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湟文化西宁产业园产城融合示范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一期)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河湟文化西宁产业园湟中区上新庄中小创业园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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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湟文化西宁产业园产城融合示范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一期)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河湟文化西宁产业园湟中区上新庄中小创业园区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2-09-06

河湟文化西宁产业园产城融合示范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略) 湟中县河湟文化西宁产业园湟中区上新庄中小创业园区内*.44
湟中福 (略) 张寿
*560
2023-11-30
新建
河湟文化西宁产业园产城融合示范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一期项目为污水处理厂建设,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园区地 (略) 建设。;湟中区上新庄中小企业园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为32.34亩,日处理量为6000m3,配套建 (略) 长度3080m,排水(雨污)管4930m(其中加压管道930m) 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及其附属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工艺为A2/O+二沉池+混凝沉淀过滤。
废气有环保措施:
污泥脱水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其他措施:
通过采取先进工艺设备、绿化隔离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恶臭产生量,项目厂界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在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及其他敏感性永久建筑物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厂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收集措施后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至外环境(南川河)
固废环保措施:
项目运行期废渣主要来源于脱水后的污泥、格珊截留下的杂物、沉砂池排砂及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格珊渣、沉砂、生活垃圾等及时清运至园区垃圾中转站, (略) 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本项目污泥经鉴定为一般固废,送园区垃圾中转站,最终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在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密封车运输,防止污泥沿途散落以及恶臭类气体污染大气造成二次污染。如鉴定为危废,则送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并在厂区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建设污泥贮存处。
噪声有环保措施:
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消声、避震;对产生噪声场地采取隔音、封闭;设置绿化隔离带和加强管理等。采取上述措施后场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3类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2-09-06

河湟文化西宁产业园产城融合示范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略) 湟中县河湟文化西宁产业园湟中区上新庄中小创业园区内*.44
湟中福 (略) 张寿
*560
2023-11-30
新建
河湟文化西宁产业园产城融合示范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一期项目为污水处理厂建设,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园区地 (略) 建设。;湟中区上新庄中小企业园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为32.34亩,日处理量为6000m3,配套建 (略) 长度3080m,排水(雨污)管4930m(其中加压管道930m) 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及其附属设施。项目污水处理工艺为A2/O+二沉池+混凝沉淀过滤。
废气有环保措施:
污泥脱水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其他措施:
通过采取先进工艺设备、绿化隔离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恶臭产生量,项目厂界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在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及其他敏感性永久建筑物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厂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收集措施后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至外环境(南川河)
固废环保措施:
项目运行期废渣主要来源于脱水后的污泥、格珊截留下的杂物、沉砂池排砂及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格珊渣、沉砂、生活垃圾等及时清运至园区垃圾中转站, (略) 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本项目污泥经鉴定为一般固废,送园区垃圾中转站,最终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在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密封车运输,防止污泥沿途散落以及恶臭类气体污染大气造成二次污染。如鉴定为危废,则送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并在厂区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建设污泥贮存处。
噪声有环保措施:
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消声、避震;对产生噪声场地采取隔音、封闭;设置绿化隔离带和加强管理等。采取上述措施后场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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