水干管收集后排入龙沙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4.安全性分析

结合加油站规划总平油罐位置,其12米(油罐同三类保护物的安全间距)、50米(油罐同重要公共建筑物的安全间距)范围内无现状建筑,加油机居站内中心位置,距范围线皆大于10米(加油机同三类保护物的安全间距)。拟选站址范围内设有35KV高压电力线,周边设有架空通信线。属地乡镇在地块出让前将高压电力线、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的架空通信线进行移除。规划228国道养护站距离拟选站址约110米,远大于综合供能服务站站内设备同该建筑之间的安全间距要求。此外,拟选站址周边地块规划拟建建筑物、构筑物应满足《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DB33/T 2136-2018)中附录C的间距要求。加油站事故类型包含:火灾、爆炸、触电、车辆伤害、泄漏、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等。其中,危险性和发生可能性较大事故为火灾、爆炸。但在运行过程中采取相关事故预防方法,比如配备响应应急资源(灭火器、应急药箱、消防服、防毒面具、担架等)、站内配置经过应急教育和参与应急演练的应急队*,通过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方式,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

四、用地规模合理性分析(一)用地规模

本次赤溪石塘综合供能站拟选站址面积为5013平方米,主要考虑到国道20米建筑后退距离及加油站出入通道设置的需要,因此,该用地规模是必要。

(二)建设规模

赤溪石塘综合供能站按地理位置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等级为二级,站内设30立方米的埋地双层汽油罐3只,40立方米的埋地双层汽油罐1只,40立方米的埋地双层柴油罐1只,油罐总容积为170立方米,折合汽油总容积为150立方米。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赤溪石塘综合供能站拟选址于赤溪镇石塘ST-01地块,位于西北侧为在建228国道,且距离项目拟选站址50米左右有一处平交口,距项目西南侧400米为甬莞高速龙沙互通口,下高速匝道便可进 (略) 、龙魁线等,交通极为便利。具备可靠、适用、经济的电源、水源、通信等外部配套资源。虽有35kv高压线,但在地块出让前属地乡镇应将高压电力线、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的架空通信线进行移除。站址无地下构筑物、各类地下管线、地下电(光)缆等设施;站址不属于地震活动断层、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拟选站址与周围现状建(构)筑物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且满足有关规范的安全距离要求。该选址符合我县综合供能服务站的布点规划,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用地已为建设用地。综上,本项目拟选站址合理,适宜建设。建议按以下内容进行控制:地块总用地面积5013平方米(合7.52亩),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用地代码*,编码B151),建设集电能、天然气、清洁油品等供给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新型交通能源供应站(等级为二级),容积率≤0.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15%,建筑限高12米。

六、附图

1.区位示意图

2.地块现状图

3.地块规划图

4.地块拟控规图则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赤溪镇人民政府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赤溪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6日

001区位图.jpg

002用地现状图.jpg

003用地规划图.jpg

004地块拟控规图则.jpg


赤溪镇石塘综合供能站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日前,赤溪镇人民政府已委托苍南 (略) 编制《赤溪镇石塘综合供能站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赤溪镇石塘综合供能站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内容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赤溪镇人民政府、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2 *

公示内容如下:

一、编制背景

综合供能服务站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苍南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降低社会用能成本,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能源服务,对此苍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9年4月9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德听主持召开苍南县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工作推进会议。赤溪镇人民政府为全力做好综合供能站项目的服务工作,为把综合供能服务站建成精品工程、民心工程,为促进项目早投产、早见效,让百姓得实惠,特委托苍南 (略) 编制赤溪石塘综合供能站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

二、现状概况(一)区位条件

图片1在《苍南县综合供能服务站布点专项规划(2019-2035)》规划布局中,赤溪镇石塘站为规划综合供能服务站,位于赤溪镇228国道 (略) 交叉口,依据地理位置分类,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等级为三级。依据《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DB33/T 2136-2018)第4.6条:综合供能服务站功能配置参见附录B,表中各项设施的选择应考虑客户消费方米(合7.52亩)。拟选站址西北侧为在建228国道,且距离拟选站址东北侧约50米处为平交口,拟选站址东南侧400米为甬莞高速龙沙互通口,下高速匝道便可进 (略) 、龙魁线等,距苍南县城15分钟车程,交通极为便利。

(二)现状建设条件

拟选站址用地范围内及周边皆为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为滨海滩涂地貌,现状标高在4.95-5.59m之间。地表水为海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性,应按规范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经现场踏勘,拟选站址红线范围内存在35KV高压线,周边存在架空通信线,属地乡镇在地块出让前将高压电力线、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的架空通信线进行移除。拟选站址供电、供水等可充分依托赤溪镇石 (略) 政基础设施。综合以上现状条件,拟选址地块作为综合供能服务站具有合适的建设条件。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一)用地适宜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经衔接对比,拟选站址用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图如下,紫色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QQ图片*




2.永久基本农田

本次拟选址地块不涉及永久性基本农田。

3.小结

经以上分析,本次拟选址地块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

(二)空间布局合理性分析

1.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建设,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布局打造油品产业链的战略部署,被列为浙江省2019年十方面民生实事之一,用以补齐浙江省能源短板,便利群众生产生活。其规划建设,对提高我县能源供给质量和效率,持续优化交通用能结构,改善交通出行环境具有重大意义。该项目土地出让,在提高地方财政收入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稳定、可观的收益。

2.交通影响分析

赤溪石塘综合供能站拟选站址位于228国道主线旁,介于瓦窑岗、前吴山 (略) 段,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项目基地入口与228国道相连, (略) 段设计速度产生影响。瓦窑岗、前吴山隧道之间距离较短,仅900米,设计速度较快易引发交通事故, (略) 段设计时速降至60公里/小时, (略) 段的交通指示系统,建议做好出入口及22 (略) 交叉口的渠化设计,以减少项目对国道的交通影响。本地块停车泊位按浙江省工程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配建,建议增设特殊车辆停车位。

3.市政配套分析

石塘村有便利的电源、水源 (略) ,拟选站址供电、供水等可充分依托赤溪镇石 (略) 政基础设施。预测项目用水量为2000t/a,用电总量为*kWh/a。本地块污水近期由石塘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远期 (略) 污水干管收集后排入龙沙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4.安全性分析

结合加油站规划总平油罐位置,其12米(油罐同三类保护物的安全间距)、50米(油罐同重要公共建筑物的安全间距)范围内无现状建筑,加油机居站内中心位置,距范围线皆大于10米(加油机同三类保护物的安全间距)。拟选站址范围内设有35KV高压电力线,周边设有架空通信线。属地乡镇在地块出让前将高压电力线、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的架空通信线进行移除。规划228国道养护站距离拟选站址约110米,远大于综合供能服务站站内设备同该建筑之间的安全间距要求。此外,拟选站址周边地块规划拟建建筑物、构筑物应满足《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DB33/T 2136-2018)中附录C的间距要求。加油站事故类型包含:火灾、爆炸、触电、车辆伤害、泄漏、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等。其中,危险性和发生可能性较大事故为火灾、爆炸。但在运行过程中采取相关事故预防方法,比如配备响应应急资源(灭火器、应急药箱、消防服、防毒面具、担架等)、站内配置经过应急教育和参与应急演练的应急队*,通过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方式,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

四、用地规模合理性分析(一)用地规模

本次赤溪石塘综合供能站拟选站址面积为5013平方米,主要考虑到国道20米建筑后退距离及加油站出入通道设置的需要,因此,该用地规模是必要。

(二)建设规模

赤溪石塘综合供能站按地理位置 (略) 综合供能服务站,等级为二级,站内设30立方米的埋地双层汽油罐3只,40立方米的埋地双层汽油罐1只,40立方米的埋地双层柴油罐1只,油罐总容积为170立方米,折合汽油总容积为150立方米。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赤溪石塘综合供能站拟选址于赤溪镇石塘ST-01地块,位于西北侧为在建228国道,且距离项目拟选站址50米左右有一处平交口,距项目西南侧400米为甬莞高速龙沙互通口,下高速匝道便可进 (略) 、龙魁线等,交通极为便利。具备可靠、适用、经济的电源、水源、通信等外部配套资源。虽有35kv高压线,但在地块出让前属地乡镇应将高压电力线、不符合安全防护要求的架空通信线进行移除。站址无地下构筑物、各类地下管线、地下电(光)缆等设施;站址不属于地震活动断层、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拟选站址与周围现状建(构)筑物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且满足有关规范的安全距离要求。该选址符合我县综合供能服务站的布点规划,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用地已为建设用地。综上,本项目拟选站址合理,适宜建设。建议按以下内容进行控制:地块总用地面积5013平方米(合7.52亩),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用地代码*,编码B151),建设集电能、天然气、清洁油品等供给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新型交通能源供应站(等级为二级),容积率≤0.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15%,建筑限高12米。

六、附图

1.区位示意图

2.地块现状图

3.地块规划图

4.地块拟控规图则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赤溪镇人民政府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赤溪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6日

001区位图.jpg

002用地现状图.jpg

003用地规划图.jpg

004地块拟控规图则.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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