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有海循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工业石膏资源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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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陵有海循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工业石膏资源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铜陵有海 (略) 年产*吨工业石膏资源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铜陵有海 (略) 年产*吨工业石膏资源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铜陵经开 (略) 1188号科兴 (略) 内

建设单位

铜陵有海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伊尔思 (略)

项目概况

一、该项 (略) 科兴 (略) 内,租赁该公司厂房面积约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厂房进行改造,在生产车间内安装燃烧器、烘干机等设备,建设1条中和渣制脱硫石膏生产线;配套建设原料库、成品库等贮运工程,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脱硫石膏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已通过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之规定,你单位及技术单位安徽伊尔思 (略) 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厂房须全密闭设置,仅留出入口在车辆进出时开放。焦炉煤气燃烧、烘干、搅拌过筛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一并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卸料堆放、投料、产品入棚、产品装货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然沉降后采取吸尘车清洁处理。车辆进出厂区须经过洗车槽冲洗,并对车 (略) 采取洒水降尘处理。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 (略) (略) 的衔接。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车辆清洗。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和绿化。喷淋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通过园 (略) 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妥善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筛分尾料、除尘器收尘、吸尘车收尘、沉淀池沉渣一并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五)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完善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六)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三、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指标执行。

四、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设置要求。你公司应主动告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规划建设环境敏感建筑及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

五、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依法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根据《关于划转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职权的函》(铜环〔2019〕184号)要求,由经开区安环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负责经开区环保监管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办理部门

开发区安环局

受理地点

开发区管委会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62-*

电子邮箱

*@*63.com

附件:《铜陵有海 (略) 年产*吨工业石膏资源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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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铜陵有海 (略) 年产*吨工业石膏资源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铜陵有海 (略) 年产*吨工业石膏资源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铜陵经开 (略) 1188号科兴 (略) 内

建设单位

铜陵有海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伊尔思 (略)

项目概况

一、该项 (略) 科兴 (略) 内,租赁该公司厂房面积约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厂房进行改造,在生产车间内安装燃烧器、烘干机等设备,建设1条中和渣制脱硫石膏生产线;配套建设原料库、成品库等贮运工程,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脱硫石膏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已通过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之规定,你单位及技术单位安徽伊尔思 (略) 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厂房须全密闭设置,仅留出入口在车辆进出时开放。焦炉煤气燃烧、烘干、搅拌过筛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一并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卸料堆放、投料、产品入棚、产品装货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然沉降后采取吸尘车清洁处理。车辆进出厂区须经过洗车槽冲洗,并对车 (略) 采取洒水降尘处理。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 (略) (略) 的衔接。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车辆清洗。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和绿化。喷淋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通过园 (略) 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妥善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筛分尾料、除尘器收尘、吸尘车收尘、沉淀池沉渣一并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五)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完善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六)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三、污染物排放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指标执行。

四、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设置要求。你公司应主动告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规划建设环境敏感建筑及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

五、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依法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根据《关于划转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职权的函》(铜环〔2019〕184号)要求,由经开区安环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负责经开区环保监管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办理部门

开发区安环局

受理地点

开发区管委会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62-*

电子邮箱

*@*63.com

附件:《铜陵有海 (略) 年产*吨工业石膏资源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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