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桥头镇工业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桥头镇工业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
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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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 (略) : 函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实现雨污分流,保护有限的水资源,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项目位于桥头镇石马岙工业区、外资工业区和谷联工业区。 二、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石马岙工业区(非电镀区):点状原位固化修复管道108个,裂管整管修复管道221米,开挖修复管道484米,FIPP整段修复管道534米,路面修复670平方米,以及检查井井壁抹面、流槽修复、管道疏通、标识标牌设置等; 石马岙工业区(电镀区):点状原位固化修复管道32个,裂管整管修复管道36米,开挖修复管道272米,FIPP整段修复管道45米,路面修复348平方米,以及检查井井壁抹面、井盖更换、管道疏通等; 外资工业区:点状原位固化修复管道6个,开挖修复管道72米,牵引修复管道55米,路面修复93平方米,以及检查井井壁抹面、井盖更换、管道疏通等; 谷联工业区:点状原位固化修复管道1个,开挖修复管道53米,以及标识标牌设置、管道疏通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992.*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四、项目招投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 五、其它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金额。 接文后,请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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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 (略) : 函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实现雨污分流,保护有限的水资源,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项目位于桥头镇石马岙工业区、外资工业区和谷联工业区。 二、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石马岙工业区(非电镀区):点状原位固化修复管道108个,裂管整管修复管道221米,开挖修复管道484米,FIPP整段修复管道534米,路面修复670平方米,以及检查井井壁抹面、流槽修复、管道疏通、标识标牌设置等; 石马岙工业区(电镀区):点状原位固化修复管道32个,裂管整管修复管道36米,开挖修复管道272米,FIPP整段修复管道45米,路面修复348平方米,以及检查井井壁抹面、井盖更换、管道疏通等; 外资工业区:点状原位固化修复管道6个,开挖修复管道72米,牵引修复管道55米,路面修复93平方米,以及检查井井壁抹面、井盖更换、管道疏通等; 谷联工业区:点状原位固化修复管道1个,开挖修复管道53米,以及标识标牌设置、管道疏通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992.*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四、项目招投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 五、其它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金额。 接文后,请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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