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京美建材有限公司赤泥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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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京美建材有限公司赤泥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赤泥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略)

编制日期:2022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赤泥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代码

2019-*-42-03-*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艳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略) (略) 临池镇佛生村西南方向180m处

地理坐标

(117度30分9.658秒,37度1分46.441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N7723固体废物治理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2019-*-42-03-*

总投资(万元)

4295.00

环保投资(万元)

100.00

环保投资占比(%)

2.32%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否

R是:项目已开工建设, (略) 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已针对本项目出具行政处罚(邹环责改字【2022】055号)。

用地(用海)

面积(m2

4669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上述特征污染物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危险物质储存量未超过临界量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不涉及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不涉及

规划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中的“N7723固体废物治理”,不属于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行列,故建设项目属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拟建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19-*-42-03-*。拟建项目备案证明文件见附件5。

2、用地符合性分析

该项 (略) (略) 临池镇佛生村西南方向180m处,项目选址不属于《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5.23)中的“禁批”和“限批”,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用地规划。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主要为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红线区范围为邱家村以南,白鹤山以东,独山以北,246省道以西,面积72.36km2。本项 (略) (略) 临池镇佛生村西南方向180m处,项目距离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约10.17km,未在红线保护区内。

表1-1 (略) 生态保护区一览表

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

代码

边界描述

面积

生态功能

类型

备注

辛集洼水库-台子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16-

B1-09

辛集村以西,管道村以东,小清河以北,姚家村以南

7.63km2

水源涵养

水库

包含辛集洼水库、台子水库

鹤伴山-长

白山生物

多样性维

护生态保

护红线区

SD-16-

B4-03

邱家村以南,白鹤山以东,独山以北,246省道以西

72.36km2

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

森林湿地草地

包含城南水厂、鹤伴山水厂、月河水厂、黛溪水厂、鹤伴山森林公园、黛溪河湿地公园、中华结缕草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

对照生态保护红线图,该项 (略) 生态保护红线区之外,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周围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该 (略) 生态保护红线关系图见附图4。

(2)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孝妇河环境质量底线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根据《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0年)》, (略) 属于不达标区域;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0年1- (略) 水环境质量通报》(滨环字〔2020〕70号),项目评价区域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体要求。

该项目运行过程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项目的运行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对环境质量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不会超出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挖用作农肥;破碎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1排气筒(15m)排放;成型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2排气筒(15m)排放;隧道窑烧结废气经静电除尘+石灰法脱硫+SNCR脱硝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20m)排放;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不外排。本项目废气、噪声、固废治理措施成熟可靠,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限:

拟建项目所用资源为水、电、天然气,新鲜 (略) (略) ,用水量为*t/a; (略) (略) 统一提供,年用电量为*度;天然气年用量为*m3/a。项目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依据《 (略)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所列内容,项 (略) (略) 临池镇佛生村西南方向180m处,为赤泥综合利用项目,主要生产烧结砖、透水景观转、耐酸砖等,不涉及《 (略)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具体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2项目与《 (略)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法律法规、行业政策限制和禁止的(10)类

1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符合

2

列入上级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以内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上级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以内的建设项目

符合

3

(略) 总体规划、各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各类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有关专项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

符合

4

不符合《 (略) 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215号)、《“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政策要求的项目

不涉及

符合

5

应依法开展但未完成或未开展区域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

符合

6

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项目:(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改建项目

不涉及

符合

7

(略) 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控养区内的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项目

不涉及

符合

8

新建不符合山 (略) “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及处置项目(企业及园区配套项目除外)

不涉及

符合

9

不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相关规定的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0

(略) 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的新增耗煤项目

不涉及

符合

二、我市产业发展禁止类的(27类)

1

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

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含水泥粉磨站)产能的项目

不涉及

符合

3

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项目

不涉及

符合

4

新、改、扩建燃煤的砖瓦、陶瓷、耐火材料、石灰窑等工业窑炉项目;炉膛直径3米及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掺烧高硫石油焦的工业窑炉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燃料采用天然气

符合

5

新建、扩建的化工项目以及在原址进行除安全、环保工程以外的改建的化工项目(不包括单纯的化学品复配分装项目)

不涉及

符合

6

新建未进入工业园区内涉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项目

不涉及

符合

7

新建含焙烧工艺的碳素项目(含采用石油焦为原料的项目)

不涉及

符合

8

以废塑料为原料的再生造粒、塑料加工、吹塑项目(企业及园区配套项目除外)

不涉及

符合

9

新、改、扩建泡沫塑料制品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0

以石料为原料的破碎、磨粉、筛分项目;脱硫钙粉加工、矿渣微粉加工、建筑垃圾破碎、机制砂、水洗砂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1

钢渣磁选项目(企业配套项目除外)

不涉及

符合

12

集中喷漆中心以外的家具喷漆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3

集中电镀中心以外的独立电镀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4

石棉制品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5

新建化学制浆造纸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6

新建、扩建胶块、胶粉、再生胶、轮胎翻新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7

陶瓷熔块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8

硅酸钠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9

新建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配送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0

再生铅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1

再生铝(企业及园区配套项目除外)

不涉及

符合

22

羟*基*基纤维素等产生高盐废水的纤维素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3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沥青搅拌站项目;干混砂浆项目;水稳料项目、水泥预制件项目;砼结构构件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4

以沥青为原料的防水材料项目、防水涂料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5

新建煤场项目(企业配套项目除外)

不涉及

符合

26

不符合各类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7

周边地区取缔类项目

不涉及

符合

综上所述,该项目不属于《 (略)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试行)》中的项目类型,符合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6月30日发布了《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滨环字[2021]38号),项目行业类别为N7723固体废物治理, (略) 生态环境准入总体清单与项目有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1-3项目与《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准入条件

项目情况


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1.1) (略) 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

(1.2)严格控制热电、氧化铝、电解铝项目,现有热电、氧化铝、电解铝项目应限制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

(1.3)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1.4)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1.5)尽快实施村庄搬迁,村庄搬迁安置之前,禁止在近距离布局污染较重、环境风险较大的项目。

(1.6)按照《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含水泥粉磨站)的项目等27类产业。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空间布局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 (略) 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

(2.2)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停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偷排偷放未经处理或者处理后不达标的污水。

(2.3)禁止稀释排放或者以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偷排工业废水。

(2.4)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对出水水质负责。

(2.5)按照《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强 VOCS污染防治。

(2.6)对开发区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环境风险防控

(3.1) (略) 环境风险防控准入要求。

(3.2)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3)进一步加强对区内企业的风险管理,完善开发区风险管理体系。

本项目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配备风险应急物资,并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 (略) 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

(4.2)严格执行《产业园区水的分类使用及循环利用原则和要求》(GB/T *-2018)能耗指标执行统一要求。

(4.3)加快推进开发区 (略) 建设,尽快实现热电等行业的中水回用,实现工业用新鲜水的降低。

(4.4)限采浅层地下水,禁采深层承压水。

本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准入要求。

(略) 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30日发布了《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滨政字[2021]50号),本项 (略) 临池镇,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略) 临池镇管控要求如下:

表1-4 (略) 临池镇管控要求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分析

空间布局约束

(1.1) (略) 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

(1.2)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定,控制养殖业发展规模和数量在合理范围内。

(1.3)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1.4)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必须严守,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杜绝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破坏。

(1.5)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

(1.6)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1.7)按照《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含水泥粉磨站)的项目等27类产业。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略) 临池镇总体规划;

本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类项目;

本项目符合生态红线要求;

本项目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内;

本项目符合《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具体见表1-2。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 (略) 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

(2.2)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本项目废气排放符合重点控制区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养殖项目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3.1) (略) 环境风险防控准入要求。

(3.2)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3)工业集聚区加强对区内企业的风险管理,完善区内风险防控体系,联防联控,组织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本项 (略) 环境风险防控准入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及储存。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 (略) 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

本项 (略) 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 (略) 临池镇管控要求。

4、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符合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确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经核实,本项目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因此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的规定,具备批准条件。

5、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 号符合性分析

表1-5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加强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管控

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厢等密闭方式运输;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车厢等封闭方式运输或苫盖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料场或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 (略) 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 (略) 定期洒水清 扫。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直接卸落至储存料场,装卸过程配备有效抑尘、集尘除尘设施,粉状物料装卸口配备密封防尘装置且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车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严禁喷溅,运输相关产品的车辆具备油气回收接口。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通过密闭厢式车辆运输进厂,吨包带储存,仓库内定期洒水降尘, (略) 。

符合

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

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料仓、储罐、容器、包装袋等方式密闭储存,料仓、储罐配置高效除尘设施;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密闭料仓、封闭仓库或建设 (略) 等方式进行规范储存,封闭仓库和露天料场内设有喷淋装置,喷淋范围覆盖整个料堆。所储存物料对含水率有严格要求或遇水发生变化的,在料场内安装有效集尘除尘设施。封闭仓库进出口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卷帘门、推拉门或自动感应门等,无车辆通过时将门关闭。 (略) 高度高于料场堆存高度,并对堆存物料进行严密苫盖。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上料口设置在封闭仓库内,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封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物料上料、输送、转接、出料和扒渣等过程中的产尘点采取有效抑尘、集尘除尘措施。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封闭式储库、料仓设置VOCs有效收集治理设施。含VOCs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 罐车等。

本项目原材料中废渣赤泥、页岩采用密闭吨包袋储存;

原料通过物料密闭输送管线送入破碎设备进行破碎处理;

块状物料采用密闭仓库储存;

仓库内定期洒水降尘;

仓库设置卷帘门,仓库内部设置 (略) ;

物料上料、运输等环节皮带通廊,并进行密闭,采用雾炮机定时洒水降尘;

项目不涉及VOCs产生及排放;

符合

加强生产环节管控

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生产车间地面 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洁,除电子、电气原件外,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清理 措施。厂内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污泥产生、暂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等产生VOCs或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封闭并进行收集处理。涉 VOCs 化(试) (略) 设置负压集气系统,对化(试)验室中产生的废气进行集中收集治理。

项目各装置均在密闭车间内,废气采用管道收集


加强精细化管控

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鼓励安装视频、空气微站等监控设 (略) ,用于企业日常自我监督,逐步实现无组织排放向精细化和可量化管理方式转变。

项目车间内加强日常管理,建立物料使用台账,记录使用回收情况,保存期限至少三年以上

符合

行业指导意见

矿石、料场设置 (略) 或封闭。石子、页岩、煤矸石、煤、粘土、矿渣、石膏、炉渣等封闭储存。熟料、粉煤灰、矿粉和除尘灰等密闭储存。石子、页岩、煤等物料破碎、筛分、搅拌、粉磨等设备采取密闭措施,并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袋装水泥包装下料口、装车点位和散装水泥装车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

本项目运材料采用密闭原料仓库储存,破碎、成型环节采取密闭,设施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对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

符合

6、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对现有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拆除燃煤设施,不再使用煤炭,采用天然气对生产过程中隧道窑进行供热。

表1-6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

鲁环委办[2021]30号文件中的主要内容

项目情况

淘汰低效落后产能

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到2025年, (略) (略) 沿线地区的钢铁产能应退尽退,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到70%以上;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严格项目准入,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污染物排放减量“五个减量”替代。有序推进“两高”项目清理工作,确保“三个坚决”落实到位,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炼油、*烯、对二*苯、煤制油气项目,一律不得建设。

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重点行业,不属于“两高”项目;

采用天然气对生产过程中隧道窑进行供热

压减煤炭消费量

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制定碳达峰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和余热利用,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到2025年,工业余热利用量新增1.65亿平方米。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进行替代。新、改、扩建熔化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原则上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重油。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煤炭,主要能源消耗为天然气、水、电

优化货物运输方式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港联运,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 (略) 、水路或管道为主的格局。PM2.5和O3 (略) ,新、改、扩建项目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应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支持砂石、煤炭、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水泥等年运输量*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改、扩) (略) 专用线。 (略) 专用线的,优先采用公铁联运、新能源车辆以及封闭式皮带廊道等方式运输。加快构建覆盖全省的原油、成品油、天 (略) 络,完成山东 (略) 及成品油管道建设。到2025年,大宗物料清洁运输比例大幅提升。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多为本地供给,距离较近以汽运为主

严格扬尘污染管控

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 (略) 。加强执法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本项目严格管控建设期扬尘,采用定期洒水。遮盖等措施进行扬尘防控

完善环境监管信息化系统

加快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移动源定位管控等信息数据集成应用,逐步提高污染溯源、问题诊断、应急响应能力。各市至少建成一处超级站,全省化工园区、大型石化企业具备VOCs组分自动监测能力, (略) 运行。

项目按要求进行定期自行监测

7、与《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鲁环发[2020]8号)符合性分析。

表1-7 《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鲁环发[2020]8号)符合性

具体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进入园区或工业聚集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重点区域严禁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 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工业炉窑。逐步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 (略) 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 烘干炉(窑)。2020年年底前,淘汰炉膛直径 3米(不含)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重点行业,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

采用天然气对生产过程中隧道窑进行供热;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静电除尘+石灰石喷淋法脱硫+SNCR脱硝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符合

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对照新标准新要求落实有组织达标排放,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相 关行业排放标准和治理要求。涉及国家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和地区,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14号)、《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 (略)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 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和行业应全面达到国家及 我省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根据《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附件,项目炉窑属于焙(煅)烧炉(窑),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静电除尘+石灰石喷淋法脱硫+SNCR脱硝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经过工程分析,废气排放满足《建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

符合

第 (略) 规划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厂、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场、石灰窑、石子厂、砖瓦厂以及煤场。已建成的应当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或者关停。城市规划区外,前款所列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明确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根据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要求,采取抑尘、降尘措施,确保各项治污设施有效运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密闭;(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设置不低于规范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三)装卸物料采用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四)堆场地面、场(厂) (略) 硬化,场(厂)区绿化;(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厂;(六)在密闭的环境下生产,不能密闭的,采取吸尘、喷淋等措施。

本项 (略) 规划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项目原材料均储存于密闭原料库内,采用密闭吨包袋进行储存,原料库及厂区内均已硬化,设置雾炮机和喷淋设施定期对厂区和原料库进行喷淋降尘;

(略) ,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符合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厂内转移、搅拌、破碎、筛分、清理等过程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管理,采取密封、封闭等有效措施,所有进出厂区的物料应封闭运输,运输车辆应进行冲洗;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 (略) 等方式进行储存;物料装卸应设置抑尘喷洒设施 或收集处理设施;厂内物料转移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 输送,不能使用密闭方式的要采取抑尘或封闭措施;物料搅拌、破碎、筛分应封闭进行,并配套除尘设施。加强厂区降尘管理,增加厂区绿化覆盖率。加强窑炉生产烟尘无组织排放管理,生产工艺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 等措施,不得有可见烟尘外逸。

拟建项目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密闭车间内,原料及产品采用封闭车辆运输,物料装卸及中转采用封闭传送带或管道输送;

生产设备各产尘工序(破碎、成型环节)上方设置集气罩,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环保要求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背景及概况

(略) ,成立于2010-03-03,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尚贞民,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邹平县临池镇佛生村西南方向180m处,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非燃煤)、销售:烧结砖、透水景观砖、耐酸砖、陶瓷玻化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的项目除外);销售:热量表、采暖换热设备、泡沫玻璃砖、电缆桥架、耐酸砖、耐酸胶泥、防腐涂料、耐酸砌块、粘结剂、玻璃钢复合材料(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玻璃钢制品(管道、烟囱、贮罐、塔器设备及其他玻璃钢制品,不含特种设备)的设计、安装、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

(略) 前身为山东齐王 (略) 和山东京美思特洛 (略) 。

山东齐王 (略) 2009 (略)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了《新建泡沫玻璃砖、陶瓷玻化砖及电缆桥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09年12月30日通过邹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邹环管字【2009】110号);山东齐王 (略) 于2013年变更名称为山东京美思特洛 (略) , (略) 场原因,泡沫玻璃砖及电缆桥架部分生产线未进行建设,仅建设了年产2000m3陶瓷玻化砖生产线,编制了《新建2000m3/年陶瓷玻化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该项目于2013年2月10日通过邹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邹环管字【2013】11号)。

山东京美思特洛 (略) 于2017年变更名称为 (略) 。

一方面由于现有生产线 (略) 场需求,产品产量少,且煤炭的使用受到限制不符合环保要求。另一方面近年来滨州魏桥相关氧化铝生产企业产生的废渣赤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大且外 (略) 处理成本较高。经过企业调研和实验,该部分赤泥可以作为原材料生产烧结砖、透水景观砖、耐酸砖等产品,且原材料成本较低,来源明确。为了充分利用废渣赤泥,并且扩大企业生产规模, (略) 决定投资*元,建设“赤泥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利用原有原料储存制备车间、窑炉车间、办公室及其他公辅设施,拆除现有生产设备,购置安装搅拌机、粉磨机、成型机、干燥窑、隧道窑、管道天然气设备、智能机械手等,以废渣赤泥、页岩为原料,生产工艺为“上料、破碎、混料搅拌、成型、烧制”,建成后达到年产烧结砖*块、透水景观砖*块、耐酸砖*块的规模;同时燃料由煤气变更为天然气,更新环保设备,破碎机和成型机废气采用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隧道窑废气采用静电除尘+石灰石喷淋法脱硫+SNCR脱硝设备处理。该项目已于2021年7月在建。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赤泥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 (略) 临池镇佛生村西南方向180m处,项目南侧为 (略) ,西侧为邹平 (略) ,北侧为闲置养鸡场,东侧为邹平 (略) 。

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边现状关系详见附图2;

(5)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32%,项目总占地面积4669平方米,新建原料储存制备车间、窑炉车间、办公室及其他公辅设施。购置安装搅拌机、粉磨机、成型机、干燥窑、隧道窑、管道天然气设备、智能机械手等设备。项目组成详见下表。

表2-1项目工程一览表

工程组成

工程内容

备注

产品产能

年产烧结砖*块、透水景观砖*块、耐酸砖*块

/

主体工程

粉碎车间

1座,占地面积500平方米

拆除现有设备,增加破碎机、搅拌机、输送机、振动机等设备

已建成

机压成型车间

1座,占地面积500平方米

拆除现有设备,增加成型机、输送机、提升机等设备

隧道窑

2条,占地面积700平方米

拆除现有设备及燃煤设施,增加2条隧道窑,2条干燥窑,铺设天气然管道

辅助工程

办公室

1座,占地面积500平方米

已建成

储运工程

原料库

3座,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采用吨包袋储存废渣赤泥和页岩等原料

已建成

成品库

1座,占地面积600平方米

公用工程

供水

(略) (略) ,采用自来水,不增加供水设施,但增加用水量,供水能量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

依托现有

供电

(略) (略) 和10KV变压器,不增设供电设施,增加用电量

供气

采用天然气管道供应,目前厂区周围已铺设好天然气管道

已建成

环保工程

废水

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由周围农户清挖用作农肥

依托现有

废气

破碎废气

破碎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1排气筒(20m)排放

已建成

成型废气

成型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2排气筒(20m)排放

已建成

隧道窑烧结废气

隧道窑烧结废气经静电除尘+石灰法脱硫+SNCR脱硝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20m)排放

已建成

固体废物

固废分类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区位于各生产车间内部;

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位于车间东北角,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依托现有

噪声

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并对风机等噪声源采取室内安装、基础减振降噪等措施

已建成

事故水池

设置1座不小于180m3的事故水池

新建

4、生产规模

(1)产品方案

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烧结砖*块、透水景观砖*块、耐酸砖*块的规模。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2-2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产量

规格

产品质量标准

烧结砖

*块/年

(折合11.*t/a)

240mm*115mm*56mm

2.26kg/块

GB/T5101-2017

透水景观砖

*块/年

(折合0.*t/a)

240mm*115mm*56mm

2.29kg/块

GB/T*-2010

耐酸砖

*块/年

(折合2.*t/a)

240mm*115mm*56mm

2.24kg/块

GB/T8488-2001

(2)劳动定员

新增劳动人员50人,实行三班8小时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年工作7200小时。

5、主要生产设备

表2-3拟建项目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1

隧道窑

90米

1

新增

2

隧道窑

86米

1

3

干燥窑

90米

1

4

干燥窑

86米

1

5

搅拌机

/

5

6

破碎机

/

5

7

成型机

/

20

8

脱硫脱硝塔

/

1

9

湿式除尘器

/

1

10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

3

11

(略)

/

1

12

降尘雾炮机

/

5

13

潜水泵

/

5

14

3T叉车

/

2

15

3T/5T铲车各一

/

2

16

箱式气泵

/

2

17

原料输送机

/

20

18

立式提升机

/

10

19

原料振动机

/

10

20

喷淋装备

/

1

21

电器控制柜

/

30

22

半成品输送机

/

20

23

台钻

/

1

24

排烟机

/

4

25

助燃风机

/

4

26

冷却风机

/

4

27

配电柜

/

20

28

电动卷扬机

/

8

29

电动顶车机

/

4

30

空气压力罐

/

4

31

油压起重拖车机

/

8

合计

/

204

6、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表2-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备注

1

废渣赤泥

t/a

*

外购

2

页岩

t/a

*

外购

3

石灰

t/a

15

外购

4

片碱

t/a

75

外购

5

脱硝剂

t/a

15

外购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备注

1

kWh/a

*

(略)

2

t/a

*

(略)

3

天然气

m3/a

*

管道天然气

赤泥:从铝土矿中提炼氧化铝后排出的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含氧化铁量大,外观与赤色泥土相似,因而得名。但有的因含氧化铁较少而呈棕色,甚至灰白色。赤泥是一种不溶性残渣,可分为烧结法赤泥、拜尔法赤泥和联合法赤泥,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氧化钙、三氧化二铁等,根据周边使用同种赤泥做原料的同类型企 (略) 产品质量检验研究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测时间:2021年10月10日)显示,赤泥中三氧化二铝含量为8.39%,二氧化硅含量为32.62%,三氧化二铁含量为6.08%,氧化钙含量为41.62%,氧化钠含量为2.32%,水含量为8.77%,具体情况详见附件9。

页岩:由黏土脱水胶结而成的岩石。以黏土类矿物(高岭石、水云母等)为主,具有明显的薄层理构造。按成分不同,分炭质页岩、钙质页岩、砂质页岩、硅质页岩等。其中硅质页岩强度稍大,其余的较软弱,岩块抗压强度为19.61~68.65MPa或更低。浸水后易发生软化和膨胀,变形模量较小,抗滑稳定性极差。

7、平面布置

厂区大门位于厂区东侧中央,大门北侧为办公室,仓库位于厂区中央,窑炉车间位于厂区西侧,机压成型车间和破碎车间位于厂区西南侧,危废车间位于仓库西侧,一般固废储存区位于各车间内部。办公区与生产区不混用。厂区功能分区明确、流线组织合理,利于厂区管理。项目具体布置情况见附图4。

8、供水

(1)给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混料搅拌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厂区洒水降尘用水、原料库及车间抑尘用水、石灰石法脱硫用水,共用水*m3/a。

1)生活用水

职工人数50人,生活用水量为100t/a;

2)混料搅拌用水

项目建成后,原料混料搅拌用水量为4900t/a;

3)车辆冲洗用水

车辆冲洗用水量,根据生产经验,车辆冲洗水用量为3100t/a,其中40%蒸发损耗,补水量为1240t/a,60%经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回用量为1860t/a,无废水产生。

4)厂区洒水降尘用水

降尘用水量约为2t/d,年运行300d,则场地喷洒降尘用水量600t/a。

5)原料库及车间抑尘用水

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在料场、原料进料口、物料运输皮带等易产尘环节设置了水雾喷淋装置,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水雾喷淋装置用水量约为15t/d,则喷洒用水用水量为4500t/a。

6)石灰石喷淋设施补充水

项目脱硫设施为石灰石喷淋,采用石灰石浆液进行脱硫(水+石灰石配比),根据企业生产经验,石灰石喷淋装置用水量为2t/d,项目年运行300d,则石灰石喷淋用水为600t/a。石灰石喷淋用水损耗量为40%,损耗的水量需定期补充,则补水量为240t/a。其余水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

7)初期雨水量

根据《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T 3015-2019)中推荐的按降水量(15mm-30mm)与污染区面积的乘积计算初期雨水池容积,本项目区域降水量取15mm,污染区面积以5000m2计,则项目初期雨水量为75m3/次,排入事故水池,蒸发损耗20%,剩余60m3/a,一年按10次计,则初期雨水量为600m3/a,初期雨水水质简单,主要为SS,经沉淀后可用作车辆冲洗用水、场地喷洒降尘用水。

(2)项目排水

项目搅拌用水全部蒸发损耗;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厂区洒水降尘用水和原料库抑尘用水使用过程蒸发损耗;水膜除尘双碱法设施拆除不再使用;生活污水量按照用水量的60%,则生活污水量为60t/a,由周围农户清挖用作农肥。

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图如下:

图1项目水平衡图

9、供电

项目建设完成后用电量为1220kWh/a,由供 (略) 提供。

10、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2.32%,环保建设内容见下表。

表2-5工程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处理方式

投资(万元)

三同时进度

1

废气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石灰石脱硫+SNCR脱硝、集气管道、排气筒

80

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

噪声

隔音、减振

5

3

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15


合计

--

100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1、工艺流程图

(1)工艺流程

图2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

建成后项目三种产品采用相同工艺,根据客户要求通过调整原材料比例生产产品。

1)上料粉碎

将废渣赤泥、页岩按照一定比例混合,经密闭输送机输送至破碎机进行,确保出料粒径达到≤3mm的生产要求。

2)混料搅拌

破碎后的原料经过传送带(设置密闭皮带通廊)传送至搅拌机,搅拌过程需要加水搅拌,含水率控制在8%以下。

3)成型

经过加水搅拌后的物料通过传送带(设置密闭皮带通廊)传送至成型机中,成型机中设置砖坯模具,通过压力对搅拌后的含水物料进行压制成型,制作成砖坯。

4)烘干烧制

压制成型后的砖坯通过机械手进行码坯,通过轨道先进入干燥窑烘干,保证砖坯的干燥,干燥窑热源为隧道窑的余热,烘干温度控制在120-150℃。经过干燥的砖坯通过轨道送入隧道窑进行焙烧,焙烧采用天然气燃烧进行供热,焙烧温度为900-1000℃,烧结完成后的砖坯经过自然冷却后出窑得到成品,运输至成品库进行储存待售。

表2-6 项目隧道窑主要技术参数一览表

干燥窑

隧道窑

项目

单位

技术参数

项目

单位

技术参数

数量

2

数量

2

年产量

万块

7000

年产量

万块

7000

烘干温度

120-150

焙烧温度

900-1100

烘干周期

h

24-30

焙烧周期

h

33-36

年生产批次

200

年生产批次

200

每批次产能

万块

35

每批次产能

万块

35

(2)产污环节

产污环节见下表。

表2-7产污环节一览表

类别

产污环节

污染物

治理措施

排放口

废气

粉碎废气

颗粒物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20m排气筒排放

DA001

成型废气

颗粒物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20m排气筒排放

DA002

隧道窑废气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静电除尘+石灰石脱硫+SNCR脱硝处理后经过20m排气筒排放

DA003

物料运输、储存

颗粒物

雾炮、车间围挡、沉降

/

废水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旱厕收集后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挖用作农肥

/

固废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收集的粉尘

回用于生产

破碎环节

下脚料

烧制环节

不合格品

环保设备

脱硫石膏

设备维护和保养

废机油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机油桶

噪音

生产设备、风机等

dB(A)

院墙隔音、隔声减振降噪

拟建项目废气走向见下图:

图3项目废气走向图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1、现有项目情况

(略) 前身为山东齐王 (略) 和山东京美思特洛 (略) 。山东齐王 (略) 2009 (略)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了《新建泡沫玻璃砖、陶瓷玻化砖及电缆桥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09年12月30日通过邹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邹环管字【2009】110号);山东齐王 (略) 于2013年变更名称为山东京美思特洛 (略) , (略) 场原因,泡沫玻璃砖及电缆桥架部分生产线未进行建设,仅建设了年产2000m3陶瓷玻化砖生产线,编制了《新建2000m3/年陶瓷玻化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该项目于2013年2月10日通过邹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邹环管字【2013】11号)。

2、现有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现有项目已拆除,不再排污,因此本次评价不再对现有项目进行分析。

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X4001U(行业类别: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为简化管理,并填报了2020年及2021年执行报告。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本次评价基准年设置为2020年,根据山东省滨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0年)》, (略)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情况如下:

表3-1 (略) 2020年空气质量环境状况

污染物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0.47

达标

NO2

1.05

不达标

PM10

1.56

不达标

PM2.5

1.60

不达标

CO

0.53

达标

O3

1.33

不达标

(略) SO2、CO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NO2、PM10、PM2.5、O3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

2021年6月30日, (略) 人民政府印发《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滨政字[2021]50号),文件指出:到2025年,省控及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达到国家、省分解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国控优良水体比例不小于40%,城市(含县城、市属开发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水环境生态系统基本恢复;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市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43微克/立方米;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省控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市控重点河流基本恢复水环境功能,重点地表水体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市控断面全部消除V类水质断面,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市PM2.5年平均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地表水

本项目最近地表水为白泥河,属于孝妇河支流,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划分,孝妇河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域。本次评价收集了2020年1月~6月孝妇河例行监测数据,见下表。

表3-2孝妇河例行监测数据一览表

监测时间

孝妇河

COD(mg/L)

氨氮(mg/L)

溶解氧(mg/L)

pH

2020.1

26.9

0.865

9.64

7.13

2020.2

27.7

0.978

9.23

7.14

2020.3

26.6

0.658

10.6

7.17

2020.4

28.5

0.297

7.55

7.11

2020.5

30.7

0.541

7.69

7.11

2020.6

28.3

0.459

8.36

7.15

标准值

≤40

≤2.0

≥2

6-9

由上表可知,2020年1月~6月孝妇河例行监测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要求

3、环境噪声

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2017年2月7-8日山东安和安 (略) 对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四个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1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2dB(A),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不需监测声环境质量现状。

4、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生产厂区已经进行硬化处理,能够有效阻断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可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5、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所在地主要植被类型是一些农田、野生杂草、灌木等,还有一些人工速生杨树;野生动物较少,无珍稀濒危动物,生态环境一般。

6、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

环境

保护

目标

据现场勘察,确定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3-1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类别

保护目标

方位

厂界距离(m)

保护级别

大气环境

佛生村

NE

18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5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

《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

地下水

本项目厂界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

地表水

白泥河

(孝妇河支流)

N

66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一、废气

破碎、成型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隧道窑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氟化物:3mg/m3;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无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二、噪声

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三、固废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

总量

控制

指标

1、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

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四十五、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77中103、环境治理业772”,本次扩建项目不属于“专业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含焚烧发电)的,专业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含焚烧 发电)的”,因此本项目无需进行排污许可管理。

2、总量控制对象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9】132号)等文件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及VOCs实行总量替代原则。本项目需要申请的总量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3、总量指标申请

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1.424t/a、SO2:1.251t/a、NOx:3.204t/a。

倍量替代后项目所需申请总量指标为颗粒物:2.848t/a、SO2:2.502t/a、NOx:6.408t/a。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本项目施工期工程建设主要为隧道窑、干燥窑建设,材料及设备运输、设备安装等。施工过程中各项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有:施工期废气、施工废水、机械噪声、固废等。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土建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燃油排放的废气。施工过程中,各种机械以及车辆燃油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其主要成分为CO、NOx等。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鲁环函[2012]179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证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降低对项目区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在项目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1)工程开工前,在工地边界设置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施工工 (略) 径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防止机动车扬尘;

(2)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运送砂石、渣土、垃圾等物料的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

(3)在施工工地内堆放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设置围挡或者围墙, (略) 或者防尘布,配合定期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4)易产生扬尘的土方工程施工时洒水压尘;

(5)施工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 (略) 或者防尘布;

(6)在建筑物、构筑物、 (略) 上运送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洒;

(7)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负责工 (略) 的保洁与清洗责任;

(8)施工工地闲置2个月以上的,对其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施工期在严格采取防治措施后,大大降低扬尘的产生,并且由于污染源较为分散,且每天排放的量相对较少,因此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是餐饮污水、粪便污水等,主要污染物是COD、氨氮等,建筑污水包括砂石冲洗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车辆冲洗水等,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泥沙与悬浮物(浓度在600mg/L左右),另有少量油污,基本无有机污染物。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污染影像随之结束。

3、噪声

不同施工阶段(土石方、打桩、结构、装修),推土机、挖土机、各种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各种机械设备及运输材料的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①建设单位施工从行政主管部门取得施工噪声许可,提前告之公众,禁止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振动及打桩的施工工作,确因施工特殊要求需夜间施工的,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查同意后施工。

②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区,高噪音施工设备如混凝土搅拌机、土石挖掘机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位置;

③土石方施工阶段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噪声源,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以缓解其影响;

④施工过程中,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运输车辆降低车速,安排合 (略) 线,夜间严禁鸣笛;

本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建设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精心设计施工进度,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将项目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固废为施工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对废木材、金属、玻璃、塑料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由环卫部门处运,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项目施工期间抛弃的废土较少,表层土壤可妥善堆积在施工场地内的空地上,待建设完成后作为绿化用土,无多余土方量,施工单位自行消化,不随意丢弃,不会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按时清运处理。

综上所述,施工期环境影响是局部的、短暂的,施工结束后影响消失。本项目采取以上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表4-1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源强核算结果一览表

产污环节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

种类

产生量t/a

产生浓度mg/m3

治理设施

处理能力(m3/h)

收集效率

去除效率

是否可行技术

排放形式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3

国家及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达标情况

名称

浓度限值mg/m3

速率限值kg/h

破碎

DA001排气筒

颗粒物

7.245

50.31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

90%

91%

有组织

0.587

0.082

4.08

DB37/2373-2018

10

/

达标

成型

DA004排气筒

颗粒物

7.245

55.9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

90%

91%

有组织

0.587

0.082

4.53

DB37/2373-2018

10

/

达标

隧道窑

DA003排气筒

颗粒物

2.5

15.78

静电除尘

*

100%

90%

有组织

0.25

0.035

1.58

DB37/2373-2018

10

/

达标

SO2

2.085

13.16

石灰石脱硫

*

100%

40%

有组织

1.251

0.174

7.89

DB37/2373-2018

50

/

达标

NOx

8.01

50.56

SNCR脱硝

*

100%

60%

有组织

3.204

0.445

20.23

DB37/2373-2018

100

/

达标

氟化物

7.61

48.0

砖坯吸附

*

100%

95%

有组织

0.381

0.053

2.41

DB37/2373-2018

3

/

达标

未收集到的

厂界

颗粒物

1.815

/

/

/

/

/

/

无组织

1.815

/

/

DB37/2373-2018

1.0

/

达标

排放口信息及检测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确定项目自行监测频次如下:

表4-2废气排放口信息及检测要求信息表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类型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气筒参数

污染物种类

执行标准

排放限值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经度(°)

纬度(°)

高度

(m)

出口内径

(m)

排气温度

(℃)

浓度(mg/m3

速率(kg/h)

DA001

废气排放口

一般排放口

117.744

36.706

15

0.8

25

颗粒物

DB37/2373-2018

10

/

排气筒进出口

颗粒物

1次/年

DA002

废气排放口

一般排放口

117.744

36.705

15

0.8

25

颗粒物

DB37/2373-2018

10

/

排气筒进出口

颗粒物

1次/年

DA003

废气排放口

一般排放口

117.744

36.705

20

2.0

40

颗粒物

DB37/2373-2018

10

/

排气筒进出口

颗粒物、SO2、NOx、氟化物

1次/半年

SO2

DB37/2373-2018

50

/

NOx

DB37/2373-2018

100

/

氟化物

DB37/2373-2018

3

/

厂界

/

/

/

/

/

/

/

颗粒物

DB37/2373-2018

1.0

/

厂界

颗粒物

1次/年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本次环评废气产生源强依据如下:

表4-3废气产生源强计算依据

废气

源强

依据

烧结废气

颗粒物

0.425kg/万块标砖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系数”

二氧化硫

0.354kg/万块标砖

氮氧化物

1.36kg/万块标砖

氟化物

废渣赤泥氟化物含量约(以F-计)为50mg/L

《景英仁等.赤泥的基本性质及其工程特性,山西铝厂,2001年第4期》

页岩含量约(以F-计)为0.005%

类比广西右江矿务局砖厂页岩含氟量分析报告

破碎、成型

颗粒物

1.23kg/万块标砖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系数”

本项目产品烧结砖产能为*块/年,标砖的体积为240毫米×115毫米×53毫米,本项目产品体积为240毫米×115毫米×56毫米,产品与标砖比例为(1:0.95),则本项目产品换算为标准砖为*块/年。

1)隧道窑烧结废气

项目隧道窑烧结过程中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渣赤泥和页岩在焙烧过程中会产生氟化物。

①颗粒物、SO2、NOx产生量核算

颗粒物、SO2、NOx产生量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系数”中“窑炉废气(天然气)”产污系数,颗粒物取0.425kg/万块标砖,SO2取0.354kg/万块标砖,NOx取1.36kg/万块标砖。本项目产品产能为*块标砖/年。隧道窑废气中颗粒物产生量为2.5t/a,二氧化硫产生量为2.085t/a,氮氧化物产生量为7.61t/a。

②氟化物产生量核算

项目所使用的赤泥和页岩中含有氟化物,根据《景英仁等.赤泥的基本性质及其工程特性,山西铝厂,2001年第4期》,赤泥氟化物含量约(以F-计)为50mg/L,赤泥的密度为7.6kN/m3(775.51kg/m3),项目赤泥用量为*t/a,根据核算,项目废渣赤泥中的氟化物含量为2.71t/a;页岩氟化物含量约(以F-计)为0.005%(类比广西右江矿务局砖厂页岩含氟量分析报告,页岩中含氟量百分比为0.005%),页岩用量为*t/a,则页岩中氟化物含量为4.90t/a。隧道窑焙烧废气中氟化物主要来源于废渣赤泥和页岩中氟元素反应产生的HF、SiF4等。

根据《杨林军等.钙基物料在砖坯烧制过程中固氟特性的研究[J]. 环境科学学报,2002年5月,第22卷第3期》和《杨林军等.烧结砖生产中氟的逸出及钙基废渣固氟特性研究[J].重庆环境科学,2002年8月,第24卷第4期》,砖坯烧制过程中,氟逸出的初始温度约为600℃,大部分氟在约800℃至砖坯发生明显烧结的温度内逸出,逸出的氟化物以HF为主(占90%以上),SiF4主要由形成的HF再与含硅成分反应产生。在烧结砖生产中,保温带、焙烧带产生的含氟烟气通常先流向干燥带、预热带干燥预热砖坯,此处的砖坯可吸附烟气中的氟化物;一般被吸附的氟化物(以HF为主)会与砖坯中CaO反应生成CaF2,当砖坯进入焙烧带、保温带烧制时,仅有极少数CaF2分解释出HF,其余部分则存留于砖中(特别是砖的表层)。项目废渣赤泥、页岩等原料中CaO、MgO、SiO2等碱性物质,可以起到较好的固氟作用,同时考虑湿砖坯对烟气中氟化物的吸附作用,本评价砖坯存氟率按70%计算。项目废渣赤泥中氟化物含量为2.71t/a,页岩中氟化物含量为4.90t/a,经核算,隧道窑废气中氟化物(以F计)产生量为7.61t/a。

③去除效率

项目废气经收集后采用静电除尘+石灰石喷淋法+SNCR脱硝设施(颗粒物处理效率90%,二氧化硫处理效率取40%,氮氧化物处理效率取60%,氟化物处理效率取95%)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设计风机风量为*m3/h。

④废气排放情况

颗粒物排放量0.25t/a,排放速率0.035kg/h,排放浓度1.58mg/m3;SO2排放量1.251t/a,排放速率0.174kg/h,排放浓度7.89mg/m3;NOx排放量3.204t/a,排放速率0.445kg/h,排放浓度20.23mg/m3;氟化物排放量0.381t/a,排放速率0.053kg/h,排放浓度2.41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氟化物:3mg/m3)。

2)破碎区废气

项目破碎区破碎原材料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废渣赤泥为干性粉料,页岩为块状岩石,原料进场后破碎环节为一次破碎,破碎方式为高速细碎。污染物产生量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系数”中“破碎、筛分、成型、干燥等”环节产污系数,颗粒物取1.23kg/万块标砖,设计风机风量为*m3/h。本项目产品产能为*块标砖/年。则破碎区颗粒物产生量为7.245t/a。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处理效率9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废气排放情况为:颗粒物排放量0.587t/a,排放速率0.082kg/h,排放浓度4.08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

3)成型废气

项目成型区成品成型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污染物产生量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系数”中“破碎、筛分、成型、干燥等”环节产污系数,颗粒物取1.23kg/万块标砖,设计风机风量为*m3/h。本项目产品产能为*块标砖/年。则成型区颗粒物产生量为7.245t/a。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处理效率9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

废气排放情况为:颗粒物排放量0.587t/a,排放速率0.082kg/h,排放浓度4.08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

5)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收集到的颗粒物;物料储存废气;运输废气。

①未收集的废气

由前文分析可知,项目破碎区未收集的颗粒物为0.725t/a;成型区未收集的颗粒物为0.725t/a。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总量为1.45t/a。

②原料储存运输及装卸粉尘

装卸粉尘

生产过程中采取铲装时文明装卸,减少物料落差,且对原料喷洒水等措施可有效防止粉尘的产生。参照秦皇岛码头装卸起尘量计算公式计算,

Q=1133.33×v1.6×h1.23×e(-0.28w)

式中:Q:装卸起尘量,kg/a;

h:物料落差,取 1.0m;

v:气象平均风速,室内0.5m/s;

w:含水率,10%。

经计算得,装卸起尘量约为0.94t/a。项目物料卸料过程均在原料库或车间内部进行,且建设单位采取原料库和车间全封闭、定期清扫地面积尘、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车间阻隔、洒水降尘等措抑尘效率按80%计,则装卸粉尘排放量为0.188t/a。

堆场起尘

本项目原料堆料场进行密闭并进行定期喷水、保持物料表层湿润、含水率≥10%,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起尘量大大减少。参照采用清华大学在霍州电厂现场试验的模式计算本项目沙堆起尘量:

Q=11.7×U2.45×S0.345×e-0.5w

式中:Q -堆场起尘强度,mg/s;

U -地面平均风速,m/s;室内取0.5m/s;

S -堆场面积,m2;堆场面积取3600m2

W -物料含水量,取10%。

根据上式计算得,料场的起尘量为34.36mg/s、年起尘量为0.891t/a。项目堆场均设置在原料库或车间内部,且建设单位采取原料库和车间全封闭、定期清扫地面积尘、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车间阻隔、洒水降尘等措抑尘效率按80%计,则堆场起尘排放量为0.178t/a。

③车辆运输废气

厂区内多数原料及产品通过车辆运输的方式进行周转运输, (略) ,来控制车辆进出厂区的扬尘,厂内运输主要为原料运输,车辆装卸均在原料仓库内进行,装卸过程进行水雾喷淋抑尘。场外运输严格按照要求确定 (略) 线,避开敏感区,经处理措施处理后,可极大降低车辆运输废气的产生,本次环评不再对该环节废气进行定量分析。

无组织控制措施汇总

1)原料仓库内设置水雾喷淋装置,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2)原料仓库内各料堆上布设抑尘帆布,防止粉尘逸散;

3)原料仓库物料运输采用封闭皮带方式的运输,在皮带进出口进行水喷淋,增加湿度;

4) (略) ,控制车辆进出厂区的扬尘;

5)合理 (略) 线,避开敏感区域。

(2)排放口情况一览表

表4-4排放口情况一览表

产污环节

排放口编号

高度m

内径m

温度℃

类型

地理坐标

经度

纬度

破碎

DA001排气筒

15

0.8

25

一般排放口

117.742

36.707

成型

DA002排气筒

15

0.8

25

一般排放口

117.742

36.708

隧道窑

DA003排气筒

20

2.0

40

一般排放口

117.743

36.708

(2)排放口情况一览表

表4-5排放口情况一览表

产污环节

排放口编号

高度m

内径m

温度℃

类型

地理坐标

经度

纬度

破碎

DA001排气筒

15

0.8

25

一般排放口

117.742

36.707

成型

DA002排气筒

15

0.8

25

一般排放口

117.742

36.708

隧道窑

DA003排气筒

20

2.0

40

一般排放口

117.743

36.708

(3)达标排放情况分析

①DA00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量0.25t/a,排放速率0.035kg/h,排放浓度1.58mg/m3;SO2排放量1.251t/a,排放速率0.174kg/h,排放浓度7.89mg/m3;NOx排放量3.204t/a,排放速率0.445kg/h,排放浓度20.23mg/m3;氟化物排放量0.381t/a,排放速率0.053kg/h,排放浓度2.41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氟化物:3mg/m3);

②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量0.587t/a,排放速率0.082kg/h,排放浓度4.08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

③DA00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量0.587t/a,排放速率0.082kg/h,排放浓度4.08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

(4)废气监测要求

环境监测计划的制定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项目环境保护监测计划见表4-2。

(5)非正常工况

非正常工况是指工艺运行中所有生产运行技术参数未达到设计范围的情况。包括生产运行阶段的开停车、检修,工艺设备的运转异常、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的效率、一般性事故和泄漏,以及发生严重的环境事故等。

就拟建项目来讲,主要考虑环保系统出现故障时的废气排放情况,经现场调查,拟建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是由于停电、设备故障等原因,环保设备出现故障后废气去除率降低,导致污染物在一段时间内排放量增加。

针对上述情况,本环评建议项目方采取如下措施:

①发生停电时及时转 (略) ;

②对废气处理设施认真保养维护,定期进行检修,最大程度减少设备发生故障的可能性;

③开车前,废气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再开车,同时逐渐扩大产能;停车时逐步降低产能,并直到全部停后再停环保设施。确保由于开停车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发生非正常工况排放时,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6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源强

事故源

污染物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3

持续时间

频次

排放量kg/a

应对

措施

DA001

颗粒物

1.006

50.31

1h

1次/a

1.006

停车检修

DA002

颗粒物

1.006

55.9

1h

1次/a

1.006

停车检修

DA003

颗粒物

0.347

15.78

1h

1次/a

0.347

停车检修

二氧化硫

0.29

13.16

1h

1次/a

0.29

氮氧化物

1.113

50.56

1h

1次/a

1.113

氟化物

1.057

48.0

1h

1次/a

1.057

由上表看出,非正常排放时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均超标,DA003的氟化物也超标,不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标准要求,由于发生非正常工况排放次数较少,且排放时间较短,建设单位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长期影响。

2、废水

项目搅拌用水全部蒸发损耗;车辆冲洗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量按照用水量的60%,则生活污水量为60t/a,由周围农户清挖用作农肥。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压级约在70~85dB(A)之间。

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为:

(1)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2)对振动较大的设备考虑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

(3)利用建(构)筑物隔声降噪,厂房装隔声门窗。

(4)加强对高噪音设备的维护和监管,确保高噪音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异常噪声。

(5)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避免出现异常噪声。

另外,为保证项目建成后噪声达标排放,应增加以下防治措施:

(1)对高噪声设备增设隔声罩;

(2)合理布局:要求将噪声较高设备布设在生产车间中部;

(3)增加绿化:在厂房、厂区四周种植隔音降噪的高大树种,如杨树、松柏、女贞等。

采用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可减少10~20dB(A)的噪声级,厂房隔声墙、隔声窗隔声可达到20~30dB(A)的隔声量。

项目噪声源治理措施及效果如下:

表4-7主要噪声设备噪声治理措施及效果表[Leq,dB(A)]

序号

噪声源

设备名称

台数

源强

叠加值

降噪措施

降噪效果

等效到车间外声级

持续时间

1

生产

车间

隧道窑

1

75

95.2

隔声、减振

40

55.2

24小时

2

隧道窑

1

75

3

干燥窑

1

80

4

干燥窑

1

85

5

搅拌机

5

90

6

破碎机

5

90

7

成型机

20

80

8

(略)

1

75

9

降尘雾炮机

5

75

10

潜水泵

5

80

11

3T叉车

2

85

12

3T/5T铲车各一

2

85

13

箱式气泵

2

85

14

原料输送机

20

85

15

立式提升机

10

90

16

电动提升机

2

90

17

原料振动机

10

90

18

半成品输送机

20

80

19

台钻

1

85

20

降温风扇

22

80

21

排烟机

4

85

22

助燃风机

4

80

23

冷却风机

4

80

24

电动卷扬机

8

90

25

电动顶车机

4

90

26

空气压力罐

4

80

27

油压起重拖车机

8

90

1)噪声影响预测分析

预测模式

基准预测点噪声级叠加公式:

Lpe =10×lg[]

式中:Lpe—叠加后总声级,dB(A)。

Lpi—i声源至基准预测点的声级,dB(A)。

n—噪声源数目。

用上述公式计算出各噪声源点至基准预测点的总声压级,然后以基准预测点的噪声强度为工程噪声源强。

计算预测点的声级:

式中:——距声源处的A声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

Adiv——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div=20lg(r/r0);

Abar——遮挡物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

Aatm——空气吸收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量dB;

Aexc——附加A声级衰减量dB,Aexc =5lg(r-r0)。

2)预测结果和分析

根据拟建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的位置,利用以上预测模式和参数计算确定了各主要噪声源对厂界1m的噪声贡献情况。主要噪声源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情况见下表。

表4-8主要噪声源对厂界声级贡献情况表

序号

排放源

源强

dB(A)

距最近厂界直线距离(m)

西

1

车间

55.2

28

47

1

1

序号

排放源

源强

dB(A)

项目对最近厂界贡献值dB(A)

西

1

车间

55.2

38.95

25.31

55.2

55.2

经过预测,拟建项目设备噪声采用上述隔声、减震措施后,经过厂区距离衰减,拟建项目噪声最大贡献值为55.2dB(A),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因此,拟建项目在做好噪声治理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3)监测要求

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5.4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相关要求:

表4-9厂界噪声监测要求

监测项目

监测方位

监测频次

厂界昼间、夜间噪声

四方向厂界外1m

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

4、固废

项目固废为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破碎环节产生的下脚料,除尘器收尘,脱硫石膏,废机油,废机油桶。

(1)不合格品

根据企业生产经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约为1000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下脚料

根据企业生产经验,项目破碎环节产生的下脚料量为53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3)除尘器收尘

根据前文工程分析计算,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11.87t/a,该部分收尘均为原材料,均回用于生产。

(4)脱硫石膏

项目脱硫设备处理废气SO2过程中会产生脱硫石膏,根据企业生产经验,脱硫石膏年产生量约为5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5)废机油

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废,(危废类别:HW08,危废代码900-249-08),产生量约0.01t/a,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6)废机油桶

废机油桶属于危废(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41-49),产生量约为0.02t/a,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表4-10项目废物产生及排放一览表

产污环节

名称

属性

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名称

物理形状

环境危险特性

年产生量

贮存方式

利用处置方式或去向

利用或处置量

破碎过程

下脚料

一般工业固废422-000-99

废料

固态

/

53t/a

袋装

回用于生产

530t/a

生产过程

不合格品

一般工业固废422-000-99

不合格品

固态

/

1000t/a

袋装

回用于生产

1000t/a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收集的粉尘

一般工业固废422-000-99

颗粒物

固态

/

11.87t/a

袋装

回用于生产

11.87t/a

环保设备

脱硫石膏

一般工业固废422-000-99

CaSO4

固态

/

5t/a

袋装

收集后外售

5t/a

设备维护

废机油

危险废物900-249-08

废矿物油

固态

T,I

0.01t/a

桶装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0.01t/a

设备维护

废机油桶

危险废物900-041-49

废矿物油

固态

T/In

0.02t/a

托盘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0.02t/a

表4-11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吨/年)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机油

HW08

900-249-08

0.01t/a

设备维护

液态

废矿物油

1年

T,I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

废机油桶

HW49

900-041-49

0.02t/a

设备维护

液态

废矿物油

1年

T,I

表4-1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场所名称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位置

占地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1

危废仓库

废机油

HW08

900-249-08

车间东北角

10m2

桶装

0.5t

1年

2

废机油桶

HW49

900-041-49

桶装

0.5t

1年

项目在车间东北角设置10m2的危废暂存库,本次环评针对危废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①危废暂存库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进行防渗工程设计施工,并配备消防设备。

②存储容器做到防腐、防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③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10.4要求对危险废物设置专人管理和登记,建立危险废物储存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理情况,台账保存期限不小于3年。

④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负责转运处理,企业不得私自转运。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本次改建项目依托厂区内现有危废间,根据厂区现有及在建项目环评以及现场踏勘,危废库内已全部做重点防渗处理,各类危废分类明确,未出现与其他杂物混存现象,现有项目危废储存、转移台账清晰,项目厂区内危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与拟建项目危废种类相同,依托现有危废间可行。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环境管理要求

a)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台账记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

b)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

c)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d)生产设施运行情况,记录统计时段内的只要产品产量

e)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等

5、地下水、土壤

项目厂区内设有危废库、事故池、循环水池、生产区等区域,为切实保障地下水、土壤不受到污染,建设项目需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6、生态

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7、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性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可能性,其特点是危害大、影响范围广、发生概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本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本项目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环境影响及其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1)风险调查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为天然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天然气为易燃易爆气体,天然气的危险特性和理化性质如下表:

表4-13天然气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

标识

中文名:天然气[含*烷,压缩的];沼气

危险货物编号:*

英文名:natural gas,NG

UN编号:1971

分子式:/

分子量:/

CAS号:8006-14-2

理化性质

外观与性状

无色无臭气体。

熔点(℃)

/

相对密度(水=1)

0.415

相对密度(空气=1)

0.55

沸点(℃)

-161.5

饱和蒸气压(kPa)

/

溶解性

微溶于水,溶于*醇、*醚。

毒性及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

吸入。

毒性

LD50:

LC50:

健康危害

天然气主要由*烷组成,其性质与纯*烷相似,属“单纯窒息性”气体,高浓度时因缺氧而引起窒息。空气中*烷浓度达到25%~30%时,出现头昏、呼吸加速、运动失调。

急救方法

应使吸入天然气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当呼吸失调时进行输氧;如呼吸停止,应先清洗口腔和呼吸道中的粘液及呕吐物,然后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略) 急救。

燃烧爆炸危险性

燃烧性

易燃

燃烧分解物

/

闪点(℃)

/

爆炸上限(v%)

15

引燃温度(℃)

537

爆炸下限(v%)

5.3

危险特性

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明火着火、爆炸危险。与五氟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溴、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

储运条件

与泄漏处理

储运条件:储存在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或大型气柜,远离容易起火的地方。与五氟化溴、氯气、二氧化氯、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氧化剂隔离储运。泄漏处理:切断火源,勿使其燃烧,同时关闭阀门等,制止渗漏;并用雾状水保护阀门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防毒面具与手套。对残余废气或钢瓶泄漏出气要用排风机排至空旷地方。

灭火方法

用泡沫、雾状水、二氧化碳、干粉。

项目使 (略) 政管道天然气,厂区内不储存。

(2)环境风险潜势初判与评价等级划分

1)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中规定,对本项目Q值进行计算。

Q=q1/Q1+q2/Q2+……+qn/Qn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表4-14Q 值划分

序号

Q值划分

1

Q<1

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2

Q≧1

1≤Q<10

10≤Q<100

Q≥100

拟建项目所用天然气为天然气管道输(DN100)送,不在厂区储存,管道在线量为2.4m3,密度为0.7174kg/m3,经换算后为0.0017t,天然气临界量为10吨,因此Q=0.*。

2)评价等级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可知,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见下表:

表4-15 评价工作等级

环境风险潜势

IV、IV+

III

II

I

评价工作等级

简单分析a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根据公式计算,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1,因此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可进行简单分析,不需设评价范围。

(3)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位于项目厂区东北方向180m的佛生村,厂界四周多为厂区,远离人口密集区。

(4)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风险识别,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事故如下:

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是天然气管道泄漏,遇明火或发生火灾及爆炸事故,以及引起的次生伴生污染。

通过对环境风险物质的筛选和工艺流程识别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

表4-16厂区危险单元及风险类型一览表

序号

危险单元

风险源

主要危险物质

环境风险类型

环境影响途径

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

1

隧道窑

隧道窑

天然气

泄漏、火灾、

爆炸

大气、地表

水、地下水

周围居民区及企事业单位、地下水等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加强日常管理,设置天然气泄漏自动报警系统和阀门自动切断、关闭系统;

②管道天然气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关闭上下游截止阀、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露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

③火源防范措施: (略) 电线和相关设备加强检查和维修,所有照明灯具也应采用密闭型;生产过程中做好火灾防护工作,禁止在工作区吸烟、点火。

④依托现有的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对消防措施定期检查,保证消防措施的有效性,并定期组织演练。消防器材主要有干粉灭火器和灭火器、国标消防栓。设置现场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周围消防栓应标明地点。

⑤三级防控体系的设置

1)一级防控措施

第一级防控措施是在厂区设置事故废水导流系统,构筑环境安全的第 (略) ,将事故水切换到处理系统,防止事故水外流造成的环境污染。

2)二级防控措施

第二级防控措施是在厂区设置事故水池,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事故废水量的确定

事故废水量参考《石油化工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T3024-2017)中计算公式确定,具体公式如下:

VT=(V1+V2-V3max+V4+V5

式中:VT为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m3);

(V1+V2-V3max为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取大值(m3);

V1为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3),本项目取0;

V2为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消防水量(m3);

V2=ΣQwi×twi

Qwi为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

twi为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等有关规定确定,消防用水量取30L/S,火灾延续时间按1h计,计算得出,消防设施给水量:V2=108m3

V3为发生事故时可以传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本项目取0;

V4为发生事故时仍应进入该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量(m3),本项目取0;

V5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V5=10qf

q=年平均降雨量/年平均降雨日数mm(取值8.5mm)、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以5000m2计,本项目可能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为0.5ha),计算得出,V5=42.5m3

综上,本项目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水量最大为150.5m3,建议设置1座不小于180m3的事故水池。

3)三级防控措施

第三级防控措施是对厂区雨水总排口设置切断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 (略) 进入地表水水体。

(6)风险事故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采取如上措施后,项目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即使发生火灾,也可利用配备的灭火器、消防砂等应急救援物资,及时有效地控制火灾的蔓延,将火灾损失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对厂区外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因此,在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拟建项目生产是安全可靠的,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在事故发生率、损失和环境影响方面能达到可接受水平

8、电磁辐射

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进行电磁辐射评价。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破碎DA001排气筒

颗粒物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排放标准

成型DA002排气筒

颗粒物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排放标准

隧道窑DA003排气筒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静电除尘+石灰石脱硫+SNCR脱硝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排放标准

厂界

无组织颗粒物

雾炮机、车间围挡、沉降等措施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3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地表水环境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旱厕处理后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挖用作农肥

/

声环境

机械设备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建筑消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电磁辐射

固体废物

①脱硫石膏、不合格品、破碎下脚料、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

②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处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防渗分区要求,对各构筑物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危废库、仓库、生产区设置为禁火区,并设置泄漏收集措施。厂房内配备足量灭火设备,加强日常巡查,对职工做好安全教育培训。项目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 (略) 进入地表水水体。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本项目在竣工后应实施以下验收办法:

1)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对照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决定,对项目情况、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等开展自查,建设项目在调试前编制完成《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公开;

2)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编织《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的机构需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严格按照取得的资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中规定的产品类别)开展检测活动,并对验收监测的规范性和验收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报原审批环评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经现场踏勘后出具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意见。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意见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逐一检查是否存在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方可提出验收意见。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提出验收意见。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在提出验收意见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议等方式,协助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形成建设项目验收意见,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5)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略) ,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2、环境信息公示

企业按要求做好环境公示信息牌,明确以下信息:

1)运行期间废水、废气、固废治理措施运行情况,是否达标排放;

2)各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3、排入许可证要求

项目完成后,需及时(排污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手续,确保持证排污。


六、结论

项目建成运行后,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影响,通过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合理、有效环保措施,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颗粒物

0.36t/a

/

/

1.424t/a

0.36t/a

1.424t/a

+1.064t/a

二氧化硫

0.67t/a

/

/

1.251t/a

0.67t/a

1.251t/a

+0.581t/a

氮氧化物

2.32t/a

/

/

3.204t/a

2.32t/a

3.204t/a

+0.884t/a

氟化物

0



0.381t/a

0

0.381t/a

+0.381t/a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破碎下脚料

1000t/a

/

/

53t/a

1000t/a

53t/a

-947t/a

不合格品

*t/a

/

/

1000t/a

*t/a

1000t/a

-*t/a

除尘器收尘

36t/a

/

/

11.87t/a

36t/a

11.87t/a

-24.13t/a

脱硫石膏

0



5t/a

0

5t/a

+5t/a

危险废物

煤渣

230t/a

/

/

0

230t/a

0

-230t/a

煤焦油

29t/a

/

/

0

29t/a

0

-29t/a

废机油

/

/

/

0.01t/a

/

0.01t/a

+0.01t/a

废机油桶

/

/

/

0.02t/a

/

0.02t/a

+0.02t/a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0

/

/

7.5t/a

0

7.5t/a

0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3-京美附图.docx2-京美附件.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赤泥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略)

编制日期:2022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赤泥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代码

2019-*-42-03-*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艳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略) (略) 临池镇佛生村西南方向180m处

地理坐标

(117度30分9.658秒,37度1分46.441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N7723固体废物治理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2019-*-42-03-*

总投资(万元)

4295.00

环保投资(万元)

100.00

环保投资占比(%)

2.32%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否

R是:项目已开工建设, (略) 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已针对本项目出具行政处罚(邹环责改字【2022】055号)。

用地(用海)

面积(m2

4669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上述特征污染物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危险物质储存量未超过临界量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不涉及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不涉及

规划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中的“N7723固体废物治理”,不属于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行列,故建设项目属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拟建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19-*-42-03-*。拟建项目备案证明文件见附件5。

2、用地符合性分析

该项 (略) (略) 临池镇佛生村西南方向180m处,项目选址不属于《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5.23)中的“禁批”和“限批”,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用地规划。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主要为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红线区范围为邱家村以南,白鹤山以东,独山以北,246省道以西,面积72.36km2。本项 (略) (略) 临池镇佛生村西南方向180m处,项目距离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约10.17km,未在红线保护区内。

表1-1 (略) 生态保护区一览表

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

代码

边界描述

面积

生态功能

类型

备注

辛集洼水库-台子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16-

B1-09

辛集村以西,管道村以东,小清河以北,姚家村以南

7.63km2

水源涵养

水库

包含辛集洼水库、台子水库

鹤伴山-长

白山生物

多样性维

护生态保

护红线区

SD-16-

B4-03

邱家村以南,白鹤山以东,独山以北,246省道以西

72.36km2

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

森林湿地草地

包含城南水厂、鹤伴山水厂、月河水厂、黛溪水厂、鹤伴山森林公园、黛溪河湿地公园、中华结缕草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

对照生态保护红线图,该项 (略) 生态保护红线区之外,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周围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该 (略) 生态保护红线关系图见附图4。

(2)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孝妇河环境质量底线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根据《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0年)》, (略) 属于不达标区域;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0年1- (略) 水环境质量通报》(滨环字〔2020〕70号),项目评价区域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体要求。

该项目运行过程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项目的运行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对环境质量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不会超出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挖用作农肥;破碎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1排气筒(15m)排放;成型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2排气筒(15m)排放;隧道窑烧结废气经静电除尘+石灰法脱硫+SNCR脱硝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20m)排放;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不外排。本项目废气、噪声、固废治理措施成熟可靠,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限:

拟建项目所用资源为水、电、天然气,新鲜 (略) (略) ,用水量为*t/a; (略) (略) 统一提供,年用电量为*度;天然气年用量为*m3/a。项目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依据《 (略)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所列内容,项 (略) (略) 临池镇佛生村西南方向180m处,为赤泥综合利用项目,主要生产烧结砖、透水景观转、耐酸砖等,不涉及《 (略)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具体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2项目与《 (略)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法律法规、行业政策限制和禁止的(10)类

1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符合

2

列入上级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以内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上级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以内的建设项目

符合

3

(略) 总体规划、各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各类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有关专项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

符合

4

不符合《 (略) 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215号)、《“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政策要求的项目

不涉及

符合

5

应依法开展但未完成或未开展区域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

符合

6

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项目:(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改建项目

不涉及

符合

7

(略) 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控养区内的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项目

不涉及

符合

8

新建不符合山 (略) “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及处置项目(企业及园区配套项目除外)

不涉及

符合

9

不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相关规定的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0

(略) 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的新增耗煤项目

不涉及

符合

二、我市产业发展禁止类的(27类)

1

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

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含水泥粉磨站)产能的项目

不涉及

符合

3

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项目

不涉及

符合

4

新、改、扩建燃煤的砖瓦、陶瓷、耐火材料、石灰窑等工业窑炉项目;炉膛直径3米及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掺烧高硫石油焦的工业窑炉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燃料采用天然气

符合

5

新建、扩建的化工项目以及在原址进行除安全、环保工程以外的改建的化工项目(不包括单纯的化学品复配分装项目)

不涉及

符合

6

新建未进入工业园区内涉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项目

不涉及

符合

7

新建含焙烧工艺的碳素项目(含采用石油焦为原料的项目)

不涉及

符合

8

以废塑料为原料的再生造粒、塑料加工、吹塑项目(企业及园区配套项目除外)

不涉及

符合

9

新、改、扩建泡沫塑料制品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0

以石料为原料的破碎、磨粉、筛分项目;脱硫钙粉加工、矿渣微粉加工、建筑垃圾破碎、机制砂、水洗砂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1

钢渣磁选项目(企业配套项目除外)

不涉及

符合

12

集中喷漆中心以外的家具喷漆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3

集中电镀中心以外的独立电镀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4

石棉制品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5

新建化学制浆造纸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6

新建、扩建胶块、胶粉、再生胶、轮胎翻新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7

陶瓷熔块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8

硅酸钠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9

新建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配送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0

再生铅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1

再生铝(企业及园区配套项目除外)

不涉及

符合

22

羟*基*基纤维素等产生高盐废水的纤维素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3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沥青搅拌站项目;干混砂浆项目;水稳料项目、水泥预制件项目;砼结构构件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4

以沥青为原料的防水材料项目、防水涂料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5

新建煤场项目(企业配套项目除外)

不涉及

符合

26

不符合各类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7

周边地区取缔类项目

不涉及

符合

综上所述,该项目不属于《 (略)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试行)》中的项目类型,符合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6月30日发布了《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滨环字[2021]38号),项目行业类别为N7723固体废物治理, (略) 生态环境准入总体清单与项目有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1-3项目与《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准入条件

项目情况


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1.1) (略) 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

(1.2)严格控制热电、氧化铝、电解铝项目,现有热电、氧化铝、电解铝项目应限制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

(1.3)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1.4)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1.5)尽快实施村庄搬迁,村庄搬迁安置之前,禁止在近距离布局污染较重、环境风险较大的项目。

(1.6)按照《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含水泥粉磨站)的项目等27类产业。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空间布局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 (略) 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

(2.2)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停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偷排偷放未经处理或者处理后不达标的污水。

(2.3)禁止稀释排放或者以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偷排工业废水。

(2.4)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对出水水质负责。

(2.5)按照《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强 VOCS污染防治。

(2.6)对开发区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环境风险防控

(3.1) (略) 环境风险防控准入要求。

(3.2)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3)进一步加强对区内企业的风险管理,完善开发区风险管理体系。

本项目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配备风险应急物资,并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 (略) 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

(4.2)严格执行《产业园区水的分类使用及循环利用原则和要求》(GB/T *-2018)能耗指标执行统一要求。

(4.3)加快推进开发区 (略) 建设,尽快实现热电等行业的中水回用,实现工业用新鲜水的降低。

(4.4)限采浅层地下水,禁采深层承压水。

本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准入要求。

(略) 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30日发布了《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滨政字[2021]50号),本项 (略) 临池镇,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略) 临池镇管控要求如下:

表1-4 (略) 临池镇管控要求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分析

空间布局约束

(1.1) (略) 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

(1.2)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定,控制养殖业发展规模和数量在合理范围内。

(1.3)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1.4)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必须严守,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杜绝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破坏。

(1.5)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

(1.6)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1.7)按照《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含水泥粉磨站)的项目等27类产业。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略) 临池镇总体规划;

本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类项目;

本项目符合生态红线要求;

本项目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内;

本项目符合《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具体见表1-2。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 (略) 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

(2.2)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本项目废气排放符合重点控制区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养殖项目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3.1) (略) 环境风险防控准入要求。

(3.2)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3)工业集聚区加强对区内企业的风险管理,完善区内风险防控体系,联防联控,组织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本项 (略) 环境风险防控准入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及储存。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 (略) 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

本项 (略) 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 (略) 临池镇管控要求。

4、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符合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确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经核实,本项目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因此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的规定,具备批准条件。

5、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 号符合性分析

表1-5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加强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管控

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厢等密闭方式运输;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车厢等封闭方式运输或苫盖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料场或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 (略) 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 (略) 定期洒水清 扫。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直接卸落至储存料场,装卸过程配备有效抑尘、集尘除尘设施,粉状物料装卸口配备密封防尘装置且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车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严禁喷溅,运输相关产品的车辆具备油气回收接口。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通过密闭厢式车辆运输进厂,吨包带储存,仓库内定期洒水降尘, (略) 。

符合

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

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料仓、储罐、容器、包装袋等方式密闭储存,料仓、储罐配置高效除尘设施;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密闭料仓、封闭仓库或建设 (略) 等方式进行规范储存,封闭仓库和露天料场内设有喷淋装置,喷淋范围覆盖整个料堆。所储存物料对含水率有严格要求或遇水发生变化的,在料场内安装有效集尘除尘设施。封闭仓库进出口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卷帘门、推拉门或自动感应门等,无车辆通过时将门关闭。 (略) 高度高于料场堆存高度,并对堆存物料进行严密苫盖。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上料口设置在封闭仓库内,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封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物料上料、输送、转接、出料和扒渣等过程中的产尘点采取有效抑尘、集尘除尘措施。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封闭式储库、料仓设置VOCs有效收集治理设施。含VOCs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 罐车等。

本项目原材料中废渣赤泥、页岩采用密闭吨包袋储存;

原料通过物料密闭输送管线送入破碎设备进行破碎处理;

块状物料采用密闭仓库储存;

仓库内定期洒水降尘;

仓库设置卷帘门,仓库内部设置 (略) ;

物料上料、运输等环节皮带通廊,并进行密闭,采用雾炮机定时洒水降尘;

项目不涉及VOCs产生及排放;

符合

加强生产环节管控

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生产车间地面 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洁,除电子、电气原件外,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清理 措施。厂内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污泥产生、暂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等产生VOCs或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封闭并进行收集处理。涉 VOCs 化(试) (略) 设置负压集气系统,对化(试)验室中产生的废气进行集中收集治理。

项目各装置均在密闭车间内,废气采用管道收集


加强精细化管控

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鼓励安装视频、空气微站等监控设 (略) ,用于企业日常自我监督,逐步实现无组织排放向精细化和可量化管理方式转变。

项目车间内加强日常管理,建立物料使用台账,记录使用回收情况,保存期限至少三年以上

符合

行业指导意见

矿石、料场设置 (略) 或封闭。石子、页岩、煤矸石、煤、粘土、矿渣、石膏、炉渣等封闭储存。熟料、粉煤灰、矿粉和除尘灰等密闭储存。石子、页岩、煤等物料破碎、筛分、搅拌、粉磨等设备采取密闭措施,并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袋装水泥包装下料口、装车点位和散装水泥装车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

本项目运材料采用密闭原料仓库储存,破碎、成型环节采取密闭,设施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对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

符合

6、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对现有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拆除燃煤设施,不再使用煤炭,采用天然气对生产过程中隧道窑进行供热。

表1-6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

鲁环委办[2021]30号文件中的主要内容

项目情况

淘汰低效落后产能

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到2025年, (略) (略) 沿线地区的钢铁产能应退尽退,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到70%以上;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严格项目准入,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污染物排放减量“五个减量”替代。有序推进“两高”项目清理工作,确保“三个坚决”落实到位,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炼油、*烯、对二*苯、煤制油气项目,一律不得建设。

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重点行业,不属于“两高”项目;

采用天然气对生产过程中隧道窑进行供热

压减煤炭消费量

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制定碳达峰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和余热利用,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到2025年,工业余热利用量新增1.65亿平方米。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进行替代。新、改、扩建熔化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原则上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重油。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煤炭,主要能源消耗为天然气、水、电

优化货物运输方式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港联运,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 (略) 、水路或管道为主的格局。PM2.5和O3 (略) ,新、改、扩建项目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应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支持砂石、煤炭、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水泥等年运输量*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改、扩) (略) 专用线。 (略) 专用线的,优先采用公铁联运、新能源车辆以及封闭式皮带廊道等方式运输。加快构建覆盖全省的原油、成品油、天 (略) 络,完成山东 (略) 及成品油管道建设。到2025年,大宗物料清洁运输比例大幅提升。

本项目使用的原料多为本地供给,距离较近以汽运为主

严格扬尘污染管控

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 (略) 。加强执法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本项目严格管控建设期扬尘,采用定期洒水。遮盖等措施进行扬尘防控

完善环境监管信息化系统

加快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移动源定位管控等信息数据集成应用,逐步提高污染溯源、问题诊断、应急响应能力。各市至少建成一处超级站,全省化工园区、大型石化企业具备VOCs组分自动监测能力, (略) 运行。

项目按要求进行定期自行监测

7、与《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鲁环发[2020]8号)符合性分析。

表1-7 《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鲁环发[2020]8号)符合性

具体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进入园区或工业聚集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重点区域严禁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 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工业炉窑。逐步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 (略) 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 烘干炉(窑)。2020年年底前,淘汰炉膛直径 3米(不含)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不属于重点行业,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

采用天然气对生产过程中隧道窑进行供热;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静电除尘+石灰石喷淋法脱硫+SNCR脱硝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符合

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对照新标准新要求落实有组织达标排放,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相 关行业排放标准和治理要求。涉及国家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和地区,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14号)、《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 (略)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 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和行业应全面达到国家及 我省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根据《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附件,项目炉窑属于焙(煅)烧炉(窑),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静电除尘+石灰石喷淋法脱硫+SNCR脱硝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经过工程分析,废气排放满足《建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

符合

第 (略) 规划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厂、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场、石灰窑、石子厂、砖瓦厂以及煤场。已建成的应当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或者关停。城市规划区外,前款所列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明确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根据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要求,采取抑尘、降尘措施,确保各项治污设施有效运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密闭;(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设置不低于规范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三)装卸物料采用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四)堆场地面、场(厂) (略) 硬化,场(厂)区绿化;(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厂;(六)在密闭的环境下生产,不能密闭的,采取吸尘、喷淋等措施。

本项 (略) 规划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项目原材料均储存于密闭原料库内,采用密闭吨包袋进行储存,原料库及厂区内均已硬化,设置雾炮机和喷淋设施定期对厂区和原料库进行喷淋降尘;

(略) ,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符合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厂内转移、搅拌、破碎、筛分、清理等过程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管理,采取密封、封闭等有效措施,所有进出厂区的物料应封闭运输,运输车辆应进行冲洗;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 (略) 等方式进行储存;物料装卸应设置抑尘喷洒设施 或收集处理设施;厂内物料转移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 输送,不能使用密闭方式的要采取抑尘或封闭措施;物料搅拌、破碎、筛分应封闭进行,并配套除尘设施。加强厂区降尘管理,增加厂区绿化覆盖率。加强窑炉生产烟尘无组织排放管理,生产工艺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 等措施,不得有可见烟尘外逸。

拟建项目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密闭车间内,原料及产品采用封闭车辆运输,物料装卸及中转采用封闭传送带或管道输送;

生产设备各产尘工序(破碎、成型环节)上方设置集气罩,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环保要求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背景及概况

(略) ,成立于2010-03-03,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尚贞民,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邹平县临池镇佛生村西南方向180m处,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非燃煤)、销售:烧结砖、透水景观砖、耐酸砖、陶瓷玻化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的项目除外);销售:热量表、采暖换热设备、泡沫玻璃砖、电缆桥架、耐酸砖、耐酸胶泥、防腐涂料、耐酸砌块、粘结剂、玻璃钢复合材料(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防腐保温工程施工;玻璃钢制品(管道、烟囱、贮罐、塔器设备及其他玻璃钢制品,不含特种设备)的设计、安装、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

(略) 前身为山东齐王 (略) 和山东京美思特洛 (略) 。

山东齐王 (略) 2009 (略)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了《新建泡沫玻璃砖、陶瓷玻化砖及电缆桥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09年12月30日通过邹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邹环管字【2009】110号);山东齐王 (略) 于2013年变更名称为山东京美思特洛 (略) , (略) 场原因,泡沫玻璃砖及电缆桥架部分生产线未进行建设,仅建设了年产2000m3陶瓷玻化砖生产线,编制了《新建2000m3/年陶瓷玻化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该项目于2013年2月10日通过邹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邹环管字【2013】11号)。

山东京美思特洛 (略) 于2017年变更名称为 (略) 。

一方面由于现有生产线 (略) 场需求,产品产量少,且煤炭的使用受到限制不符合环保要求。另一方面近年来滨州魏桥相关氧化铝生产企业产生的废渣赤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大且外 (略) 处理成本较高。经过企业调研和实验,该部分赤泥可以作为原材料生产烧结砖、透水景观砖、耐酸砖等产品,且原材料成本较低,来源明确。为了充分利用废渣赤泥,并且扩大企业生产规模, (略) 决定投资*元,建设“赤泥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利用原有原料储存制备车间、窑炉车间、办公室及其他公辅设施,拆除现有生产设备,购置安装搅拌机、粉磨机、成型机、干燥窑、隧道窑、管道天然气设备、智能机械手等,以废渣赤泥、页岩为原料,生产工艺为“上料、破碎、混料搅拌、成型、烧制”,建成后达到年产烧结砖*块、透水景观砖*块、耐酸砖*块的规模;同时燃料由煤气变更为天然气,更新环保设备,破碎机和成型机废气采用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隧道窑废气采用静电除尘+石灰石喷淋法脱硫+SNCR脱硝设备处理。该项目已于2021年7月在建。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赤泥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 (略) 临池镇佛生村西南方向180m处,项目南侧为 (略) ,西侧为邹平 (略) ,北侧为闲置养鸡场,东侧为邹平 (略) 。

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边现状关系详见附图2;

(5)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32%,项目总占地面积4669平方米,新建原料储存制备车间、窑炉车间、办公室及其他公辅设施。购置安装搅拌机、粉磨机、成型机、干燥窑、隧道窑、管道天然气设备、智能机械手等设备。项目组成详见下表。

表2-1项目工程一览表

工程组成

工程内容

备注

产品产能

年产烧结砖*块、透水景观砖*块、耐酸砖*块

/

主体工程

粉碎车间

1座,占地面积500平方米

拆除现有设备,增加破碎机、搅拌机、输送机、振动机等设备

已建成

机压成型车间

1座,占地面积500平方米

拆除现有设备,增加成型机、输送机、提升机等设备

隧道窑

2条,占地面积700平方米

拆除现有设备及燃煤设施,增加2条隧道窑,2条干燥窑,铺设天气然管道

辅助工程

办公室

1座,占地面积500平方米

已建成

储运工程

原料库

3座,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采用吨包袋储存废渣赤泥和页岩等原料

已建成

成品库

1座,占地面积600平方米

公用工程

供水

(略) (略) ,采用自来水,不增加供水设施,但增加用水量,供水能量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

依托现有

供电

(略) (略) 和10KV变压器,不增设供电设施,增加用电量

供气

采用天然气管道供应,目前厂区周围已铺设好天然气管道

已建成

环保工程

废水

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由周围农户清挖用作农肥

依托现有

废气

破碎废气

破碎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1排气筒(20m)排放

已建成

成型废气

成型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2排气筒(20m)排放

已建成

隧道窑烧结废气

隧道窑烧结废气经静电除尘+石灰法脱硫+SNCR脱硝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20m)排放

已建成

固体废物

固废分类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区位于各生产车间内部;

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位于车间东北角,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依托现有

噪声

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并对风机等噪声源采取室内安装、基础减振降噪等措施

已建成

事故水池

设置1座不小于180m3的事故水池

新建

4、生产规模

(1)产品方案

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烧结砖*块、透水景观砖*块、耐酸砖*块的规模。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2-2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产量

规格

产品质量标准

烧结砖

*块/年

(折合11.*t/a)

240mm*115mm*56mm

2.26kg/块

GB/T5101-2017

透水景观砖

*块/年

(折合0.*t/a)

240mm*115mm*56mm

2.29kg/块

GB/T*-2010

耐酸砖

*块/年

(折合2.*t/a)

240mm*115mm*56mm

2.24kg/块

GB/T8488-2001

(2)劳动定员

新增劳动人员50人,实行三班8小时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年工作7200小时。

5、主要生产设备

表2-3拟建项目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1

隧道窑

90米

1

新增

2

隧道窑

86米

1

3

干燥窑

90米

1

4

干燥窑

86米

1

5

搅拌机

/

5

6

破碎机

/

5

7

成型机

/

20

8

脱硫脱硝塔

/

1

9

湿式除尘器

/

1

10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

3

11

(略)

/

1

12

降尘雾炮机

/

5

13

潜水泵

/

5

14

3T叉车

/

2

15

3T/5T铲车各一

/

2

16

箱式气泵

/

2

17

原料输送机

/

20

18

立式提升机

/

10

19

原料振动机

/

10

20

喷淋装备

/

1

21

电器控制柜

/

30

22

半成品输送机

/

20

23

台钻

/

1

24

排烟机

/

4

25

助燃风机

/

4

26

冷却风机

/

4

27

配电柜

/

20

28

电动卷扬机

/

8

29

电动顶车机

/

4

30

空气压力罐

/

4

31

油压起重拖车机

/

8

合计

/

204

6、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表2-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备注

1

废渣赤泥

t/a

*

外购

2

页岩

t/a

*

外购

3

石灰

t/a

15

外购

4

片碱

t/a

75

外购

5

脱硝剂

t/a

15

外购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备注

1

kWh/a

*

(略)

2

t/a

*

(略)

3

天然气

m3/a

*

管道天然气

赤泥:从铝土矿中提炼氧化铝后排出的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含氧化铁量大,外观与赤色泥土相似,因而得名。但有的因含氧化铁较少而呈棕色,甚至灰白色。赤泥是一种不溶性残渣,可分为烧结法赤泥、拜尔法赤泥和联合法赤泥,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氧化钙、三氧化二铁等,根据周边使用同种赤泥做原料的同类型企 (略) 产品质量检验研究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测时间:2021年10月10日)显示,赤泥中三氧化二铝含量为8.39%,二氧化硅含量为32.62%,三氧化二铁含量为6.08%,氧化钙含量为41.62%,氧化钠含量为2.32%,水含量为8.77%,具体情况详见附件9。

页岩:由黏土脱水胶结而成的岩石。以黏土类矿物(高岭石、水云母等)为主,具有明显的薄层理构造。按成分不同,分炭质页岩、钙质页岩、砂质页岩、硅质页岩等。其中硅质页岩强度稍大,其余的较软弱,岩块抗压强度为19.61~68.65MPa或更低。浸水后易发生软化和膨胀,变形模量较小,抗滑稳定性极差。

7、平面布置

厂区大门位于厂区东侧中央,大门北侧为办公室,仓库位于厂区中央,窑炉车间位于厂区西侧,机压成型车间和破碎车间位于厂区西南侧,危废车间位于仓库西侧,一般固废储存区位于各车间内部。办公区与生产区不混用。厂区功能分区明确、流线组织合理,利于厂区管理。项目具体布置情况见附图4。

8、供水

(1)给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混料搅拌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厂区洒水降尘用水、原料库及车间抑尘用水、石灰石法脱硫用水,共用水*m3/a。

1)生活用水

职工人数50人,生活用水量为100t/a;

2)混料搅拌用水

项目建成后,原料混料搅拌用水量为4900t/a;

3)车辆冲洗用水

车辆冲洗用水量,根据生产经验,车辆冲洗水用量为3100t/a,其中40%蒸发损耗,补水量为1240t/a,60%经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回用量为1860t/a,无废水产生。

4)厂区洒水降尘用水

降尘用水量约为2t/d,年运行300d,则场地喷洒降尘用水量600t/a。

5)原料库及车间抑尘用水

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在料场、原料进料口、物料运输皮带等易产尘环节设置了水雾喷淋装置,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水雾喷淋装置用水量约为15t/d,则喷洒用水用水量为4500t/a。

6)石灰石喷淋设施补充水

项目脱硫设施为石灰石喷淋,采用石灰石浆液进行脱硫(水+石灰石配比),根据企业生产经验,石灰石喷淋装置用水量为2t/d,项目年运行300d,则石灰石喷淋用水为600t/a。石灰石喷淋用水损耗量为40%,损耗的水量需定期补充,则补水量为240t/a。其余水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

7)初期雨水量

根据《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T 3015-2019)中推荐的按降水量(15mm-30mm)与污染区面积的乘积计算初期雨水池容积,本项目区域降水量取15mm,污染区面积以5000m2计,则项目初期雨水量为75m3/次,排入事故水池,蒸发损耗20%,剩余60m3/a,一年按10次计,则初期雨水量为600m3/a,初期雨水水质简单,主要为SS,经沉淀后可用作车辆冲洗用水、场地喷洒降尘用水。

(2)项目排水

项目搅拌用水全部蒸发损耗;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厂区洒水降尘用水和原料库抑尘用水使用过程蒸发损耗;水膜除尘双碱法设施拆除不再使用;生活污水量按照用水量的60%,则生活污水量为60t/a,由周围农户清挖用作农肥。

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图如下:

图1项目水平衡图

9、供电

项目建设完成后用电量为1220kWh/a,由供 (略) 提供。

10、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2.32%,环保建设内容见下表。

表2-5工程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处理方式

投资(万元)

三同时进度

1

废气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石灰石脱硫+SNCR脱硝、集气管道、排气筒

80

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

噪声

隔音、减振

5

3

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15


合计

--

100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1、工艺流程图

(1)工艺流程

图2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

建成后项目三种产品采用相同工艺,根据客户要求通过调整原材料比例生产产品。

1)上料粉碎

将废渣赤泥、页岩按照一定比例混合,经密闭输送机输送至破碎机进行,确保出料粒径达到≤3mm的生产要求。

2)混料搅拌

破碎后的原料经过传送带(设置密闭皮带通廊)传送至搅拌机,搅拌过程需要加水搅拌,含水率控制在8%以下。

3)成型

经过加水搅拌后的物料通过传送带(设置密闭皮带通廊)传送至成型机中,成型机中设置砖坯模具,通过压力对搅拌后的含水物料进行压制成型,制作成砖坯。

4)烘干烧制

压制成型后的砖坯通过机械手进行码坯,通过轨道先进入干燥窑烘干,保证砖坯的干燥,干燥窑热源为隧道窑的余热,烘干温度控制在120-150℃。经过干燥的砖坯通过轨道送入隧道窑进行焙烧,焙烧采用天然气燃烧进行供热,焙烧温度为900-1000℃,烧结完成后的砖坯经过自然冷却后出窑得到成品,运输至成品库进行储存待售。

表2-6 项目隧道窑主要技术参数一览表

干燥窑

隧道窑

项目

单位

技术参数

项目

单位

技术参数

数量

2

数量

2

年产量

万块

7000

年产量

万块

7000

烘干温度

120-150

焙烧温度

900-1100

烘干周期

h

24-30

焙烧周期

h

33-36

年生产批次

200

年生产批次

200

每批次产能

万块

35

每批次产能

万块

35

(2)产污环节

产污环节见下表。

表2-7产污环节一览表

类别

产污环节

污染物

治理措施

排放口

废气

粉碎废气

颗粒物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20m排气筒排放

DA001

成型废气

颗粒物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20m排气筒排放

DA002

隧道窑废气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静电除尘+石灰石脱硫+SNCR脱硝处理后经过20m排气筒排放

DA003

物料运输、储存

颗粒物

雾炮、车间围挡、沉降

/

废水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旱厕收集后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挖用作农肥

/

固废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收集的粉尘

回用于生产

破碎环节

下脚料

烧制环节

不合格品

环保设备

脱硫石膏

设备维护和保养

废机油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机油桶

噪音

生产设备、风机等

dB(A)

院墙隔音、隔声减振降噪

拟建项目废气走向见下图:

图3项目废气走向图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1、现有项目情况

(略) 前身为山东齐王 (略) 和山东京美思特洛 (略) 。山东齐王 (略) 2009 (略) 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了《新建泡沫玻璃砖、陶瓷玻化砖及电缆桥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09年12月30日通过邹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邹环管字【2009】110号);山东齐王 (略) 于2013年变更名称为山东京美思特洛 (略) , (略) 场原因,泡沫玻璃砖及电缆桥架部分生产线未进行建设,仅建设了年产2000m3陶瓷玻化砖生产线,编制了《新建2000m3/年陶瓷玻化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该项目于2013年2月10日通过邹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邹环管字【2013】11号)。

2、现有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现有项目已拆除,不再排污,因此本次评价不再对现有项目进行分析。

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X4001U(行业类别: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为简化管理,并填报了2020年及2021年执行报告。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本次评价基准年设置为2020年,根据山东省滨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0年)》, (略)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情况如下:

表3-1 (略) 2020年空气质量环境状况

污染物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0.47

达标

NO2

1.05

不达标

PM10

1.56

不达标

PM2.5

1.60

不达标

CO

0.53

达标

O3

1.33

不达标

(略) SO2、CO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NO2、PM10、PM2.5、O3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

2021年6月30日, (略) 人民政府印发《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滨政字[2021]50号),文件指出:到2025年,省控及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达到国家、省分解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国控优良水体比例不小于40%,城市(含县城、市属开发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水环境生态系统基本恢复;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市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43微克/立方米;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省控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市控重点河流基本恢复水环境功能,重点地表水体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市控断面全部消除V类水质断面,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市PM2.5年平均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地表水

本项目最近地表水为白泥河,属于孝妇河支流,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划分,孝妇河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域。本次评价收集了2020年1月~6月孝妇河例行监测数据,见下表。

表3-2孝妇河例行监测数据一览表

监测时间

孝妇河

COD(mg/L)

氨氮(mg/L)

溶解氧(mg/L)

pH

2020.1

26.9

0.865

9.64

7.13

2020.2

27.7

0.978

9.23

7.14

2020.3

26.6

0.658

10.6

7.17

2020.4

28.5

0.297

7.55

7.11

2020.5

30.7

0.541

7.69

7.11

2020.6

28.3

0.459

8.36

7.15

标准值

≤40

≤2.0

≥2

6-9

由上表可知,2020年1月~6月孝妇河例行监测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要求

3、环境噪声

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2017年2月7-8日山东安和安 (略) 对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四个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1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2dB(A),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不需监测声环境质量现状。

4、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生产厂区已经进行硬化处理,能够有效阻断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可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5、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所在地主要植被类型是一些农田、野生杂草、灌木等,还有一些人工速生杨树;野生动物较少,无珍稀濒危动物,生态环境一般。

6、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

环境

保护

目标

据现场勘察,确定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3-1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类别

保护目标

方位

厂界距离(m)

保护级别

大气环境

佛生村

NE

18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5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

《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

地下水

本项目厂界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

地表水

白泥河

(孝妇河支流)

N

66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一、废气

破碎、成型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隧道窑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氟化物:3mg/m3;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无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二、噪声

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三、固废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

总量

控制

指标

1、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

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四十五、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77中103、环境治理业772”,本次扩建项目不属于“专业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含焚烧发电)的,专业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含焚烧 发电)的”,因此本项目无需进行排污许可管理。

2、总量控制对象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9】132号)等文件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及VOCs实行总量替代原则。本项目需要申请的总量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3、总量指标申请

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1.424t/a、SO2:1.251t/a、NOx:3.204t/a。

倍量替代后项目所需申请总量指标为颗粒物:2.848t/a、SO2:2.502t/a、NOx:6.408t/a。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本项目施工期工程建设主要为隧道窑、干燥窑建设,材料及设备运输、设备安装等。施工过程中各项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有:施工期废气、施工废水、机械噪声、固废等。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土建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燃油排放的废气。施工过程中,各种机械以及车辆燃油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其主要成分为CO、NOx等。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鲁环函[2012]179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证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降低对项目区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在项目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1)工程开工前,在工地边界设置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施工工 (略) 径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防止机动车扬尘;

(2)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运送砂石、渣土、垃圾等物料的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

(3)在施工工地内堆放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设置围挡或者围墙, (略) 或者防尘布,配合定期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4)易产生扬尘的土方工程施工时洒水压尘;

(5)施工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 (略) 或者防尘布;

(6)在建筑物、构筑物、 (略) 上运送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洒;

(7)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负责工 (略) 的保洁与清洗责任;

(8)施工工地闲置2个月以上的,对其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施工期在严格采取防治措施后,大大降低扬尘的产生,并且由于污染源较为分散,且每天排放的量相对较少,因此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是餐饮污水、粪便污水等,主要污染物是COD、氨氮等,建筑污水包括砂石冲洗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车辆冲洗水等,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泥沙与悬浮物(浓度在600mg/L左右),另有少量油污,基本无有机污染物。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污染影像随之结束。

3、噪声

不同施工阶段(土石方、打桩、结构、装修),推土机、挖土机、各种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各种机械设备及运输材料的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①建设单位施工从行政主管部门取得施工噪声许可,提前告之公众,禁止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振动及打桩的施工工作,确因施工特殊要求需夜间施工的,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查同意后施工。

②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区,高噪音施工设备如混凝土搅拌机、土石挖掘机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位置;

③土石方施工阶段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噪声源,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以缓解其影响;

④施工过程中,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运输车辆降低车速,安排合 (略) 线,夜间严禁鸣笛;

本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建设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精心设计施工进度,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将项目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固废为施工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对废木材、金属、玻璃、塑料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由环卫部门处运,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项目施工期间抛弃的废土较少,表层土壤可妥善堆积在施工场地内的空地上,待建设完成后作为绿化用土,无多余土方量,施工单位自行消化,不随意丢弃,不会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按时清运处理。

综上所述,施工期环境影响是局部的、短暂的,施工结束后影响消失。本项目采取以上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表4-1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源强核算结果一览表

产污环节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

种类

产生量t/a

产生浓度mg/m3

治理设施

处理能力(m3/h)

收集效率

去除效率

是否可行技术

排放形式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3

国家及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达标情况

名称

浓度限值mg/m3

速率限值kg/h

破碎

DA001排气筒

颗粒物

7.245

50.31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

90%

91%

有组织

0.587

0.082

4.08

DB37/2373-2018

10

/

达标

成型

DA004排气筒

颗粒物

7.245

55.9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

90%

91%

有组织

0.587

0.082

4.53

DB37/2373-2018

10

/

达标

隧道窑

DA003排气筒

颗粒物

2.5

15.78

静电除尘

*

100%

90%

有组织

0.25

0.035

1.58

DB37/2373-2018

10

/

达标

SO2

2.085

13.16

石灰石脱硫

*

100%

40%

有组织

1.251

0.174

7.89

DB37/2373-2018

50

/

达标

NOx

8.01

50.56

SNCR脱硝

*

100%

60%

有组织

3.204

0.445

20.23

DB37/2373-2018

100

/

达标

氟化物

7.61

48.0

砖坯吸附

*

100%

95%

有组织

0.381

0.053

2.41

DB37/2373-2018

3

/

达标

未收集到的

厂界

颗粒物

1.815

/

/

/

/

/

/

无组织

1.815

/

/

DB37/2373-2018

1.0

/

达标

排放口信息及检测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确定项目自行监测频次如下:

表4-2废气排放口信息及检测要求信息表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类型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气筒参数

污染物种类

执行标准

排放限值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经度(°)

纬度(°)

高度

(m)

出口内径

(m)

排气温度

(℃)

浓度(mg/m3

速率(kg/h)

DA001

废气排放口

一般排放口

117.744

36.706

15

0.8

25

颗粒物

DB37/2373-2018

10

/

排气筒进出口

颗粒物

1次/年

DA002

废气排放口

一般排放口

117.744

36.705

15

0.8

25

颗粒物

DB37/2373-2018

10

/

排气筒进出口

颗粒物

1次/年

DA003

废气排放口

一般排放口

117.744

36.705

20

2.0

40

颗粒物

DB37/2373-2018

10

/

排气筒进出口

颗粒物、SO2、NOx、氟化物

1次/半年

SO2

DB37/2373-2018

50

/

NOx

DB37/2373-2018

100

/

氟化物

DB37/2373-2018

3

/

厂界

/

/

/

/

/

/

/

颗粒物

DB37/2373-2018

1.0

/

厂界

颗粒物

1次/年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本次环评废气产生源强依据如下:

表4-3废气产生源强计算依据

废气

源强

依据

烧结废气

颗粒物

0.425kg/万块标砖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系数”

二氧化硫

0.354kg/万块标砖

氮氧化物

1.36kg/万块标砖

氟化物

废渣赤泥氟化物含量约(以F-计)为50mg/L

《景英仁等.赤泥的基本性质及其工程特性,山西铝厂,2001年第4期》

页岩含量约(以F-计)为0.005%

类比广西右江矿务局砖厂页岩含氟量分析报告

破碎、成型

颗粒物

1.23kg/万块标砖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系数”

本项目产品烧结砖产能为*块/年,标砖的体积为240毫米×115毫米×53毫米,本项目产品体积为240毫米×115毫米×56毫米,产品与标砖比例为(1:0.95),则本项目产品换算为标准砖为*块/年。

1)隧道窑烧结废气

项目隧道窑烧结过程中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渣赤泥和页岩在焙烧过程中会产生氟化物。

①颗粒物、SO2、NOx产生量核算

颗粒物、SO2、NOx产生量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系数”中“窑炉废气(天然气)”产污系数,颗粒物取0.425kg/万块标砖,SO2取0.354kg/万块标砖,NOx取1.36kg/万块标砖。本项目产品产能为*块标砖/年。隧道窑废气中颗粒物产生量为2.5t/a,二氧化硫产生量为2.085t/a,氮氧化物产生量为7.61t/a。

②氟化物产生量核算

项目所使用的赤泥和页岩中含有氟化物,根据《景英仁等.赤泥的基本性质及其工程特性,山西铝厂,2001年第4期》,赤泥氟化物含量约(以F-计)为50mg/L,赤泥的密度为7.6kN/m3(775.51kg/m3),项目赤泥用量为*t/a,根据核算,项目废渣赤泥中的氟化物含量为2.71t/a;页岩氟化物含量约(以F-计)为0.005%(类比广西右江矿务局砖厂页岩含氟量分析报告,页岩中含氟量百分比为0.005%),页岩用量为*t/a,则页岩中氟化物含量为4.90t/a。隧道窑焙烧废气中氟化物主要来源于废渣赤泥和页岩中氟元素反应产生的HF、SiF4等。

根据《杨林军等.钙基物料在砖坯烧制过程中固氟特性的研究[J]. 环境科学学报,2002年5月,第22卷第3期》和《杨林军等.烧结砖生产中氟的逸出及钙基废渣固氟特性研究[J].重庆环境科学,2002年8月,第24卷第4期》,砖坯烧制过程中,氟逸出的初始温度约为600℃,大部分氟在约800℃至砖坯发生明显烧结的温度内逸出,逸出的氟化物以HF为主(占90%以上),SiF4主要由形成的HF再与含硅成分反应产生。在烧结砖生产中,保温带、焙烧带产生的含氟烟气通常先流向干燥带、预热带干燥预热砖坯,此处的砖坯可吸附烟气中的氟化物;一般被吸附的氟化物(以HF为主)会与砖坯中CaO反应生成CaF2,当砖坯进入焙烧带、保温带烧制时,仅有极少数CaF2分解释出HF,其余部分则存留于砖中(特别是砖的表层)。项目废渣赤泥、页岩等原料中CaO、MgO、SiO2等碱性物质,可以起到较好的固氟作用,同时考虑湿砖坯对烟气中氟化物的吸附作用,本评价砖坯存氟率按70%计算。项目废渣赤泥中氟化物含量为2.71t/a,页岩中氟化物含量为4.90t/a,经核算,隧道窑废气中氟化物(以F计)产生量为7.61t/a。

③去除效率

项目废气经收集后采用静电除尘+石灰石喷淋法+SNCR脱硝设施(颗粒物处理效率90%,二氧化硫处理效率取40%,氮氧化物处理效率取60%,氟化物处理效率取95%)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设计风机风量为*m3/h。

④废气排放情况

颗粒物排放量0.25t/a,排放速率0.035kg/h,排放浓度1.58mg/m3;SO2排放量1.251t/a,排放速率0.174kg/h,排放浓度7.89mg/m3;NOx排放量3.204t/a,排放速率0.445kg/h,排放浓度20.23mg/m3;氟化物排放量0.381t/a,排放速率0.053kg/h,排放浓度2.41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氟化物:3mg/m3)。

2)破碎区废气

项目破碎区破碎原材料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废渣赤泥为干性粉料,页岩为块状岩石,原料进场后破碎环节为一次破碎,破碎方式为高速细碎。污染物产生量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系数”中“破碎、筛分、成型、干燥等”环节产污系数,颗粒物取1.23kg/万块标砖,设计风机风量为*m3/h。本项目产品产能为*块标砖/年。则破碎区颗粒物产生量为7.245t/a。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处理效率9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废气排放情况为:颗粒物排放量0.587t/a,排放速率0.082kg/h,排放浓度4.08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

3)成型废气

项目成型区成品成型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污染物产生量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系数”中“破碎、筛分、成型、干燥等”环节产污系数,颗粒物取1.23kg/万块标砖,设计风机风量为*m3/h。本项目产品产能为*块标砖/年。则成型区颗粒物产生量为7.245t/a。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处理效率9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

废气排放情况为:颗粒物排放量0.587t/a,排放速率0.082kg/h,排放浓度4.08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

5)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收集到的颗粒物;物料储存废气;运输废气。

①未收集的废气

由前文分析可知,项目破碎区未收集的颗粒物为0.725t/a;成型区未收集的颗粒物为0.725t/a。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总量为1.45t/a。

②原料储存运输及装卸粉尘

装卸粉尘

生产过程中采取铲装时文明装卸,减少物料落差,且对原料喷洒水等措施可有效防止粉尘的产生。参照秦皇岛码头装卸起尘量计算公式计算,

Q=1133.33×v1.6×h1.23×e(-0.28w)

式中:Q:装卸起尘量,kg/a;

h:物料落差,取 1.0m;

v:气象平均风速,室内0.5m/s;

w:含水率,10%。

经计算得,装卸起尘量约为0.94t/a。项目物料卸料过程均在原料库或车间内部进行,且建设单位采取原料库和车间全封闭、定期清扫地面积尘、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车间阻隔、洒水降尘等措抑尘效率按80%计,则装卸粉尘排放量为0.188t/a。

堆场起尘

本项目原料堆料场进行密闭并进行定期喷水、保持物料表层湿润、含水率≥10%,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起尘量大大减少。参照采用清华大学在霍州电厂现场试验的模式计算本项目沙堆起尘量:

Q=11.7×U2.45×S0.345×e-0.5w

式中:Q -堆场起尘强度,mg/s;

U -地面平均风速,m/s;室内取0.5m/s;

S -堆场面积,m2;堆场面积取3600m2

W -物料含水量,取10%。

根据上式计算得,料场的起尘量为34.36mg/s、年起尘量为0.891t/a。项目堆场均设置在原料库或车间内部,且建设单位采取原料库和车间全封闭、定期清扫地面积尘、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车间阻隔、洒水降尘等措抑尘效率按80%计,则堆场起尘排放量为0.178t/a。

③车辆运输废气

厂区内多数原料及产品通过车辆运输的方式进行周转运输, (略) ,来控制车辆进出厂区的扬尘,厂内运输主要为原料运输,车辆装卸均在原料仓库内进行,装卸过程进行水雾喷淋抑尘。场外运输严格按照要求确定 (略) 线,避开敏感区,经处理措施处理后,可极大降低车辆运输废气的产生,本次环评不再对该环节废气进行定量分析。

无组织控制措施汇总

1)原料仓库内设置水雾喷淋装置,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2)原料仓库内各料堆上布设抑尘帆布,防止粉尘逸散;

3)原料仓库物料运输采用封闭皮带方式的运输,在皮带进出口进行水喷淋,增加湿度;

4) (略) ,控制车辆进出厂区的扬尘;

5)合理 (略) 线,避开敏感区域。

(2)排放口情况一览表

表4-4排放口情况一览表

产污环节

排放口编号

高度m

内径m

温度℃

类型

地理坐标

经度

纬度

破碎

DA001排气筒

15

0.8

25

一般排放口

117.742

36.707

成型

DA002排气筒

15

0.8

25

一般排放口

117.742

36.708

隧道窑

DA003排气筒

20

2.0

40

一般排放口

117.743

36.708

(2)排放口情况一览表

表4-5排放口情况一览表

产污环节

排放口编号

高度m

内径m

温度℃

类型

地理坐标

经度

纬度

破碎

DA001排气筒

15

0.8

25

一般排放口

117.742

36.707

成型

DA002排气筒

15

0.8

25

一般排放口

117.742

36.708

隧道窑

DA003排气筒

20

2.0

40

一般排放口

117.743

36.708

(3)达标排放情况分析

①DA00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量0.25t/a,排放速率0.035kg/h,排放浓度1.58mg/m3;SO2排放量1.251t/a,排放速率0.174kg/h,排放浓度7.89mg/m3;NOx排放量3.204t/a,排放速率0.445kg/h,排放浓度20.23mg/m3;氟化物排放量0.381t/a,排放速率0.053kg/h,排放浓度2.41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氟化物:3mg/m3);

②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量0.587t/a,排放速率0.082kg/h,排放浓度4.08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

③DA00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量0.587t/a,排放速率0.082kg/h,排放浓度4.08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

(4)废气监测要求

环境监测计划的制定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项目环境保护监测计划见表4-2。

(5)非正常工况

非正常工况是指工艺运行中所有生产运行技术参数未达到设计范围的情况。包括生产运行阶段的开停车、检修,工艺设备的运转异常、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的效率、一般性事故和泄漏,以及发生严重的环境事故等。

就拟建项目来讲,主要考虑环保系统出现故障时的废气排放情况,经现场调查,拟建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是由于停电、设备故障等原因,环保设备出现故障后废气去除率降低,导致污染物在一段时间内排放量增加。

针对上述情况,本环评建议项目方采取如下措施:

①发生停电时及时转 (略) ;

②对废气处理设施认真保养维护,定期进行检修,最大程度减少设备发生故障的可能性;

③开车前,废气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再开车,同时逐渐扩大产能;停车时逐步降低产能,并直到全部停后再停环保设施。确保由于开停车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发生非正常工况排放时,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6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源强

事故源

污染物

排放速率kg/h

排放浓度mg/m3

持续时间

频次

排放量kg/a

应对

措施

DA001

颗粒物

1.006

50.31

1h

1次/a

1.006

停车检修

DA002

颗粒物

1.006

55.9

1h

1次/a

1.006

停车检修

DA003

颗粒物

0.347

15.78

1h

1次/a

0.347

停车检修

二氧化硫

0.29

13.16

1h

1次/a

0.29

氮氧化物

1.113

50.56

1h

1次/a

1.113

氟化物

1.057

48.0

1h

1次/a

1.057

由上表看出,非正常排放时各排气筒颗粒物排放均超标,DA003的氟化物也超标,不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标准要求,由于发生非正常工况排放次数较少,且排放时间较短,建设单位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长期影响。

2、废水

项目搅拌用水全部蒸发损耗;车辆冲洗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量按照用水量的60%,则生活污水量为60t/a,由周围农户清挖用作农肥。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压级约在70~85dB(A)之间。

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为:

(1)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2)对振动较大的设备考虑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

(3)利用建(构)筑物隔声降噪,厂房装隔声门窗。

(4)加强对高噪音设备的维护和监管,确保高噪音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异常噪声。

(5)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避免出现异常噪声。

另外,为保证项目建成后噪声达标排放,应增加以下防治措施:

(1)对高噪声设备增设隔声罩;

(2)合理布局:要求将噪声较高设备布设在生产车间中部;

(3)增加绿化:在厂房、厂区四周种植隔音降噪的高大树种,如杨树、松柏、女贞等。

采用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可减少10~20dB(A)的噪声级,厂房隔声墙、隔声窗隔声可达到20~30dB(A)的隔声量。

项目噪声源治理措施及效果如下:

表4-7主要噪声设备噪声治理措施及效果表[Leq,dB(A)]

序号

噪声源

设备名称

台数

源强

叠加值

降噪措施

降噪效果

等效到车间外声级

持续时间

1

生产

车间

隧道窑

1

75

95.2

隔声、减振

40

55.2

24小时

2

隧道窑

1

75

3

干燥窑

1

80

4

干燥窑

1

85

5

搅拌机

5

90

6

破碎机

5

90

7

成型机

20

80

8

(略)

1

75

9

降尘雾炮机

5

75

10

潜水泵

5

80

11

3T叉车

2

85

12

3T/5T铲车各一

2

85

13

箱式气泵

2

85

14

原料输送机

20

85

15

立式提升机

10

90

16

电动提升机

2

90

17

原料振动机

10

90

18

半成品输送机

20

80

19

台钻

1

85

20

降温风扇

22

80

21

排烟机

4

85

22

助燃风机

4

80

23

冷却风机

4

80

24

电动卷扬机

8

90

25

电动顶车机

4

90

26

空气压力罐

4

80

27

油压起重拖车机

8

90

1)噪声影响预测分析

预测模式

基准预测点噪声级叠加公式:

Lpe =10×lg[]

式中:Lpe—叠加后总声级,dB(A)。

Lpi—i声源至基准预测点的声级,dB(A)。

n—噪声源数目。

用上述公式计算出各噪声源点至基准预测点的总声压级,然后以基准预测点的噪声强度为工程噪声源强。

计算预测点的声级:

式中:——距声源处的A声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

Adiv——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div=20lg(r/r0);

Abar——遮挡物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

Aatm——空气吸收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量dB;

Aexc——附加A声级衰减量dB,Aexc =5lg(r-r0)。

2)预测结果和分析

根据拟建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的位置,利用以上预测模式和参数计算确定了各主要噪声源对厂界1m的噪声贡献情况。主要噪声源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情况见下表。

表4-8主要噪声源对厂界声级贡献情况表

序号

排放源

源强

dB(A)

距最近厂界直线距离(m)

西

1

车间

55.2

28

47

1

1

序号

排放源

源强

dB(A)

项目对最近厂界贡献值dB(A)

西

1

车间

55.2

38.95

25.31

55.2

55.2

经过预测,拟建项目设备噪声采用上述隔声、减震措施后,经过厂区距离衰减,拟建项目噪声最大贡献值为55.2dB(A),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因此,拟建项目在做好噪声治理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3)监测要求

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5.4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相关要求:

表4-9厂界噪声监测要求

监测项目

监测方位

监测频次

厂界昼间、夜间噪声

四方向厂界外1m

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

4、固废

项目固废为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破碎环节产生的下脚料,除尘器收尘,脱硫石膏,废机油,废机油桶。

(1)不合格品

根据企业生产经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约为1000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下脚料

根据企业生产经验,项目破碎环节产生的下脚料量为53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3)除尘器收尘

根据前文工程分析计算,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11.87t/a,该部分收尘均为原材料,均回用于生产。

(4)脱硫石膏

项目脱硫设备处理废气SO2过程中会产生脱硫石膏,根据企业生产经验,脱硫石膏年产生量约为5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5)废机油

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废,(危废类别:HW08,危废代码900-249-08),产生量约0.01t/a,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6)废机油桶

废机油桶属于危废(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41-49),产生量约为0.02t/a,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表4-10项目废物产生及排放一览表

产污环节

名称

属性

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名称

物理形状

环境危险特性

年产生量

贮存方式

利用处置方式或去向

利用或处置量

破碎过程

下脚料

一般工业固废422-000-99

废料

固态

/

53t/a

袋装

回用于生产

530t/a

生产过程

不合格品

一般工业固废422-000-99

不合格品

固态

/

1000t/a

袋装

回用于生产

1000t/a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收集的粉尘

一般工业固废422-000-99

颗粒物

固态

/

11.87t/a

袋装

回用于生产

11.87t/a

环保设备

脱硫石膏

一般工业固废422-000-99

CaSO4

固态

/

5t/a

袋装

收集后外售

5t/a

设备维护

废机油

危险废物900-249-08

废矿物油

固态

T,I

0.01t/a

桶装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0.01t/a

设备维护

废机油桶

危险废物900-041-49

废矿物油

固态

T/In

0.02t/a

托盘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0.02t/a

表4-11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吨/年)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机油

HW08

900-249-08

0.01t/a

设备维护

液态

废矿物油

1年

T,I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

废机油桶

HW49

900-041-49

0.02t/a

设备维护

液态

废矿物油

1年

T,I

表4-1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场所名称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位置

占地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1

危废仓库

废机油

HW08

900-249-08

车间东北角

10m2

桶装

0.5t

1年

2

废机油桶

HW49

900-041-49

桶装

0.5t

1年

项目在车间东北角设置10m2的危废暂存库,本次环评针对危废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①危废暂存库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进行防渗工程设计施工,并配备消防设备。

②存储容器做到防腐、防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③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10.4要求对危险废物设置专人管理和登记,建立危险废物储存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理情况,台账保存期限不小于3年。

④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负责转运处理,企业不得私自转运。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本次改建项目依托厂区内现有危废间,根据厂区现有及在建项目环评以及现场踏勘,危废库内已全部做重点防渗处理,各类危废分类明确,未出现与其他杂物混存现象,现有项目危废储存、转移台账清晰,项目厂区内危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与拟建项目危废种类相同,依托现有危废间可行。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环境管理要求

a)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台账记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

b)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

c)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d)生产设施运行情况,记录统计时段内的只要产品产量

e)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等

5、地下水、土壤

项目厂区内设有危废库、事故池、循环水池、生产区等区域,为切实保障地下水、土壤不受到污染,建设项目需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6、生态

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7、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性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可能性,其特点是危害大、影响范围广、发生概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本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本项目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环境影响及其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1)风险调查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为天然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天然气为易燃易爆气体,天然气的危险特性和理化性质如下表:

表4-13天然气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

标识

中文名:天然气[含*烷,压缩的];沼气

危险货物编号:*

英文名:natural gas,NG

UN编号:1971

分子式:/

分子量:/

CAS号:8006-14-2

理化性质

外观与性状

无色无臭气体。

熔点(℃)

/

相对密度(水=1)

0.415

相对密度(空气=1)

0.55

沸点(℃)

-161.5

饱和蒸气压(kPa)

/

溶解性

微溶于水,溶于*醇、*醚。

毒性及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

吸入。

毒性

LD50:

LC50:

健康危害

天然气主要由*烷组成,其性质与纯*烷相似,属“单纯窒息性”气体,高浓度时因缺氧而引起窒息。空气中*烷浓度达到25%~30%时,出现头昏、呼吸加速、运动失调。

急救方法

应使吸入天然气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当呼吸失调时进行输氧;如呼吸停止,应先清洗口腔和呼吸道中的粘液及呕吐物,然后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略) 急救。

燃烧爆炸危险性

燃烧性

易燃

燃烧分解物

/

闪点(℃)

/

爆炸上限(v%)

15

引燃温度(℃)

537

爆炸下限(v%)

5.3

危险特性

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明火着火、爆炸危险。与五氟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溴、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

储运条件

与泄漏处理

储运条件:储存在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或大型气柜,远离容易起火的地方。与五氟化溴、氯气、二氧化氯、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氧化剂隔离储运。泄漏处理:切断火源,勿使其燃烧,同时关闭阀门等,制止渗漏;并用雾状水保护阀门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防毒面具与手套。对残余废气或钢瓶泄漏出气要用排风机排至空旷地方。

灭火方法

用泡沫、雾状水、二氧化碳、干粉。

项目使 (略) 政管道天然气,厂区内不储存。

(2)环境风险潜势初判与评价等级划分

1)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中规定,对本项目Q值进行计算。

Q=q1/Q1+q2/Q2+……+qn/Qn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表4-14Q 值划分

序号

Q值划分

1

Q<1

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2

Q≧1

1≤Q<10

10≤Q<100

Q≥100

拟建项目所用天然气为天然气管道输(DN100)送,不在厂区储存,管道在线量为2.4m3,密度为0.7174kg/m3,经换算后为0.0017t,天然气临界量为10吨,因此Q=0.*。

2)评价等级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可知,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见下表:

表4-15 评价工作等级

环境风险潜势

IV、IV+

III

II

I

评价工作等级

简单分析a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根据公式计算,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1,因此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可进行简单分析,不需设评价范围。

(3)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位于项目厂区东北方向180m的佛生村,厂界四周多为厂区,远离人口密集区。

(4)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风险识别,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事故如下:

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是天然气管道泄漏,遇明火或发生火灾及爆炸事故,以及引起的次生伴生污染。

通过对环境风险物质的筛选和工艺流程识别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

表4-16厂区危险单元及风险类型一览表

序号

危险单元

风险源

主要危险物质

环境风险类型

环境影响途径

可能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

1

隧道窑

隧道窑

天然气

泄漏、火灾、

爆炸

大气、地表

水、地下水

周围居民区及企事业单位、地下水等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加强日常管理,设置天然气泄漏自动报警系统和阀门自动切断、关闭系统;

②管道天然气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关闭上下游截止阀、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露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

③火源防范措施: (略) 电线和相关设备加强检查和维修,所有照明灯具也应采用密闭型;生产过程中做好火灾防护工作,禁止在工作区吸烟、点火。

④依托现有的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对消防措施定期检查,保证消防措施的有效性,并定期组织演练。消防器材主要有干粉灭火器和灭火器、国标消防栓。设置现场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周围消防栓应标明地点。

⑤三级防控体系的设置

1)一级防控措施

第一级防控措施是在厂区设置事故废水导流系统,构筑环境安全的第 (略) ,将事故水切换到处理系统,防止事故水外流造成的环境污染。

2)二级防控措施

第二级防控措施是在厂区设置事故水池,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事故废水量的确定

事故废水量参考《石油化工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T3024-2017)中计算公式确定,具体公式如下:

VT=(V1+V2-V3max+V4+V5

式中:VT为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m3);

(V1+V2-V3max为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取大值(m3);

V1为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3),本项目取0;

V2为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消防水量(m3);

V2=ΣQwi×twi

Qwi为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

twi为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等有关规定确定,消防用水量取30L/S,火灾延续时间按1h计,计算得出,消防设施给水量:V2=108m3

V3为发生事故时可以传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本项目取0;

V4为发生事故时仍应进入该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量(m3),本项目取0;

V5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V5=10qf

q=年平均降雨量/年平均降雨日数mm(取值8.5mm)、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以5000m2计,本项目可能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为0.5ha),计算得出,V5=42.5m3

综上,本项目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水量最大为150.5m3,建议设置1座不小于180m3的事故水池。

3)三级防控措施

第三级防控措施是对厂区雨水总排口设置切断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 (略) 进入地表水水体。

(6)风险事故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采取如上措施后,项目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即使发生火灾,也可利用配备的灭火器、消防砂等应急救援物资,及时有效地控制火灾的蔓延,将火灾损失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对厂区外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因此,在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拟建项目生产是安全可靠的,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在事故发生率、损失和环境影响方面能达到可接受水平

8、电磁辐射

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进行电磁辐射评价。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破碎DA001排气筒

颗粒物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排放标准

成型DA002排气筒

颗粒物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排放标准

隧道窑DA003排气筒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静电除尘+石灰石脱硫+SNCR脱硝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排放标准

厂界

无组织颗粒物

雾炮机、车间围挡、沉降等措施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3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地表水环境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旱厕处理后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挖用作农肥

/

声环境

机械设备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建筑消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电磁辐射

固体废物

①脱硫石膏、不合格品、破碎下脚料、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

②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处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防渗分区要求,对各构筑物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危废库、仓库、生产区设置为禁火区,并设置泄漏收集措施。厂房内配备足量灭火设备,加强日常巡查,对职工做好安全教育培训。项目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 (略) 进入地表水水体。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本项目在竣工后应实施以下验收办法:

1)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对照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决定,对项目情况、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等开展自查,建设项目在调试前编制完成《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公开;

2)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编织《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的机构需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严格按照取得的资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中规定的产品类别)开展检测活动,并对验收监测的规范性和验收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报原审批环评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经现场踏勘后出具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意见。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意见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逐一检查是否存在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方可提出验收意见。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提出验收意见。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在提出验收意见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议等方式,协助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形成建设项目验收意见,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5)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略) ,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2、环境信息公示

企业按要求做好环境公示信息牌,明确以下信息:

1)运行期间废水、废气、固废治理措施运行情况,是否达标排放;

2)各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3、排入许可证要求

项目完成后,需及时(排污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手续,确保持证排污。


六、结论

项目建成运行后,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影响,通过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合理、有效环保措施,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颗粒物

0.36t/a

/

/

1.424t/a

0.36t/a

1.424t/a

+1.064t/a

二氧化硫

0.67t/a

/

/

1.251t/a

0.67t/a

1.251t/a

+0.581t/a

氮氧化物

2.32t/a

/

/

3.204t/a

2.32t/a

3.204t/a

+0.884t/a

氟化物

0



0.381t/a

0

0.381t/a

+0.381t/a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破碎下脚料

1000t/a

/

/

53t/a

1000t/a

53t/a

-947t/a

不合格品

*t/a

/

/

1000t/a

*t/a

1000t/a

-*t/a

除尘器收尘

36t/a

/

/

11.87t/a

36t/a

11.87t/a

-24.13t/a

脱硫石膏

0



5t/a

0

5t/a

+5t/a

危险废物

煤渣

230t/a

/

/

0

230t/a

0

-230t/a

煤焦油

29t/a

/

/

0

29t/a

0

-29t/a

废机油

/

/

/

0.01t/a

/

0.01t/a

+0.01t/a

废机油桶

/

/

/

0.02t/a

/

0.02t/a

+0.02t/a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0

/

/

7.5t/a

0

7.5t/a

0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3-京美附图.docx2-京美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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