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实验高级中学改扩建(老校区)批后公告
天门市实验高级中学改扩建(老校区)批后公告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项目名称 | (略) 实验高级中学改扩建(老校区)工程 | |||||
项目地址 | *羽大道以北, (略) 以东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号 | |||||
批准日期 | 2022年9月1日 | 建筑面积 | 3673.65平方米 | |||
用地性质 | 教育用地 | 建筑层数 | -1-5层 | 建筑高度 | 14.8m |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绿地率 | / |
规划建设守法承诺书
为依 (略) 实验高级中学改扩建(老校区)工程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特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 (略) 民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实施建设。
2、若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调整已批准的规划,一定先征询公众意见,按程序重新报批后,严格按批准的规划实施。
3、如果违反以上两条,自觉接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城管规划执法部门给予的“限期拆除”或“没收”的行政处罚,决不谋求“罚款补办手续”,并自愿承担因实施违法建设而导致的所有相关执法机关的行政、司法开支。
请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陶武祥
建设单位联系人:田烨
联系电话:*
2022年9月1日
城乡规划管理承诺书
为 (略) 实验高级中学改扩建(老校区)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我 (略) 民郑重承诺:
1、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对此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批后管理。
2、若此项目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我局一定依法处理,并及时移交城管规划执法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请社会监督。
分局负责人:龚俊
管理责任人:万涛
举报电话:0728-*
2022年9月1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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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略) (略) | |||||
项目名称 | (略) 实验高级中学改扩建(老校区)工程 | |||||
项目地址 | *羽大道以北, (略) 以东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号 | |||||
批准日期 | 2022年9月1日 | 建筑面积 | 3673.65平方米 | |||
用地性质 | 教育用地 | 建筑层数 | -1-5层 | 建筑高度 | 14.8m |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绿地率 | / |
规划建设守法承诺书
为依 (略) 实验高级中学改扩建(老校区)工程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特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 (略) 民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实施建设。
2、若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调整已批准的规划,一定先征询公众意见,按程序重新报批后,严格按批准的规划实施。
3、如果违反以上两条,自觉接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城管规划执法部门给予的“限期拆除”或“没收”的行政处罚,决不谋求“罚款补办手续”,并自愿承担因实施违法建设而导致的所有相关执法机关的行政、司法开支。
请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陶武祥
建设单位联系人:田烨
联系电话:*
2022年9月1日
城乡规划管理承诺书
为 (略) 实验高级中学改扩建(老校区)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我 (略) 民郑重承诺:
1、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对此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批后管理。
2、若此项目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我局一定依法处理,并及时移交城管规划执法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请社会监督。
分局负责人:龚俊
管理责任人: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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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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